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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告别读后感10篇

  《深蓝告别》是一本由[美]约翰·麦克唐纳著作,时代文艺出版社出版的224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11-12-3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深蓝告别》读后感(一):葫芦娃拯救世界

  这书的题目和封面深深吸引了我,不是因为它把自己染个深蓝就让人一激灵回到了装忧郁成瘾的当年,而是因为写一串用颜色命名的书,像色谱般摆成一排真的曾是梦想之一,后来连黑白两色都没编排完就快把自己逼吐了,险些彻底放弃码字,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

  说这么多没用的是因为想对此书的内容做点脱水版的阅读记录,因为大家都努力用为数不多的八卦和生平介绍硬撑着说了那么多,实在不必重复。

  这书是特别典型的冷硬,硬到完全没有诡计,而冷酷背景下的温暖内核倒是闪闪放光,那些险些要失控到掩盖流氓气质的小情节在那个年代一定很让读者心碎,而复仇打斗之类反倒有些枯燥。

  如果腰封上的宣传语有十分之一属实,那么它该算是同时代八字真言体的滥觞:委托——寻找——动手——回复,骨架轻浮,至于故事血肉能填成何状,全凭作者造化。《深蓝告别》虽难称杰作,但绝对算合格的头炮。

  崔维斯?麦基这个人在首秀中并未展现出层次,说其是颓废游侠还不如定位为身具异能的居家智者。说是异能倒也不神秘,无非“殃及亲友”四字而已。倒是身居船屋的海面游侠设置挺有味道,比之不知所云的加勒比海盗有着更广阔的现实空间做依托,不知还能盛下多少靠谱的故事。

  当然,比之越来越多只说不做的安乐椅神探(当然林肯?莱姆那是没办法),他这个人虽然说的不少,但做得更多。他像是个胸怀秘密使命的浪子,竭力拯救着异性们的灵魂和肉体——上床或者不上,始终不是个逢场作戏的问题。

  若要检验“史上最成功侦探形象”是否属实,至少得再来上六本瞅瞅,凑够七种颜色,连葫芦娃都能够拯救世界。

  最后,未看过原文,但译文流畅可读,还不忘适时蹦出新名词吸引读者,甚好。

  《深蓝告别》读后感(二):沉重的侦探

  《深蓝告别》

  独眼

  一个美女介绍另外一个美女上门,美女二号对侦探说,有件事你必须帮我,一个混蛋骗了我的感情,还骗走了我父亲留下的财产,然后……他还跟别人好了。

  美人、硬汉、一个充满疑点的待解决事件,甚至还有一条游艇。这个开场很迷人也很好莱坞,本该是美仑美央、英雄无敌那一套,英雄找到宝藏、将坏人置于死地、抱得美人归,顺序前后错乱也无所谓。似乎是那种猜得到过程、结局却仍然想要看下去只为了爽一把的小说。

  可实际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弥漫着一种压抑的气氛,那口气堵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地方没法贯通,就是让你跟以往脑子里的模式无法妥帖地对应上。

  约翰? 麦克唐纳笔下的崔维斯?麦基,颓废压抑,就像个选错了职业的普通人,算不上是个笨蛋,但绝对缺乏一种侦探应有的小机灵。多数推理小说和硬汉派的侦探小说,侦探们虽然也有对受害者的同情、对女性的爱慕,总小心地保持着距离,崔维斯却陷得太深了。他认认真真地想帮助人,想解决她们的问题,该装酷的时候却变成了照顾人的保姆,跟涉事的女人们有了太多牵扯,他没有花花公子随时撒手不管不顾的劲头,不得不担负起更多责任,内心变得更沉重。

  崔维斯在感情流露时,他怀疑自己;在对人施暴时,他感到自己也在变得脆弱。他带着那种严肃劲去不断地了解案情的真相,找到坏人,想把案件漂亮地解决掉。但这个世界,即使在虚构小说里,也不会让一个认真的人遂愿。他就像磕磕绊绊地在坑坑洼洼的泥沼里艰难地抬腿迈步,然后再陷进去更多。最后,当事情解决,很难圆满得让人为他鼓掌喝彩,他自己也高兴不起来,明明想守护的东西却没能留住。

  所以,看到最后,唯有拨云见日才能带来的爽快仍然不见踪影。

  就这么结束了?是的,就这么结束了。又让人很好奇,这家伙下一次会遇到什么事儿,他又要遭什么难,再怎么解决。

  压抑、失败,本身带有一种吸引人的颓废美。大概就是这种人和这种故事的魅力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本书的人物译名很逗,名字的选字非常有早期硬汉电影的感觉。

