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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菜场管理员职责

菜场管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善于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树立新市场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管理水平。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政廉洁,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礼貌待人。

4、遵守纪律,按时出勤,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准无故缺勤。

5、讲究工作方法,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基础,做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思想工作。

6、 及时处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意见。

篇二: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进场经营户需办妥《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严格禁止不具备证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销售产品。

2、经营户需自觉遵守食品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3、加强计量、防疫、卫生、工商等职能工作的监督作用,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假冒伪劣和不清洁的食品进入市场。

4、经营户要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严格禁止经营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食品;严格禁止经营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严格禁止经营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址、无日期,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5、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力量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有关案件。

6、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积极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对违反者作出教育,停业整顿,经济处罚,直至清退出场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商贸公司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要求达到市场管理卫生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5、经营户应当保证摊前长久整洁,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准。

五、治安消防管理

1、市场内严禁打架斗殴、相互吵骂、酗酒闹事、欺负外地客商、扒窃钱物、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等,违者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2、市场经营业户应服从管理,遵守市场规章制度,不得无理取闹、打骂、侮辱工作人员、扰乱市场秩序、妨碍或阻扰工作人员正常

工作,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3、市场内摊位必须自己配备合格的(5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除抢险救灾外,任何人不准损坏或动用;不得遮挡、圈占、埋压消防设施,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回摊位。

4、不准擅自改动用电线路和安装使用大负荷电器等,违者予以停电,没收电器设施,并收取违约金50-200元。

5、市场内严禁烤火、焚烧物品,违者除责令整改外,商贸公司有权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收回摊位。

6、市场内人人有参与救火救灾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六、车辆管理规范

1、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2、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商贸公司

2015年4月5日

篇三:公司市场管理细则

Xx公司

市场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 1 -

第二章 组织与人事 ......................................................................................... - 1 -

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 ......................................................................................... - 3 -

第四章 绩效管理办法 ..................................................................................... - 5 -

第五章 市场部业务管理办法 ....................................................................... - 12 -

第六章 附则 .................................................................................................... - 13 -

市场部管理细则

(2008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场部各项管理工作,完善市场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励市场部各位员工积极开拓市场,引导各部门及部门内良性竞争,达到市场开拓规范、市场竞争有序、市场管理科学,形成快捷、合作、开放、高效、和谐的管理模式,结合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及市场运作现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全体员工。

第二章 组织与人事

第三条 市场部组织架构:市场总监、市场副总监、市场总监助理、市场部经理、市场部副经理、享受其他待遇的营销专员、普通职员。

第四条 市场部实施经理责任制,市场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及部门业绩负完全责任。市场部经理业务开展受市场副总监、市场总监指导,市场总监、市场副总监对市场部经理、副经理有直接行政领导权。

第五条 市场总监(市场副总监)有部门最高业务审批权,对部门的市场规划、市场开拓、市场分工、市场规范管理有决策权。市场总监(市场副总监)对管辖部门有业务指导权、业务审批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处罚权。

第六条 市场部员工招聘、录用、合同签订、培训、考核、职务任免、离职、辞退开除等人事制度参见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七条 新员工试用期。新员工录用后,从填写入职手续至转为正式员工日止为新员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二至三个月。试用期员工不分担市场部门的业绩定额,享受市场部试用期员工福利。

第八条 新员工转正。试用期员工经公司制度的培训、专业知识培训、业务知识培训考核、电话营销测评等,测试合格后进入市场试营销阶段。试用期员工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试用期内能够签单完成最低转正任务标准的,经其个人申请或部门领导的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确认后,向总经办申请转正。转正日以总经办批示的日期为准,公司总经理为试用期员工转正最终审批权。

第九条 新员工转正签单业绩达标标准。(一)入职后三个月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月签单金额达四万元(含四万元)以上的;(二)资质签单当月单项合同金额(非每月累计)为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三)经总经办认为符合条件的其他业绩情况。市场部营销业务员在试用期内所签订合同金额业绩计算为当月部门业绩,但不列入部门当月超额业绩的计算,试用期员工离职后相关客户跟进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条 职业生涯规划。经部门考核后,德才兼备、表现突出的职员可参与市场部副经理竞选;品德、业绩、管理等表现优秀的副经理可参与市场部经理竞选;表现特别突出的经理可参与市场副总监、总监竞选;有重大贡献(如:

1、品德、业绩、管理等表现优秀的,团结协作,年业绩总额超过公司额定任务的一倍及以上的;2、能够在公司重大事件中为公司出谋划策且实施后能够取得显著效果的;3、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事件)的经理级以上职员可晋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一条 员工离职。市场部员工离职参照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离职员

工尚未完成的工作或已签订企业事项的跟进,由本部门经理负责跟进工作,直至事项完成。经理(副经理)离职后工作由新任经理(副经理)或原副经理(经理)负责跟进未完事项工作。

第十二条 员工辞退。试用期员工入职三个月内无签单记录的,视为不适合本职工作,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向公司提出留职察看、调离本部门或辞退等方案。市场部员工(含试用期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部门经理、副经理领导的,经部门经理、副经理批评教育后无明显改进者,人力资源部核查报总经理批准后给予辞退、违纪辞退处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的、盗窃公司财产等一切认定为行径恶劣的员工,给予严重违纪辞退处理或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自行辞职员工:试用期员工自入职30天内自行辞职的,须全额赔偿公司工作服装费用、工牌和工卡费用以及培训费用(工作服装费用、工牌费用按成本价计算。,培训费用600-1000元)等;试用期员工自入职30天以上,试用期以内自行辞职的,须按成本价全额赔偿公司工作服装费用和工牌、工卡等费用,以及按60%标准赔偿培训费用,公司辞退的不在此范围内。 未免造成劳动纠纷,划红线为删除部分。

第三章 培训与考核

第十四条 市场员工培训。市场员工培训分为新员工培训、员工日常培训、晨会上交流培训及不定期培训。

第十五条 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办完入职手续后视为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前3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第二周至第四周是新员工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期,由部门经理负责进行培训或是

由市场总监办指定人选全面进行各项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十六条 市场员工日常培训。一般规定每星期三晚上进行建设部、建设厅和各地市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最新动态分析交流;进行专业知识、业务知识、沟通的方法、谈单技巧等交流和培训;对在业务开拓中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困难进行研究剖析,探讨问题和困难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培训由市场总监办统一部署,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晨会上交流培训。为高效迅速解决问题,市场各部可以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利用部门晨会的时间进行简单的交流、沟通,解决问题和困难,晨会时间通常为15分钟内,一般不得超过25分钟。

第十八条 不定期培训。市场总监办或市场各部在觉得部门存在有较大问题时或是某一环节较为薄弱时,要及时组织培训提高和商讨解决办法;或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与业务项联系密切的新的文件、制度和法律、法规时,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量;或是公司对业务项要求作了较大变革时,应及时组织培训学习。

第十九条 市场员工考核。员工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二十条 市场员工定期考核。总监办或者各部经理必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上对员工的专业知识、业务知识等进行考核。每季度、半年度、年度对每位员工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测评。考核记录及结果由总监办存档,纳入市场绩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市场员工不定期考核。总监办或者各部经理应每月有针对性的对每一位员工进行全方面考核。考核结果由总监办存档,作为平时表现的参考,纳入平时市场员工绩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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