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ustzx.com--工作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集合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篇: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信丰县委办公室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形成一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传攻势。相关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民签订承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年10月至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年11月至20***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履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乡辖区内拒不执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土葬、骨灰二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收集并引导相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篇: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到20-年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件量较大的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到20-年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覆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立全市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提高。

  二、改革内容

  “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

  “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逐步实现从部门审批一个事项向服务企业群众“一件事”转变,从每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向“一件事”“最多跑一次”转变,从企业群众眼前的“一件事”“一次办”向任何“一件事”“一次办”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一张清单”,再造审批流程

  1.编制目录清单。从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角度出发,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围绕公民、企业发展周期,编制衡阳市“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5月31日前)

  2.再造审批流程。以群众和企业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一次办好”要求,推进相关办理事项和环节归并整合,形成“一件事一次办”新的办理流程。按照“三级四同”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3、推行并联审批。完善并联审批制度,由牵头部门组织配合部门在流程限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涉及事项办理,办理结果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4、积极放权赋权。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按照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将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下放至各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各产业园区。探索建立将同一类别审批向一个层级集中、同一链条审批向一个关口集中的审批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二)设立“一个窗口”,实现集成服务

  5、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制定“一窗受理”工作规程,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发挥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以及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6、强化实体大厅功能。开展“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回头看,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及免费帮代办服务,优化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7、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门户。以市党政门户网站为依托,建设统一标准规范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各级各部门各行业使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纳入统一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建成“衡阳群众(政务服务)”APP,促进“指尖办”。把市党政门户网站、衡阳群众APP建成政策解读的窗口、政民互动的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的总入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8、打造“12345”政府服务热线品牌。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推动政府服务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联通,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逐步实现办理进度查询、跟踪。(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三)建设“一个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9、建设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并向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打造五级全联通、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用户全参与、资源全共享、跨区全支持、过程全监控、考评全实时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0、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健全共享数据权责机制,明确界定数据管理和使用者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实现使用共享政务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20-年实现市政府工作部门数据共享,20-年实现市域内数据共享;加快与国、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1、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努力打通信息孤岛,联通线上线下办事平台。严控各类业务审批平台建设,原则上应统一使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平台业务性、专业性要求高的部门要求确保平台对接到位。建立党政机关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同类型的信息化项目或未按要求改造对接的,一律不审批新项目。(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四)制定“一套标准”,规范审批运行

  12、制定完善工作规范。逐项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操作办法,制定平台运行管理、应用服务接入等操作规范,分类探索推行“5+X”工作日模式。(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13、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应用。完善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审查工作细则、政务公开、服务行为、监督评议、线上线下支付等标准规范的应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6月30日前)

  (五)探索“三即承诺”,强化监管机制

  14、探索推行“三即”承诺制。推进商事登记、不动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探索推行领照即开业、交房即交证、交地即开工“三即”承诺制试点,提高“三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施工许可证)办理时效。(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15、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围绕“一件事一次办”开展全程监督、评价并及时反馈;拓展效能监督深度广度,强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电子政务统一云平台等使用效能的监督。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16、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尽快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并与国、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前)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实施阶段。20-年5月,启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各级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一件事一次办”具体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在线上线下同步推行,纳入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衡阳群众APP实施。

  (二)督查评估阶段。20-年9月底前,梳理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市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工作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解决问题、深入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负责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与省级平台无缝对接。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加强对市、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对接。

  (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改革工作。负责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制定办理指南及审批流程图。负责做好本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按照新的办理流程和资料对内部审批职能、审批材料进行归并、精简。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和镇(乡、街道)、村(社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是我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之一,是今年“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市政府成立以市长邓群策为组长,副市长杨洪峰为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戴新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要问题,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建立“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级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市直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群众评判改革成效,享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三)加强督查评价,促进落地落实。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列入政府重点督导内容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问责,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第三篇: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及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强迫交易、垄断服务、暴利经营、发殡葬财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县民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年10月至20***年底联合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工作。

  一、整治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深入开展殡葬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合力整治殡葬“黑头车”、公墓违规经营等问题,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丧葬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发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针对殡葬领域重点问题,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也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大打击惩处力度,警示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着眼长远,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整治工作协同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行业自律,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规范和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部门

  (一)擅自开展遗体接运服务。(民政部门牵头,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二)殡葬服务经营主体在提供服务或商品中,违反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参与)

  (三)以暴力、要挟、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或限制竞争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公安部门参与)

  (四)殡葬服务、医疗服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等行为。(殡葬服务机构由民政部门牵头,医疗机构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

  (五)殡葬服务市场主体假冒公办殡葬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等名义,对外进行营销宣传,提供殡葬服务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参与)

  (六)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民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参与)

   四、整治措施

  (一)规范遗体接运服务。死亡人员由殡仪馆按照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字〔20***〕62号)精神,凭医疗卫生机构、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办理遗体接运手续,鼓励火化。遗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馆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异地死亡者,其遗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级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二)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完善殡葬服务收费制度,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等项目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范畴,由殡葬服务事业单位主导提供,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其他殡葬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同时,丰富和拓展非基本殡葬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各类主体规范提供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殡葬服务需求。

