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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一般指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度工作计划【四篇】,欢迎品鉴!

第一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思路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三、工作重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2.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认真落实《柘城县返贫监测帮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县级多部门参与的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对确定的预警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针对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切实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21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第二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度工作计划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市、***市、***市、***市、***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度工作计划

  自2022年6月22日,驻新店镇大桥沟帮扶责任人到村报到,帮扶单位为沁县政府办促进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新店镇大桥沟村实际,对照驻村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情况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6.5万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

第四篇: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防反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人口、突发困难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分类处置,全面完成各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镇所有脱贫户按照20***年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实现“零返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到年底,力争高质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乡村振兴有序推进,全镇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强化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一是大力开展防止反贫至贫宣传。通过上门入户宣传、印制告知单、农村“大喇叭”等形式让群众明白为什么要开展防返贫致贫监测,明白返贫致贫的标准,知晓自主申报的方法并鼓励农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主动申报。二是及时数据比对疑似问题。定期对接乡村振兴局及各行业部门,主动收集、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对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五类人员户”定期召开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帮扶工作会议,进行集中研判和快速处置,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三是组织常态化摸排核查。包村领导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乡村振兴工作组要进行常态化排查,对申请农户、部门预警信息和低收入户的家庭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的对象。

  2.开展有针对性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按照“区负总责、镇(乡、街道)抓落实、行业部门主动履职”的责任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做到“一对一”帮扶,实行“点对点”的措施,根据“五类人员户”家庭人员劳动能力及就业就读等实际情况,实行开发式和保障式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以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为主,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坚持以兜底保障帮扶为主。落实因户因人帮扶措施,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动态清零。充分发挥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作用,以驻村工作队员和镇干部为主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以户为单位制定帮扶措施和计划,通过有效的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3.强化跟踪回访机制,确保风险消除稳定。镇党委、政府将每月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对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定期回访,逐户排查,精准核查家庭成员收入支出、生产生活条件等变化情况,准确判断风险消除成效是否稳定,将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落实帮扶措施,实现稳定可持续无返贫致贫风险。

  (二)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按照“接续保留一批、调整完善一批、转换退出一批”的思路,对现有帮扶政策优化调整,推动脱贫攻坚“特惠”政策转变为乡村振兴“普惠”政策。

  1.做好教育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成果。持续落实“六位一体”控辍保学机制,建立辍学学生工作档案,加强台账管理和动态监测,持续落实低收入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政策。继续实施“一签式”资助办法,确保各类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做好健康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和已建档的边缘易致贫人口住院及门诊慢性病报销达90%的适度要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大病专项救治和免费救治等健康帮扶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已建档的边缘易致贫人口健康帮扶政策应享尽享。过渡期内积极动员引导脱贫人口参保,分类设定医疗救助标准和年度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研判分析不可持续的过渡保障措施,做到及时上报。建立大病、重病患者及长期慢性病患者台账,做到“应签尽签”、做好履约服务,按时完成健康随访次数。

  3.做好安居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防止因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降低等原因造成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支撑房屋的维修改造费用,导致农户住危房出现住房保障不到位问题。实施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每月定期或在灾后立即组织住房安全排查工作,并及时将当年新增的农村危房纳入改造范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及成效。持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解决农民住房问题,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4.做好保障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聚焦脱贫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积极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一是对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二是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并严格按要求落实价格临时补贴,兜牢农村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三是及时将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信息与相关部门共享,积极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四是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细化农村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异地申请补贴不受户籍地限制。五是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政府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5.做好就业帮扶政策有效衔接。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现家门口就业增收。针对不同的需求,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水库安全管理、山林防护、扶贫项目后续管护等社会服务类岗位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业。二是持续落实帮扶车间补贴政策。根据其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人数,给予吸纳就业补贴;对有培训需求的帮扶车间,开展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工作,提高脱贫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并给予帮扶车间每人每月600元补贴。三是积极引导外出就业。鼓励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持续对乘用交通工具跨省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年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贴。四是给予自主创业扶持。对有创业项目且能落实反担保措施的自主创业脱贫劳动力,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个体经营的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最高80万元,做到应贷尽贷;对稳定创业6个月(含)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做到应补尽补。五是开展就业培训宣传。按照赣人社发〔2019〕3号、饶广信开发〔2021〕25号等文件精神,对60周岁(含)以内有培训需求、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可以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六是持续实施“雨露计划”政策。对脱贫户和已建档的边缘户子女就读大专以下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的在校学生,每人每学年给予3000元补贴,按学期发放,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连补三至五年。

