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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汉语词语,拼音xúnchá,释义为巡行察访,巡视;吏役名。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巡察调研报告精选三篇,欢迎品鉴!

巡察调研报告1

***总书记提出“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嵩明县委将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把监督利剑直插最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县村级巡察实践,就村级巡察工作作些粗浅探析,为做好村级巡察工作提供实操性强的经验和方法,以提高村级巡察效率。

一、村级巡察的关键在于精准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三、 村级巡察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四、 村级巡察要注重成果运用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巡察调研报告2

X市X区于20XX年X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X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13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不好,创新方式不足。

二、原因分析

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

县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补齐党内监督在基层的短板,巡察监督是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现问题是保证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条件。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这个主业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的聚焦点不够集中,巡察监督范围指向性不够明确具体,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知识更新滞后,存在边巡边学,对重大环节和关键措施摸索、疑惑的情况。从区委首轮巡察来看,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巡察工作快速推向一线,准备环节明显“弹药”不足,存在巡察准备协调不力的情况。纪检、案管、审计、信访、检察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不掌握巡察对象的情况,没能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使巡察处于被动境地,无备而战,攻击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发现多少算多少;三是巡察过程中,容易受到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误导,偏离巡察主业的方向和重点。巡察组巡察手段单一,办法简单,执行巡察任务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调研)的状态,对于巡察的方式,仅限于采用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7种方式,其他方式采用的少之又少。

(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

县区的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全区在职人员配置巡察干部,存在人员经验水平、系统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差距的情况。面对不同的巡察对象,主体不适应客体,成为导致巡察监督能力弱化的核心要素。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个别巡察组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走访调研时,工作不够深入、不细致;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多,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究判断、甄别筛选问题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因此,巡察队伍的配置、管理、保障、激励、考评机制亟待加强,需打破原来僵化的干部选配方式。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

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错过有限的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县区开展巡察工作善属首次,在开展巡察前,虽然我们通过放置举报箱、粘贴巡察公告、开通短信、举报专用联系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廉洁X”微信公众号内开设“扫码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都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巡察这样的新的党内监督形势、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

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分析,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二)找准“突破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组要切实提高搜集问题线索能力、谈话能力、延伸了解能力、协作配合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判断能力、恰当运用政策法规纪律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访谈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切实改变过去谈工作多谈廉政少、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的情况,避免泛泛而谈,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围绕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约谈部分重点对象和重要信访人,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关事项报告、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

(三)把好“人员关”,选优和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科学选配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熟悉纪检、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通过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震慑效果常态化。

(四)拓宽“渠道口”,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巡察组要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要建立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被巡查单位业务工作的不同,巡察办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巡察组年度任务以及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赢得社会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巡察调研报告3

依据中共X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我们在巡察村(社区)过程中全面加强运用,并对巡察准备工作、调查测评、发现问题、撰写报告、巡察整改五个阶段进行了实践与探索,初步总结形成“五字诀”工作法。

一、准备工作,提前要做“细”。一是逐个分析被巡村特点。各村既有产业特色,如工业、农业等特色村居;各村又有不同特征,如集镇村、合并村和经济强弱村等,要提前做好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析,在巡察组内交流,对巡察重点达成共识,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详细拟定待查问题清单。进驻前,要广泛收集被巡村的信息,拟定好各村重点问题监督清单和谈话提纲;进驻期间,根据所发现的问题疑点,动态拟定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或向被巡村交办。三是规范巡察工作底稿。按照巡察流程和档案整理要求,提前做好各类表式的制定,具体有:调查问卷、两委测评表、调查测评汇总表、调查走访记录表、用于记录各村问题的清单表式、“三资”调查表、问题即知即改交办单等,上述底稿交由专人归类管理,全程留痕,以作备查与归档。

二、调查测评,覆盖面要“广”。一是调查测评对象的范围要广。调查测评对象包括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机关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村村组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少数群众和服务对象等。所采取的调查方式有:在进驻巡察动员会上,在各村进驻巡察会议上,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参评对象多、参评覆盖面广,确保调查数据的客观与科学。二是调查测评的内容要广。调查问卷:内容涉及政治意识、政治功能、意识形态、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党内生活、廉洁程度,共7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测评:按照好、较好、一般、差来评定等次,并进行分值测算。知识测试:巡察期间,可以采用谈话和笔试等方式,随机对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党的知识等常识测试。三是调查结果运用要全面。调查中所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在巡察中点到点的进行核查。对调查测评结果、尤其是两委班子及成员测评情况,经梳理汇总后,及时向所在镇党委主要领导反馈,便于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并将测评情况提交区委组织部,用于区镇两级在村两委换届考察中进行参考。