  (三)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快推广使用安徽省殡葬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依托系统公开公示所属殡葬服务机构名录、审批、年检、日常抽查、专项检查等信息,强化信息披露。县殡仪管理所、各公墓要全面推行殡葬服务“六公开”和“清单式”服务,严禁捆绑服务、强制消费,确保殡葬服务公开诚信、阳光透明;要通过开展政策法规、礼仪知识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强化为民、专业、廉洁意识。严禁民政系统殡葬从业人员收受丧属红包、烟酒和其他任何礼金礼品,严禁私自从事殡仪服务活动,严禁将逝者信息透露给殡葬服务公司,严禁私自从事销售丧葬用品等相关业务。

  县卫生健康委要督导各级医疗机构完善逝者及亲属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医护人员、护工、清洁工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保护教育培训,签订信息保密协议,建立惩戒措施,严禁将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向逝者亲属推荐殡葬服务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置服务监督电话,禁止各类殡葬服务行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殡葬业务推销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强化市场化殡葬服务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公司开展一次大排查,详细摸排市场化殡葬服务公司从事殡葬服务的范围、服务地点、法人(负责人)信息,重点掌握有无以暴力要挟、欺诈迷信等不正当手段,控制和垄断某一区域的某一项或多项殡葬服务或丧葬用品交易,欺压同行,强买强卖,排除或限制竞争等行为,以及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依法加大对殡葬服务市场经营主体的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排查、查处情况及时通报给县民政部门。

  (五)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太平间设置及管理情况全面排查清理,按照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144号)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严禁将太平间对外出租或承包。逐步取消医疗机构太平间。

  (六)确保公益性公墓公益性质。公益性公墓建设由县、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服务于本地居民,实行政府定价,建立严格的墓穴(格位)出售档案登记管理制度,不得开展租赁、承包经营等商业活动,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收费。对公益性公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依法严处。

  (七)全面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殡葬事业公共投入,推动涉及公益性殡葬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解决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不足、殡仪馆设施设备老化落后等问题,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丧葬需求,全面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到20***年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殡葬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在各级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合力做好重点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局主动协调同级发展改革、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重点整治问题及责任分工统筹抓好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整改落实等具体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审批管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公安机关要打击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中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协助民政部门加强遗体接运车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等行为。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企业监管,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垄断及殡葬乱收费等行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三)持续线索摸排。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强化殡葬服务管理的通知》(皖民务函〔20***〕144号)要求,督促殡仪馆、公墓、医疗机构利用直接服务群众的有利条件,采用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领域扫黑除恶行动举报方式、整治目标等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度。立足行业监管和部门职责,结合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殡葬服务全链条,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做好线索梳理、甄别、核查、移交工作,杜绝随意定性、扩大范围和盲目“凑数”问题。

  (四)健全长效机制。围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加强殡葬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调研评估,通过定期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等方式加强部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惩戒,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完善殡葬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推动殡葬管理法治化进程。

  (五)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严惩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行为的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针对性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曝光一批殡葬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规典型,增强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助力营造公平、公开、透明的殡葬服务环境,为重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第四篇: 机关事务局深化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乡镇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刘八里乡迅速行动、精准对接,对机制建设、执法程序、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四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强化,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发展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1.健全机制,强化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的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刘八里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年度学法计划》、《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同时,积极构建乡综合执法大队和公安、市场监管等派驻机构联席会议机制,计划每季度召开联席会、定期召开专项行政执法研讨会,努力形成乡政府统一协调、部门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对乡镇综合执法的领导。

  2.完善程序,强化执行。研究制定了刘八里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检查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流程图(一般程序、简易程序、行政强制程序)》等10个行政执法流程图,并进行集中统一公开,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做到“办、审、定”三分离。同时,按照《河北省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标准,结合乡政府工作实际,制定了刘八里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各类执法文书60余个,对立案审查、检查笔录、登记保存、强制执行、案件移送等重点环节进行了规范,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3.全面培训,强化责任。按照所站原有职能,每个所站筛选2名在编在岗的业务骨干纳入乡综合执法大队,并在复转军人、公益岗位中挑选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若干同志组成辅助执法小队。发挥政府公职律师优势,按照省下放和委托的处罚事项清单,对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民族事务、宗教管理、生态环境等7大领域共计87项处罚清单和现有的3项处罚清单进行全面培训;积极协调县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聘请其法制科长作为行业执法专家对我乡开展定期指导,确保执法人员做到法律适用正确、程序正当合法。同时,充分利用沧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系统资源,定期开展培训考核,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注重公开,强化监管。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公布了刘八里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了乡政府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救济途径等,设立了举报电话,畅通了投诉渠道,鼓励全社会参与,做到事前事后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利用相关所站开展业务的摸排资源和台账信息,对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族宗教等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监测,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违法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进行重点督查,全力保障农村安全稳定。

  目前,乡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办理罚没许可证和执法证,做到执法主体适格,执法人员到位。按照《南皮县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乡政府10月份前按照新体制入轨运行,在此过渡时期将积极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确保推进改革平稳进行和有序衔接。


查看更多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请点击工作方案

2024 免费范文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82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