  《深蓝告别》读后感(三):告别是新的开始

  《深蓝告别》首先被它吸引的还是名字吧,看了题目脑海中自觉浮现出爱人深情告别的画面,浪漫唯美的名字似乎总是被认为应该匹配英雄美人才合适。原来这是一部侦探小说,真是让人意外至极。尤其是看到它的英文名《The Deep Blue Good Bye》竟然被翻译成“深蓝告别”,当忧郁变成深蓝的时候,感觉突然提高了整本书的文艺气息,感受的到一丝忧郁,一丝沉稳亦有一丝宽广,一份深情和眷恋不舍……

  《深蓝告别》中文版的封面设计好像是代表崔维斯所做的一场告白。封面是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蓝色条纹,深蓝色的英文字母,星罗棋布地散落表面,真像崔维斯不规则的人生轨迹。比起国外版的封面设计,我想这款是理解了约翰.麦克唐纳人物塑造的精髓。

  因为是第一次阅读麦克唐纳的作品,所以简单谈谈对《深蓝告别》的个人看法。 在此之前看过的侦探类小说也就是福尔摩斯吧,以及东野圭吾的悬疑小说居多。首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深蓝告别》的风格完全不同之前看过的类型,它更有一种好莱坞式的硬汉风格在其中。作为典型的硬汉侦探小说,恒久的套路并非智力的推理,而是在侦探接下任务之后,靠观察力或蛮力对线索的无限追寻与探索,通过一个线索获得下一个,直至最后找到最终的目标。故事的整体情节比较简单:主人公“麦基”自始至终没有显现出任何缺点,总是很讨喜的样子!他以帮人收债为生,主顾于正常渠道无从收回财产,他便去寻找线索,不论以何种手段,收到钱便与主顾对半分。为了目标,并不害怕将自己卷入麻烦的漩涡,甚至要靠绑架来获得信息。麦基是一个 生活洒脱浪荡,随性潇洒的人,但在工作中也是聪明机警,有手段有谋略的老手。在整个破案过程中,根据缜密的逻辑推理逐步找出敌人的行踪,然后展开正面斗争。 文中在作者笔下的美女如云,不同的生活经历使得每个人都更有与众不同的独特韵味。我想要是拍成电影的话,这种好莱坞式的情节配上帅哥美女应该更吸引人。作为游侠小说看的话,整体情节缺乏跌宕起伏的感觉,并不是十分吸引人。不过麦基这个兼具硬汉与柔情的 人物形象,还是很值的一看的。

  “我不知道自已没有永远留在那里,是不是天底下最傻的决定。”这是崔维斯离开凯西时,最后的深蓝告别。

  《深蓝告别》读后感(四):好时代的好时光

  我读的侦探小说零零散散,不成体系。因一个错误的书名被引入雷蒙德?钱德勒(不是因为腰封上硕大的几个大师之名),荧红封面的坚实质感让我开始看劳伦斯?布洛克,偶尔误入歧途也会读读艾勒里?奎因的某些掺水之作。堪称简陋的阅读史,为我展开一幅异地异时空的陌生风情画卷。那些老牌轿车、逼仄的小酒馆、不见日光的地下赌场、烟草缭绕的芳香、尼龙毛呢的人工物料气味……甚至是金发女郎发梢上一闪而过的阴郁阳光,都让我着迷。如我迷恋的港产片或是武侠小说,这些侦探中的硬汉们更亲睐上阵挥拳,以原始之力,像动物一般撕咬搏斗——火药味的枪支总是押后登场,而且带着那么点不讨喜的阴谋家气质。

  酣畅淋漓。没错,即使有那么几个让人不快的反面角色,挂着诸如“阴险、狡诈、卑鄙”等标签行凶作恶,但这是个在“拳头”层面上仍相对公平的世界,甚至还会有些讨人喜欢的反角。美国人天性爽快明朗,讲起故事来也透着干脆利落劲——沉思时间不过一根烟,酗酒醉倒也不过一宿,tomorrow is another day,即使陷入不堪负荷的境地,眼前仍有铺展而开的大片山脉与宽广海洋,还值得用剩下的生命继续前行。

  《深蓝告别》里的麦基?崔维斯,这位游居海上的浪子侦探也有同样的处世精神。不过麦克唐纳的写法更直接,无多余描写,无松软的情节消费,故事是简单的直线型发展,人物忠奸立场分明。放英文原版里,每一个词句组合都挤不出水份,扎扎实实,戳到翻译头皮发麻。麦克唐纳的小说是pulp fiction中的典范,性价公道,硬如砖块,每一板拍下去都带来极强的阅读快感。