  6.做好生态帮扶政策有效衔接。继续落实生态护林员就业岗位和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偿政策;对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7.做好资产收益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抓好历年来通过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主要有农林产业资产物化收益、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入、使用财政资金开发或与企业合作经营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低收入家庭不同情况,利用各类收益资金对无劳动能力人员、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因各种原因暂时没有就业的低收入人口开展村内小型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公益事业,通过临时就业劳动增收;对因家庭和身体原因长期无法外出务工的低收入人口,开发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岗位进行扶持增收。

  8.做好金融服务政策有效衔接。加大保险帮扶力度。依托区政策支持,为低收入人口购买防贫保险,保险对象为全区因病、因学、因灾、因生产资料或生产经营损失、弱劳力或无劳力等因素影响,可能返贫致贫的农村低收入户,每户根据实际困难给予2至20万元的理赔金额。

  9.做好电力帮扶政策有效衔接。按政策规定“五保户”、“低保户”以户为单位,每月优惠10度用电电费。

  10.做好安全饮水保障工程有效衔接。全面巩固维护已建成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深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优化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行模式,建立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管平台,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1.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驻村工作队、乡村振兴工作组及选派包村干部日常管理,明确谋划村级发展规划和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及时解决驻村干部的生活、工作基本需求。

  (三)全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实现提质增效。

  以“大农业”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围绕“三产”融合,持续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1.强化致富带头人培育。狠抓致富带人培育工作,力争全镇平均每个行政村新增1-2个本地的致富能人,每个致富带头人实现帮扶3户以上低收入户共同发展致富。继续实施致富带头人定期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发展产业奖补力度,根据其贡献大小,在原奖补上限20万元的基础上,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做好对接服务,帮助企业激发帮扶低收人口增收的积极性。

  2.加大产业到户直补力度。按上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饶县开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产业直补,鼓励低收入农户发展农业生产增收。充分发挥村级合作社作用,采取村级合作社+农户模式和一领办三参与的方式,动员农户加入合作抱团发展,解决农户单打独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3.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围绕我区“五个一万”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用好衔接资金发展特色产业,通过特色种养、资产物化、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农副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项目,发展村集体经济,到20***年底,实现村村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

  4.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行动。依据我区《关于推动广信区乡村振兴扶持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饶广信府办发〔2021〕46号文件精神,立足现有条件,落实产业、乡村、旅游三个规划,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大发展、旅游消费大升级、群众收入大增长,壮大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主导产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业企业集团,打造一批影响力大的特色品牌,让乡村面貌更加秀美、乡村产业更具特色、乡村发展更具活力。一是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田墩特色,依托美丽集镇、美丽农村建设,建成一批功能齐全、布局合理、机制完善、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二是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引导经营主体通过建设标准化原料基地、清洁化加工车间,注入企业文化和价值理念,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特性鲜明的企业品牌。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三品一标”等优质健康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三是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把增值收益留在乡村。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

  (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帮助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

  1.开展就业监测。积极开展低收入人口就业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人口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掌握就业轨迹,根据就业状态及时推送相应帮扶举措。

  2.大力推进就业创业。动态发布省外就业岗位,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落实创业项目扶持、资金扶持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保持对小微企业、扶贫车间等载体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对公益岗安置人员的使用和管理;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培育行动,进一步提升致富带头人发展能力。

  3.强化招聘手段。积极组织现场招聘、乡镇流动招聘、点对点对接服务。每年举办现场招聘会不少于5场,同时积极对接区人力资源市场,变定期招聘为常年性招聘,进一步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五)围绕乡村振兴目标,提升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根据不同村(居)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科学合理分类村(居),针对性制定发展路径、发展目标。继续推进农村道路建设,注重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民族文化、自然景观、特色产业相结合,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庄规划管理,高标准做好乡村风貌规划,注重传统村落和特色村(居)保护,引导村民规范建房,防止盲目攀比大修大建,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加快补齐水、电、路、讯、广播、物流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水网建设,着力推动民生水利保障工程建设,更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实施引提水工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河道治理等,强化与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有效配套,提高保灌水平。

  (六)扎实开展扶贫资产登记确权,确保效益不减。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上饶市广信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有序推进确权登记。一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的管护。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公益性资产要建立后续管护制度,明晰资产管理职责。按照“谁用资金、谁建项目、谁负主责”的原则,明晰扶贫资产管护责任,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属村集体管护的扶贫项目资产,由村集体落实具体管理责任人;管护力量不足的通过公益岗位等形式落实,确保继续发挥作用。二是抓好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和收益管理工作。确保光伏扶贫电站长期稳定发电,发挥效益。

  (七)不断加强教育宣传,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深入推进感恩教育“四大行动”和“三讲一评颂党恩”活动,充分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网格化、农村“大喇叭”、村内宣传栏、微信群、移动客户端和农村远程教育等平台,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加大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脱贫感恩奋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和完善村规民约,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增强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致富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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