三、发现问题,一定要多“谋”。巡察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善于思考,谋划整个巡察进程,加强巡察组之间的经验交流,把握差异性、突出针对性,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是要深化政治巡察。要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紧盯“三大攻坚战”不力、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等方面,强化政治体检,查找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政治偏差,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巡察进程先易后难。巡察期间一个巡察组要巡察多个村(社区),时间紧任务重,建议遵循先易后难巡察方法,从体量相对较小、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少的村居开始巡察,有利于逐步摸索积累村(社区)巡察经验,便于共性问题的发现与运用,把握整体巡察进度。三是横向梳理共性问题。在某一个村发现的问题,可能其它村也同样存在,进驻期间,要不断收集类似问题,不定期梳理各村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所在镇党委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四是纵向查深个性问题。对于某村在某个年度存在的个性问题,要进一步查找在其它年度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梳理汇总后,形成总的问题表述。对于某村的台账资料或账务账册,要留意反常态现象,对比若干年度的材料及相关数据、查深查透,对存在多年的问题是否新官不理旧事,是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理不问等。五是通过谈话发现问题。先看台账再谈话,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验证性的谈话,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会计、村民小组经济好的组长以及信访举报人等要重点谈。要提前准备好个性问题谈话提纲,谈话时多听多想,追问重点问题,及时打断不必要的谈话。六是重视信访反映问题。一个地区信访矛盾积累多,反映出社会治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实际巡察情况来看,部分重要问题线索往往来缘于群众信访举报,因此,巡察期间要集中精力排查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对群众诉求予以答复。七是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巡察组要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实在在的跑项目看现场,对于民生实事、“三大攻坚战”等落实情况,要深入一线去发现和验证问题。八是谋化专项报告。各巡察组统一计划安排,有重点的、系统的收集问题素材,村(社区)巡察结束,即能撰写专项报告,如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三资”、村干部选人用人等专项报告。

四、撰写报告,必须做到“准”。一是及早撰写报告,问题分类要准确。根据《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明确的重点监督清单的五个方面,建议在巡察中期即开始撰写巡察报告初稿,将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写入报告,然后逐步将新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到报告里,对于待查问题在报告内作出说明,容易理清查找问题方向、防止遗漏问题、快速有效的完成报告撰写。二是如实反映问题,描述要准确。巡察结束,要形成每个村的问题清单和总的巡察报告。问题清单在内容上分为问题类别(也按五个方面分类)、主要特征(简单扼要的提炼)、问题表现、问题出处,问题表现要应写尽写、描述详实、区分重点和一般问题;巡察报告中的问题表述要精准,每一个问题都要有充分的底稿支撑,对于共性问题进行总的概述,突出问题要重点表述,体现被巡乡镇的村(社区)特点。三是分析问题,要准确指出问题本质。要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层次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源,指出被巡村(社区)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体现政治巡察。

五、巡察整改,质效要夯“实”。一是落实巡察整改,取得监督实效。巡察整改总体要求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衡量巡察质效的根本标准,要督促被巡地区全面落实巡察成果运用,建立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达到监督实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巡察组要不定期的将所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地区的镇、村党组织进行及时反馈,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由镇村分头认领、共同整改,一方面验证发现问题的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督促被巡村(社区)立行立改、所在乡镇党组织对共性问题全面推进整改。三是上下联动抓整改,形成整改合力。巡察反馈后,巡察组要对村(社区)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回头看”,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对村(社区)所存在的共性问题,所在乡镇党组织应当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规范,提升工作质效,抓好面上整改的长效管理;对于镇村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在巡察报告中向区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制定政策、落实工作举措,实现区、镇、村三级联动抓整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摄、遏制、治本作用。四是为民多办实事,让整改成果惠及百姓。整改不仅要就问题整改问题,被巡村(社区)要举一反三抓整改、延伸抓整改,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实实在在的为民多办实事,让整改成效落地,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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