  麦基?崔维斯或许在行为准则上还留有麦克唐纳的那么一丁点文人意气,但他身处的,却是不折不扣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中下层社会。这里充斥着恶棍、舞女、投机者、灰头土脸的中产者……男人蛮横有力,女人柔情似水。崔维斯穿梭其中,观察力丝丝入扣,掌控分寸,不做过分的风险投资,靠运气与头脑揽钱。作为主角的得天独厚,让他最终成为表象上的赢家——请注意,如果那些曾附着于生命上的东西失去后,独善其身仍能被叫做“赢家”的话。情节,依然是情节,那些不曾混杂无关情绪的情节,叠加至高潮时有一种无声的震撼力量。这个故事始终未见泛滥的感伤言语,却是一个最伤感的故事。

  最不济,它让你读懂一个男人最坏能到什么地步,一个女人最好又能是什么面目。

  《深蓝告别》读后感(五):随便谈谈----读《深蓝告别》

  当“有困难找警察”已经耳熟能详时,无法找警察的困难怎么办呢?投身黑道寻求帮助还是在血色残阳的映照下,拎上刀,慷慨歌燕市后走上一条不归路?温柔软弱如凯西,又带着被无父的幼子,是绝无可能选择这类解决办法的,如果不是偶尔遇到游侠麦基,她恐怕只得忍气吞声在辛劳中过完大半辈子了。

  与代表正义的侦探、完全无视法律的冷血杀手和将身影隐藏在暗夜的巫师完全不同,麦基走的是游走于法律边缘----围栏外深渊的那一侧-----的路线,他一边扮演好公民,一边又在大家看不见的角落收钱办事。值得称道的一点是,麦基做事很有原则,即,如果钱是从某人那里来的不义之财,那么委托人决不能将钱据为己有,而是必须还回去。这让游侠麦基具备了“侠”的基本素质----代表正义。而从帮助单身妈妈凯西,到拯救精神处于崩溃边缘的露易丝再到挽救一时青春失足的少女帕蒂,麦基始终以除暴安良的形象出现,这既体现了欧洲传统的骑士风度,又让麦基的侠义形象得到了进一步补充。但是,千万别以为麦基是中国武侠小说中大侠的翻版,麦基有他独有的散漫与放浪不羁,他的栖身之所游船“缺角同花”是打麻将赢的,没事的时候,他喝酒找女人,办案时,他把握分寸,却不介意使用非常手段,从对乔治逼供到引诱克莉,他做的种种,和他的客人委托他做的种种,尽管都是为道德上所称颂的,但都是不能拿到法律层面上见光的。这类故事的结局往往是千篇一律的----事情办妥,抱得美人归,毕竟,类型小说大家看得主要都是事情的成因、原委、过程以及分析,然而,故事的结局也有点小出人意料,即所谓的“深蓝”和“告别”。

  作者的人物塑造是丰满的,温柔善良的凯西,有着良好教养、生性懦弱,却最终为爱勇敢的露易丝,家教严格、戴着大眼镜,却心怀叛逆的少女帕蒂,好大喜功、虚妄却时时活在惶恐中的乔治,还有在故事开始前就已经死去,从未露过面的戴维?巴里中士,他狡诈、贪婪、好斗、果敢,却不失为一个全心爱着妻子和女儿的好丈夫、好父亲。各色人物跃然纸上,栩栩如生。

  除了故事叙述的流畅和多彩的人物刻画外,《深蓝告别》的另一个亮点是它对故事背景----60年代的美国的描绘。二战后,60年代的美国经济已经达到了一个飞跃,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精神文明发展的相对滞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也发生了一些转变,追求物质享乐与超前消费,成为普遍的社会风气,于是,老一代美国人的传统与年轻一代的叛逆产生了巨大的冲突,也就有了书中提到的乔治与女儿间的矛盾,笛玲、克莉等小白兔的悲剧。书中对此着墨并不多,却对这些小白兔给予了深切的同情,遗憾的是,在二十一世纪美国当年的小白兔已经步入老年时,中国的小白兔还刚刚进入悲苦的中年,或正值清纯年少。

  《深蓝告别》的翻译我认为是很值得表扬的,虽没看过原文,但大量涉及文化背景,必然会给翻译带来难度,想必翻译同学花了不少功夫,赞一下。“深蓝”与“告别”虽是遗憾,可也为下一个故事开场的创造了条件,期待下一本。

  《深蓝告别》读后感(六):再见,忧郁

  文/Shirley

  如果约翰.麦克唐纳的《The Deep Blue Good Bye》中文译名是《再见,忧郁》的话,会不会恰好与萨冈的《你好,忧愁》形成遥相呼应之式?他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位作家,拥有格格不入的粉丝群体。萨冈吸引的是那些享受青春癫狂扑朔迷离的文青们;而老麦克唐纳,却拥有大量侦探小说与悬念小说的追捧者。这位美国人创造的“崔维斯.麦基系列”,已经在全球侦探推理小说爱好者中风靡半个世纪。惊悚大师斯蒂芬.金形容约翰.麦克唐纳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伟大艺术家和迷人的讲故事高手”。

