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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班主任助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将在新生班级中推行“班主任助理”工作制度。“班主任助理”制度是培养和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新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能使新生尽快适应在校学习与生活,在思想、学习、生活上健康成长。

  一、班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班主任助理在班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迎新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2.根据院、系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经常向班主任汇报班级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将有关学生工作的要求等传达到班级学生,发挥桥梁作用。

  3.了解和分析学生情况,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调整学习方法,关心学生的学习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在班级树立刻苦钻研、奋发进取的优良学风、班风的形成。

  4.与学生交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的困难,配合班主任树立学生们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使命感。注意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校正常有序的学习、生活秩序,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协助班主任培养和选拔学生干部。努力建设一支团结、精干、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引导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协助团支部做好团组织建设、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

  6.经常和系学生工作部门联系,汇报班级的工作情况,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校纪校规教育。参与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协助学校调查处理本班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学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系部领导、有关部门汇报,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7.主动加强和任课教师之间的交流,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8.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争创“文明宿舍”。

  9.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情况记录工作。

  10.协助班主任管理本班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宿舍管理等工作。

  11.按照学院、系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以及各种工作会议,支持、指导班干部开展班级工作及班级活动。

  12.认真贯彻学院、系作出的各项决定,完成系学工组和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班主任助理的选拔

  班主任助理的选拔直接关系到新生的健康成长和新生班级的管理,应严格把关。由系部组织选拔并进行全面培训合格后,担任新生班的班主任助理。选拔条件:

  1.思想作风正派、工作积极向上、有责任心;

  2.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行为端正;

  3.具备一定的沟通交际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勇于实践;

  4.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5.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班主任助理的聘任

  1、系部组织班主任助理进行工作技巧、业务知识、心理知识等培训,强化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2、由系部组织班主任助理根据工作内容进行相关培训,使班主任助理对整个任职期间工作意义、形式和内容有整体把握,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3.上岗组织开展班主任助理座谈、交流等活动,每个班主任助理介绍自己的计划、方案,由系部组织人员担任评委进行点评。

  4.经培训合格后,发放聘书。新生班级每班配1名班主任助理;实行聘任制度,聘期为一学期,同时将聘任情况进行备案。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年级班级第二学期,可以对优秀班主任助理进行续聘。

  四、班主任助理的监督与管理

  1.班主任对班主任助理整个工作过程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工作状况进行监督与管理,及时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在聘期内,若班主任助理出现明显与工作不符情况,如自身能力与要求不符,或违反校纪校规等,将取消其班主任助理资格。

  3.班主任助理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如有违反,系部给予严肃处理。

  (1)不讲负面和消极的话,不讲对学校和集体不利的话;

  (2)不收学生或其家长任何形式的现金及礼品,不接受学生的请客吃饭;

  (3)不得在推荐班委和推优入党的问题上徇私舞弊;

  (4)不得与所带异性学生交往过密,行为举止要得体。

  4.在聘期内,班主任助理自身出现特殊情况,需辞去助理工作的,可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与新任班主任助理进行工作交接。

  5.系部每月定期组织班主任助理进行交流,交流工作的心得体会。

  6.系部对班主任助理工作进行月度考核,作为评优与奖励的依据。

  五、班主任助理的考核与奖励

  1.班主任助理由系部负责管理、考核,并进行工作指导。

  2.班主任助理由系部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在学期末进行考核,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由本人写出工作总结;系部听取学生、班主任、辅导员、教师的反映并视其工作态度及成绩,作出书面鉴定。

  3.考核评价包括:学生评价(30%)、班主任评价(30%)、教师评价(30%)、个人评价(10%),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档。考核材料归入学生档案,作为评优评奖依据之一,如考核不合格,予以调整。

  4.凡是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的班主任助理,考核定为不合格;工作认真、负责,所带班级学生成绩优异的班主任助理可以评为优秀,优秀班主任助理的评选比例不超过30%。

  5.班主任助理为学生干部的,考核合格以后,可以参加“学生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当年德育实践总分加3分。

  6.评为优秀的班主任助理,由系部给予一定的奖励,当年德育实践总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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