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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伤残鉴定时间表

伤残鉴定时间表

1、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 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 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进行。

4、 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和精神障碍,路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6-12个月进行。

篇二:合肥公司工伤处理流程

流程图

A 所需要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

2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职工居民身份证

4由工伤职工直系亲属申请 需要直系亲属户口本

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初步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的复印件 6没有参保的职工需要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 7因工作遭受的伤害证明

B 办理流程时间:

1用人单位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备齐所有材料后,向有权管辖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其他主体申请时间:用人单位未按照欠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自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备齐所有材料可以直接向有权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C 办理地点: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58号 6671853

D 工伤认定后如果出现劳动能力缺陷还需认定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完毕后,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30%,大部分不能自理40%和完全不能自理50%(百分数为计算公式中使用的百分比)。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受理机构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一年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还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社保承担部分审核报销程序

合肥10~5级 如果单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并且员工在工伤登记确定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赔偿标准这一块由社保局和单位共同承担:

社保局承担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单位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社保局承担的两个一次性补助金的申报需要前提是购买社会保险

(以上两项因该由行政社保部门承担的补助金,由于杜川乐够买的是~雇主责任险~需要由公司负担)

F工伤报销

需要提供工伤医疗终结书、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三份)、医院发票、医院费用清单、工伤认定表、事故调查报告、劳动能力鉴定表,到相应单位申请工伤报销。

G费用计算

按照合肥卜律师给出的条列计算结果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 N个月=伤残补助 即 2794X9=25146元人民币(xxx自2013年9月进入公司~2014年4月共计8个月,计算出勤后上半年度平均工资为2794 数字9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x N个月=医疗补助 即 4227X6=25363元(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6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x N个月=就业补助 即 4227X10=42270元(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原工资X 停工留薪时间=停工留薪工资 即 2794X8=22352元(由于杜川乐是工厂临时工 工资不能以定数计算 这里2794是八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工伤保险伤残等级评定条例手臂神经损伤停工留薪的时间为8个月。)

5)住院护理费: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x 百分数x 住院天数=住院护理费 即 4227x30%x16=20289.6元(合肥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227元,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30%,大部分不能自理40%和完全不能自理50%,住院实际天数16天)

6) 住院伙食费补助:20X16=320元(法律依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住院天数16天)

7) 交通费: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现在没有办法计算。

总计:25146+25363+42270+22352+20289.6+320=135740.6元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处理申报流程和赔偿数目计算:

1)赔偿处理申报流程: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提供以下材料:

1.保单复印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批单

2.盖承保章的投保人员清单

3.详细的事故经过,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发生当时雇员从事何种性质的工作

4.医疗证明:如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证明原件等相关医疗证明。

5.涉及医疗费赔偿的:需要提供医疗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

6.涉及赔偿误工费的:需提供医生出具的休假证明原件(需医院盖章)

7.涉及残疾或者烧伤索赔的案件需提供司法部门,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保险人认可的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8.员工的工作证、工资清单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2)保险赔偿金额计算:赔偿金额=该雇员的赔偿限额×适用的赔偿额度比例

3)雇主责任险理赔范围:

(一)死亡赔偿金: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二)伤残赔偿金:按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 并对照国家发布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称《伤残鉴定标准》)确定伤残等级而支付相应赔偿金。相应的赔偿限额为该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下列“伤残等级赔偿限额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每人死亡赔偿限额所得金额。

(三)误工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人雇员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其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持续五天以上<不包括五天>无法工作的)而遭受的误工损失:经医院证明,按以下公式计算赔偿: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30 *(实际暂时丧失工作能力天数-5 天),最长赔付天数为365 天,且以保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为限。 如在赔付本条第(三)款项下误工费用后,被保险人雇员死亡或经伤残鉴定机构诊断确定为一至十级伤残,被保险人就其雇员的同一保险事故申请赔付本条第(一)款项下死亡赔偿金或第(二)款项下伤残赔偿金额的,在计算赔付金额时,需扣除保险公司已赔偿的第(三)款项下赔偿金额。如被保险人就其雇员的同一保险事故已经领取本条第(一)款项下死亡赔偿金或第(二) 款项下伤残赔偿金,则不能再申请第(三)款项下赔偿金额。

(四)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赔偿必需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最高人民币300元/每人)、医药费。本公司不承担陪护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取暖费及空调费用。除紧急抢救外,受伤雇员均应在县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保险公司支付的本款项下的赔偿金额以保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限。

(五)赔偿金的给付:1.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单个雇员所给付的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和误工费用之和不超过保险单约定的每人死亡赔偿限额。被保险人不得就其单个雇员因同一保险事故同时申请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就其单个雇员申请赔付死亡赔偿金的, 如果保险公司已赔付了伤残赔偿金,在计算赔付金额时,需扣除已赔付的伤残赔偿金额。 2.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所雇佣的每个雇员所给付的医疗费用不超过保险单约定的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篇三:合肥工伤处理流程

合肥市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事故所发生的所在区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1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有的地区可能还要证人工作证复印件或身份证的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工伤认定书一周左右下来,公司人事部门要及时和人事单位沟通,工伤认定书一式四份,人事局留档一份,当事人一份,公司一份和报费用时需要一份复印件但是提交需要原件审核。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市级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到社保局指定的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合肥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后上三楼(合肥市地址是金寨路与庐江路交口合肥市劳动局)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再到指定的医院做劳动能力鉴定。如何事故伤者死亡的,不需要做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七、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合肥这边只需要身分复印件,有的地方可能还需要一寸照片);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要相符);

4、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出院证明、门诊病历、仪检(CT、MRI、B超、X光等)报告;

5、用人单位公章、用人单位开户帐号的印鉴卡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同时需要带原件审核);

6、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无住院无伙食补助的不需要提供);

7、领取相关待遇须提交的其他资料(建筑公司还需要提交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正本。如果甲方存在转接,需要提交转接材料。例如合肥包河项目施工许可证是合肥城投,但是施工合同上面是合肥市重点局,所以需要合肥市城投和合肥市重点局存在转接关系证明的文件,在证明文件中要明确确定转接项目的地址,项目面积、项目施工时间。如果工伤发生时,不在施工合同时间日期内,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延期或提前施工的材料,在这份证明材料中要有甲方及安全质量监管部门盖章)。

(二)、工伤补偿待遇申领(只有评到等级才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1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3、一寸免冠彩照1张,4R寸的伤残彩照1张;

4、工伤职工本人银行帐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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