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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组建疫情党员突击队工作方案(合集3篇),欢迎品鉴!
组建疫情党员突击队工作方案1
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按照总局党委、省直工委部署要求,2020年1月29日,局党委、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号召各单位党组织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组织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局属各单位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服从局党委、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上级组织和地方政府部署要求。
二、各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日常工作,由该单位或牵头单位党组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三、需要两支以上党员突击队联合工作的,由局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队长、副队长负责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四、各单位党组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结合本单位、本地实际,具体安排好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主要承担各单位、各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的急难险重疫情防控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本单位、本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的疫情防控应急值守,带领和充实各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值班。各单位和家属区门口值守要有党员带班或值班;
2.本单位、本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的消毒工作;
3. 本单位、本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的疫情、人员状况清查工作;
4. 本单位、本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如有疫情发生,按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开展区域和人员的封闭和隔离工作;
5. 本单位、本单位所在工作区域、职工家属区域如有疫情发生,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的后勤保障、相关服务和稳定维护工作;
6. 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的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支援帮助系统范围内需要帮助的兄弟单位;
7. 按上级要求开展统一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8. 局党委、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牵头单位党组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排布置的疫情防控其他急难险重工作。
五、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作为全局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具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各单位或牵头单位党组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为突击队员配备相应防护用品,并通过微信群、QQ群、视频会议、互联网等非人员集中途径进行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六、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敢于担当、守土有责、靠前指挥。每个党支部都要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每名党员都要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党员突击队员在工作中,要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局党委组织部和局属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考察识别党员干部,激励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让党旗高高飘扬在我局疫情防控阻击战第一线。
各单位党员突击队工作进展情况、先进事迹,请及时报送局党建工作部。
组建疫情党员突击队工作方案2
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村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成立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负包户,各村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村委会,由所在村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村卫生站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卫生站村、上级单位实时报告,由村、上级单位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南山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村医及村委负责联系沟通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上报,由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南山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要利用村村响、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备案,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组建疫情党员突击队工作方案3
各乡镇、县经开区指挥部,县直单位指挥部: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基层防控工作储备力量,经研究,决定组建一批疫情防控党员突击队,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与组建方式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之外或未参加指挥部工作,且不是望疫控办〔2020〕4号通知规定的“四类人员”中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均应组织起来,按“应建尽建”的原则组建。公安、交通、市监、卫生、商务、科经暂不组建。
以个人自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建,每个突击队一般由4人组成,明确队长1名;每个突击队设立一个党小组。
二、派遣原则和主要任务
原则上按照扶贫“双包”工作帮扶关系对口安排突击队,根据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由县指挥部统一调度、统一派遣。
突击队主要承担防控知识宣传、社会秩序维护、疫点封闭管理、困难群众帮扶、综合协调服务等工作任务。突击队党小组接受任务派遣地或相关单位党组织调度指挥。
三、工作要求
1.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人员推荐和突击队组建等工作,做到应推尽推、应建尽建。
2.各单位突击队分组人员名单(见附件)于2月3日上午下班前报至县委组织部。
3.县级设立总队长,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朱立明同志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各突击队开展工作。乡镇、村(社区),重点防控工作部门需要突击队下沉一线帮助工作的,可随时与朱立明同志联系。
各乡镇比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组建一批党员突击队,登记备案,随时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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