  老麦克唐纳年轻时曾就读于商学院,1940年进入美国军队服役,后被派往“二战”的中缅战区。他丰富的个人经历,为他提供大量的创作素材。首部作品《深蓝告别》,即将二战,贪污,欺诈等诸多元素一网打尽。小说塑造的私家侦探“崔维斯.麦基”是典型的硬汉形象,让人不由得在内心里与无所不能的OO7、美剧《24小时》里打不死的杰克.鲍尔悄悄地比较起来。我们的确读到了不同,那就是不起眼儿的淡淡的蓝色忧郁,一点点颓废,还真有点“萨冈范儿”。永远不死的硬汉离我们很远,心地善良内心忧伤的男人好似更接近我们的心。

  “缺角同花”和“逍遥游”是停泊在海岸边的两条游船。“崔维斯.麦基”和“小艾伦”分别是它们的主人。两条船的来历都不够干净,“缺角同花”是崔维斯赌博赢来的,而“逍遥游”却是小艾伦诈骗来的。赌博肯定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但比起欺凌妇女,侵占他人财产的恶行来说,赌徒完全有匡扶正义的责任。偶然之中的必然,麦基举脚淌进了看似表面深蓝清彻,深蓝之下尽藏污浊的混水当中。

  当凯西由于父亲的遗产被小艾伦骗走而求助于崔维斯时,我们完全读不出这个故事的立意有多讨巧,而且与“深蓝告别”的矫情也扯不上多少关系。此类故事不外乎侦探追,骗子逃,追的还是一笔在“二战”中贪污投机赚来的不意之财。可当柔弱、纤细、酗酒和病态的露易丝走进我们视野的时候,忽然间,我们开始理解了麦克唐纳笔下“崔维斯”形象,内心由然而生的对于弱者的保护,对于正义的渴望。小艾伦对于苏西、露易丝,以及小说结尾新鲜猎物帕蒂的摧残,内心的阴暗,激起了人们对这个十恶不赦的恶棍的仇恨。除暴安良和快意恩仇,不是正是我们牵挂硬汉的情愫吗?

  我想,约翰.麦克唐纳参加过“二战”,那一定体会过战争的残酷,面对过无耐的死亡。这是否在一定程度对他的语言风格有所影响?“一只鸟,一条狗,一个男人,一个女孩,或一只猫—你欺侮他们,自己也变得渺小,因为你的所作所为只是证明自己同样脆弱。”他的语言在平淡背后却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韵味。

  小说语言里一直在渲染蓝色,蓝色的海,蓝色的宝石,蓝色的静脉,还有凯西用身体迎接崔维斯时退掉的蓝色棉布裙,仿佛在告别远去的噩梦,仿佛为逝去的露易丝向忧郁道再见。

  《深蓝告别》中文版的封面设计好像是代表崔维斯所做的一场告白。封面是层层叠叠,深浅不一的蓝色条纹,深蓝色的英文字母,星罗棋布地散落表面,真像崔维斯不规则的人生轨迹。比起国外版的封面设计,我想这款是理解了约翰.麦克唐纳人物塑造的精髓。

  “我不知道自已没有永远留在那里,是不是天底下最傻的决定。”这是崔维斯离开凯西时,最后的深蓝告别。

  《深蓝告别》读后感(七):当年游侠人

  这年头冷硬派侦探出来讨生活容易吗?已经不是菲利普·马洛的时代了,那年头罪犯就是罪犯,不是疯子,眼睛里只有利益,杀人多少要讲动机。你瞧,马洛在每部作品里都被枪托、烟灰缸、方向盘等稀奇古怪的东西砸晕过,但竟然从来没人趁机朝他脑子上崩一枪!难道连恶人都被马洛的魅力迷倒了?真是让人怀念的纯真年代。

  现在就不同了,想移民的朋友读了如今的冷硬派作品会绝望的:这美利坚比邪恶轴心国还黑暗。城市里到处都是童年遭受虐待的连环杀人狂和神经病,黑帮的数量两只手数不完,每条街道拐角都藏着吃牢饭的人物,好人的死法整整有八百万种,真叫一个危机四伏!资本主义地界,又没有严打,或者时不时给你唱红打黑啥的调剂下,这样的世道没点本事你能自保就阿弥陀佛了,还想出来行侠仗义?

  所以了,这年头的冷硬派侦探,你要吗像杰克·雷切尔那样转业特种兵出身,能打能杀,要吗就得认识一两个黑道上的恶汉,不然你进了侦探协会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出去踏个青都可能被揍成生活不能自理。不信?给你数数,帕特里克和安琪有巴巴·罗格斯基罩着,米隆·博利塔有温泽·霍纳·洛克伍德罩着,马修·史卡德有米基·巴鲁罩着。没有这些以暴制暴的“正义坏角色”帮忙干脏活,侦探还能悠然地毒舌吐槽卖弄贫嘴,而不被人往死里整吗?

  在杰克·雷切尔这样的“自力更生型”侦探里头,约翰·麦克唐诺笔下的崔维斯·麦基可谓先驱。此人作品尚未引进内地时,就常在各种史论评介中窥见麦基君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看到美女逮着就上的鸭霸作风,心下暗惊:好家伙,这是跟大薮春彦一个路数的吧,手中有枪心中不慌,出手快准狠,专惹黄赌毒,给你杀出一个美好未来新世界。

  待到真正见识了麦老的小说,发现不纯然是这么回事。就拿新出版的《深蓝告别》来说吧,麦基显然跟后来一味耍狠卖骚的麦克·汉默不同,身上还是隐隐透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当年游侠人作风,其观察世界的角度依然是知识分子式的:愤世嫉俗、语带讥诮、洒脱不羁——虽然这也是冷硬派的标配了。但作者用一个扎实的故事和流畅的文笔,将之包装得颇为可口。这也难怪麦克唐纳能在pulp fiction群雄里杀出一条血路。

  类型的发展总会遇到瓶颈。本格的瓶颈催生了冷硬派,冷硬派的瓶颈则来得更快:起点太高,一个汉密特,一个钱德勒,直接定位了类型书写的高度。你说头顶上有这两位大腕压着,后辈们想开辟战线谈何容易?这种后来者的焦虑,用王朔的话说就是:“那时候兄弟的痞子文学八字还没一撇,正在家里急得团团转”。事实上,此后十几二十年内真正在冷硬路上开宗立派的作家,也就是两个麦克唐纳。一个罗斯·麦克唐纳,向内挖掘人物精神世界,侦探刘亚契如心理医生;一个约翰·麦克唐纳,向外拓展人物活动世界,侦探麦基如赏金猎人。两人的成就如今都已盖棺定论,不会再有人将他们的作品视之为简单的“pulp fiction”——虽然人家也未必在乎这个名头。

  从近年来大陆出版推理小说的劲头来看,渐渐有点儿消灭空白点的架势了,这真是我等推理迷之福。遥想十年前,在图书馆翻到本推理新书跟中奖似的,引进个艾勒里·奎因就能被评为五年内推理十大盛事之首。可惜,肚子饿的时候没饭吃,待到满汉全席端到你面前却已没胃口了——现在推理小说越来越难唤起我的兴奋点,对比繁荣的出版市场,让人想起萨特那句话:“生活给了我想要的东西,同时又让我认识到那没什么意义。”唉,只能怪相逢恨晚,造物弄人了。不过,在劳伦斯·布洛克、丹尼斯·勒翰等冷硬后辈肆虐图书市场的情况下,我还是希望能够多看到一些约翰·麦克唐纳般承上启下的中坚作家的作品,一些朴素、实在、不玩新式花活,但也还能让人觉得好看的作品。谨慎期待约翰·麦克唐纳的下一部小说。

  《深蓝告别》读后感(八):先尝再说!

  在我有限的阅读印象中,在美国冷硬派作家里,有四个当劳大叔是最活跃滴(Donald E. Westlake,John D. MacDonald,Gregory McDonald,Ross MacDonald)。而其中销路最广,最有影响的,当算老JOHN(嫖)。

  注意,我说的是受欢迎度,不是口碑噢。因为他既没有拿奖拿到手软过(数钞票肯定会),也不受文人骚客的待见。在死评论家Julian Symons孜孜不倦地诋毁下,他很有点70,80年代金庸武侠在国内的尴尬——大家都看,又羞于启齿。

  他和螺蛳这对麦当劳是一代的,当时是美国硬汉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黄金期;至于后来的那两个当劳叔,只因生不逢时,有拿奖,作品也幽默风趣得多,更有不止一部作品被改编成电影,但死都冲不进畅销榜前十……。

  他的作品为何销量甚大(当然不能跟现在的斯蒂芬金哈利波特这类变态比)?究其原因,除了恰逢其会,还是因为他在当时是最会讲故事的量产作家(类似的还有那个死英国佬James Hadley Chase)。在美国保守的中西部土鳖看来,他的故事算是讲到他们心坎里去了(遥想王朔当年)。无论是Cape Fear的变态邻居,还是Condominium里的徇私舞弊,Deadly Welcome里的身份认同困扰,还是The Drowner里的污烂事,甚或他颜色系列里处理的那些个麻烦,都太妹的有代入感了,讲的是他们朋友的故事嘛,好看,抓人,聊起来也不闷——红字?那是死文青拿来卖弄用的,关我们老百姓什么事?还是交流Travis McGee怎么泡妞来得实在……

  为免有书托或者剧透的嫌疑,我就不具体说深蓝了。只说说当年我是为何把他的作品纳入阅读范围里的。

  一来,当时很起过一阵斯蒂芬金热,而我知道斯蒂芬金小时候(年轻的时候?不记得了)很喜欢他的故事,当时最大的念想就是集齐(看遍)他的书——以金后来的财力,这个愿景对他来说还是可以实现的,但是否真的阅遍,我就不清楚了。

  二来,以当年那种物质匮乏的环境,原版书非常不好弄,我还处于拣到一本是一本的心态,而老嫖的书差不多每个小摊贩那都能见到,那自然是有杀错不放过咯。

  况且,当时我刚开始追Lawrence Block,而这个死老嫖的书,居然会有Block的评荐哦……

  后来更看到,在别人骂他骂得太恶毒的时候(比如法国佬最喜欢挖苦他的主角‘内心流于表面的强大’,远没有螺蛳侠来得有韵味),Block就不止一次跳出来仗义执言,反驳说老嫖写的书本来就是娱乐美国大众的,死文青的酸葡萄心理大大滴坏了……

  三来,某年亲友去番邦游玩的时候,下榻的宾馆(档次应该是国内炮房的水准?)床头柜上,除了6,7成新的圣经,就是他破破烂烂的颜色系列,一来二去的,竟然帮我“偷”到了不止一本,可想而知,他曾经也有如今“斯蒂芬金每个超市都见到”盛况咯。

  四来,我虽然不怎么看日系,但知道他在那帮专写变态杀人艺术的倭寇圈里很吃香,连驰星周这种不本格的作家,都从他的作品里吸取养分。一衣带水的,想来应该不会令人大倒胃口。

  五嘛,一个作家的口碑,是他最用心最成熟作品累积起来的。就好比我见识过Block的《长绿女儿心》的挠人处后,自然会神往于他的八百死法。果不其然,老JONHN的“色”书开读以后身心愉悦,比钱德勒哈密瓜流畅得多,不失为坐马桶上的调剂作家……现在,要是友人告我说弄到本他新的颜色(当然不可能,我看到的所有书目都只到淫雨霏霏),我肯定会千方百计地剥削来的……

  当今社会,物资极大丰富,在看完第十遍唐诺,Block的邮票书我都看得津津有味的如今,我不禁学金前辈,发大愿:我是不是也可以阅遍JOHN山皆不限呢?

  Julian Symons这个老不休也很写过几本难以归类(不冷不热不诡不密)的“侦探小说”的,自然,闻着寥寥。他最广为人知的作为,就是写了本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的评论集《血腥谋杀》,其中,最出名的段子就是泛着酸水嚷嚷说John D. MacDonald的颜色系列虽然“非同寻常”但他绝绝对对是 “最被高估的作家之一”(类似的评语他也给过Elmore Leonard)。

  于你,假设你是在20年前,第一次吃芒果。于此,你又会做出什么样的评价呢?

  《深蓝告别》读后感(九):审美疲劳下的大师怀念

  如果放在十年前,国内推理小说、悬疑侦探小说还没有红火到今天这个份上,大概这本小说应该是能赢得一个满堂彩的。痞气十足但是却充满良心和正义感的侦探形象随着越来越多的图书和影视作品登陆后,最开始的惊喜渐渐变成了一种审美疲劳。作为Travis McGee系列的第一本,小说刻画了一个有着鲜明个性特征的追款专家外加业余侦探。愤世嫉俗又有点痞气无赖的气质,让人很自然地想到了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拉风主角,想到了Jeff Somers的Avery Cates,理查德.摩根的科瓦奇。毫无疑问的是,这个在美国侦探小说界有着崇高地位的作家,对后来的美国作家们起着相当大的影响和作用,所以腰封上的溢美之词完全可以理解,当然斯蒂芬.金一贯的大惊小怪般“没见过世面”一样的句段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看过太多有他推荐词的图书了,感觉他一直都是老好人一般的相当夸张地表示赞美——基本上斯蒂芬.金的推荐对读者选不选择这本书没有什么直接影响,除了名号大,其余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斗智斗勇的故事,悬念最开始就抛了出来,然后很快就把悬念变成了了毫无悬念的好莱坞动作片。影片的视觉效果还是很养眼,美女,型男,海滩,酒吧,蓝天,草地。也难怪后来他那些侦探小说(关于佛罗里达的美女美景)总是这么的受好莱坞制片方的喜欢。但是就像是肾上腺素一阵激情后的茫然,整部小说也是让人在激动剧烈并且相当炫彩拉风的桥段过后有一种平淡。平心而论,从现在的视觉来看——请注意,是从现在的视觉来看,这是一本中规中矩的悬疑侦探小说,大概也谈不上多悬疑,基本上最开头就知道结尾了,就像看柯南的漫画发现最后的目标被人用红笔圈出来了一样。尽管作者本人是一个相当殿堂级的作家,但是因为这是一个后辈新秀不断涌现的时代,尤其是国内的悬疑侦探小说在近几年的大规模的结集成套的引进和出版——尤其以新星出版社为典型——当书架或者网店到处都是成套成规模的劳伦斯.布洛克时(尤其他又是受John D. MacDonald最深的当代侦探小说家),读者总是先入为主的率先接收前者,而非很多年前的传说人物。尽管以前曾经在“非版权时代”出版过一些John D. MacDonald的小说,但是并不成套成规模也不系统,因此除了在资深铁杆侦探小说迷心目中有着极高地位外,在新一代的侦探小说迷和入门级读者中,John D. MacDonald的名气还远远不及劳伦斯.布洛克——并不是说John D. MacDonald不著名,而只是事实就是地认为目前引进这位作家的作品成套成规模的登陆,是需要相当大的勇气和市场经营手段和策略的。当日本人和韩国人下围棋超过中国时,大概也没有多少人有兴趣去了解中国才是围棋的故乡才是围棋的发源地。

  所以,更多时候,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侦探小说古典主义的回顾和怀念——怀念于一种风格和一种开创一个写作类型时代的气质和风貌。当市场出现竞争时,很难让人不去比较之间的优劣。于是这种客观条件下,对John D. MacDonald及其作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肯定多多少少要受一些影响。现在看来,与其说是在接受一种期待中的精彩,不如说是在怀念一种过去经典的影子和味道。

  尽管审美疲劳,但是仍然怀念大师。实际上更像是在怀念一种逐渐远离的属于经典的情怀。

  同时,硬派侦探小说一直经久不衰的原因在于所塑造的角色,John D. MacDonald对Travis McGee的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他塑造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怀有内心敢爱敢恨有勇有谋的优质型男的主人公。

  值得一说的是,图书装帧很有意思——原版说是整个21本Travis McGee系列的封面是由不同颜色组成的,一套拿出来是相当的出彩和漂亮。作为中文版,依旧保持了“颜色装帧”的风格。《告别深蓝》作为“颜色系列”的第一部,相信这也许只是一个起点,希望后续的小说能更精彩。

  另,John D. MacDonald也写过几本科幻小说 《Wine of the Dreamers 》(reprinted as Planet of the Dreamers)(1951),《Ballroom of the Skies》(1952) ,《The Girl, the Gold Watch & Everything》(1962)。当然,在全世界侦探迷心目中,他更多的还是以悬疑侦探小说家的身份被记住。

  文末,感谢传魁同学的赠书,翻译很有诚意。

  以上。

  《深蓝告别》读后感(十):海边游侠崔维斯?麦基

  《深蓝告别》一书首版于1964年,是美国侦探作家协会大师奖得主约翰?麦克唐纳笔下海边游侠“崔维斯?麦基”系列首作。毫不夸张的说,正是因为这部经典之作的横空出世,才得以让原先笔耕不缀却无甚收获的约翰?麦克唐纳跻身大师的行列,多达21部的颜色系列就此陆续问世,最终以其卓越成就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的肯定。

  作者约翰?麦克唐纳拥有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先后从事过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的工作,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加入军队并以战略情报局成员的身份活跃于中-缅-印战场。出于解闷与战时保密工作的需要,他将家书写成了颇具文才又不授人口实的短篇小说,殊不知竟被妻子拿去投稿并获得肯定,这使得约翰?麦克唐纳在退伍之后毅然步入作家的行列。事实上,《深蓝告别》并非约翰?麦克唐纳的处女作,在此之前他已经写了43本书,但都反响平平。待他重归传统并以侦探小说开始他的第44本小说时,却意外的获得成功。

  就小说类型而言, “崔维斯?麦基”系列份属美国文学流派中最具个人特色的冷硬派侦探文学,尽管并非开启先河的先锋之作,却延续并发展了由达希尔?哈米特与雷蒙德?钱德勒创建之硬汉侦探的血统,在美国侦探小说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堪称弥足珍贵的美国文学遗产之一。

  《深蓝告别》所叙述的故事非常简单,无牌私探崔维斯?麦基通过中间人接触到舞女凯西,得知她曾经被歹徒小艾伦强暴并骗取家产,崔维斯?麦基决定利用自己的方法去夺回凯西的家产并给予歹徒应得的惩罚。从小说的时间设定与人物刻画可以得知,这一颇具传统风格的悲剧涉及到二战期间通过不法手段获得巨额财富的往事,而追逐与搏杀则是硬汉们早已习惯的桥段。我想,之所以会从二战中-缅-印战区的往事开始,多少与作者约翰?麦克唐纳本尊的经历有关,作为亲历者,他一定目睹或耳闻过类似的传说。战争带给人类巨大创伤的同时也呈现出人性的扭曲,从人间地狱的战场回到歌舞升平的祖国,物质上与心理上的巨大反差必然会让某些人渣铤而走险,例如书中的小艾伦,罔故法律与道德的约束,而他们所做的一切必然又会给无辜的人带来更多的伤害。小说中作者借崔维斯?麦基之口无奈的承认:“这世界到处是禽兽”。如何避免禽兽的伤害并至少获得迟到的公正,正是约翰?麦克唐纳笔下想要表达的最基本诉求。

  前文曾经提及颜色系列这个称谓,这是因为自《深蓝告别》开始,私探崔维斯?麦基的每一个故事都以一种颜色做为书名,并写下多达21部作品。蓝色意指大海也代表忧郁,亦是小说的基调。《深蓝告别》出版于60年代,当时的社会氛围与阅读习惯早已和从前大相径庭,30年代崛起的硬汉们大多是愤怒的代名词,而60年代则是享乐与回归正常理性的时代。在时代背景的限制下,试图通过愤怒去表达情绪往往是低级趣味的同义词,因此,约翰?麦克唐纳在延续传统的同时灌输全新的情绪,那就是在现实压力下折射出的忧伤与无奈,以暴制暴并促使人性回归这样的潜台词只能通过主角崔维斯?麦基来表达。在常人看来,硬汉似乎既没有家世的拖累也不可能有情感的负担,但是有谁能知道事情背后的真相呢?在小说中,崔维斯?麦基为了执行任务私刑逼问证人、通过偷龙转凤的手法以假换真、面不改色的撒谎骗取妓女的信任,当然也可以辣手取人性命;另一层面,他也可以铁汉柔情,对不同异性角色采取层次分明的立场,守护一个饱受摧残的女子,并不离不弃的督促她去恢复。很不幸的是,自古多情空余恨。崔维斯?麦基这一复杂人物的刻画每每在结局成为忧郁的代名词,尽管他身高马大、喜怒无常,做事出人意表。深层次的刻画使之带上悲剧英雄的脸谱,令人印象深刻。

  对于阅读者而言,拿钱办事的崔维斯?麦基本不应该沉溺于情爱之间,逢场作戏的覆雨翻云本该只是点缀冒险的一点额外报酬。然而,口硬心软的性格使然,崔维斯?麦基每每在行事中与事主产生情感与身体上的纠结,导致工作中差之毫厘的判断往往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痕,残缺的胜局制造出的不圆满使得私探崔维斯?麦基小说别具有魅力。从某种角度来看,这样的不圆满也是对硬汉传统书写的修正,作者以此为基础延伸出的模式化写作甚至为后来者树立典范,苏?格拉夫顿这位以“字母天后”闻名于世的美国侦探小说家就此评价:“对创作系列小说人物的作家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

  当然,小说的娱乐功能至上,作者约翰?麦克唐纳也无意将娱乐小说升华至道德与教化的范本,因此《深蓝告别》一书中也充斥着性与暴力的场景,这些令人纠结的场景出现无疑有迎合读者阅读需求的因素,另一方面则是作者借书中人物体现出当时社会的现状,以及,书中人物对于社会现实做出无奈的种种反逆之举。《深蓝告别》的主角是崔维斯?麦基,一个无牌私探,居无定所,栖身之所是一艘名为“缺角同花”的船屋,甚至还是靠赌博赢回来的;为人解决麻烦最基本的要求则是收取所获财富的一半,而且还是除掉所需开支之后的。可想而知,来寻求帮助的人都是怎样的小人物,他们无力承担所需费用,遭遇到的不公往往也是无法通过法律与书面文字可以解决的,他们本就是被抛弃在社会最底层的可怜虫。小人物的绝望与私探或可带来的一线希望让小说充满戏剧性,而随后私探出马所遭遇的种种则充满紧张刺激的娱乐性。公正的说,妙笔生花的人物刻画,情节发展顺理成章又引人入胜,在层次分明的叙述场景中张力十足。斯蒂芬?金称约翰?麦克唐纳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故事大师”,而库尔特?冯内古特则毫无保留的声称“在从今往后的漫长岁月中,约翰?麦克唐纳的作品将像埃及法老墓中挖掘出的宝藏那般珍贵无比”。

  刊今日上海时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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