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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五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

“五一”黄金周将至,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使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并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大检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温总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举办第五届中华龙文化节暨第二届杂技艺术节活动为契机,按照副市长王相玲在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区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检查时间及方法

这次大检查从20***年4月25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各乡(办)负责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区公安分局、安监局、建委、教文体委、外侨办、质监分局、卫生局等部门制定出检查方案,立即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区安委会将组织6个督导组对各乡(办)和各部门的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三、检查重点

(一)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专项检查。区公安分局、交通局、农机总站要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大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客车、校车、农用车源头监管,严格车站“三品”安全检查,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对客运车辆超载、超速,带“病”车辆上路,客货混装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于以纠正和严肃查处,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畅通。

(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区商务局、外侨办、教文体委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要把旅游场所和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大型商场、车站、学校、公园、城市广场、油库等公共场所要害部位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督促有关单位狠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现有重大火灾隐患都得到有效整改和监控,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娱乐设施的专项安全检查。由区外侨办牵头,区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要组织人员对有关设备及娱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安全检查。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质监分局、工商分局、交通局等部门配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现场监管,严格重大危险源监控,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动态监控,监督运输车辆严格按批准路线和时间行驶,严防泄露、爆炸等事故发生。深化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烟花爆竹小作坊。

(五)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由区建委牵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施工工地防护情况。要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防止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对特种设备的专项安全检查。由区质监分局牵头,重点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严肃查处特种设备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等行为,防止火灾、爆炸、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办)一把手务必要亲自挂帅、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直接参加并对分管领域的检查效果负责。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密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安全生产安排得细之又细,把工作要求定得严之又严,把落实措施抓得实之又实,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行业职能部门要进行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执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检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三)严格落实责任。在这次检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事实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疏不漏,不讲情面,不留死角,并做好检查记录。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组织专业人员,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进行全面排查,要将抓落实、抓整改放在突出位置,严格实行领导分包重大隐患制度。对前段和这次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企业要逐项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直接负责人。各乡(办)、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逐项明确督办领导、监管人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从严从重追究督办领导、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企业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五、督查安排及要求

这次大检查,区安委会将抽调12个成员单位,组成6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别由科级领导带队,重点对各乡(办)和区政府有关单位“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事故隐患的整治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周密组织,扎扎实实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个督导组至少要督查两次,每次督查过后都要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全面掌握这次安全大检查中的重大问题。各乡(办)、区政府各有关单位及各督导组务必于20***年5月17日、5月31日分两次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和总结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2

20***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政作报告及区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部署,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温***总理政报告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并结合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同时落实好4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安排和部署本单位“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及大型活动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非煤矿山: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如期认证和生产安全;尤其镇域内西北部丘陵山区废弃矿址(包括:地上矿坑,地下开采隧洞),禁止一切人员的偷采、偷运白云石、废石、大块石料等。各村、各单位更要加大对辖区内的监管力度,确保“五一”期间安全无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是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液化气站的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自身管理,防止爆炸、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建筑施工企业:

1、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必须停产,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交通运输业: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客货搭载等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五)爆炸物品,烟花爆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管理责任;

2、严格爆炸物品领取、运输、使用、保管、退库等各环节的手续,坚持“五双二保”制度,即: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保管、双帐、双锁,保证专车运输、保证措施到位,不丢失被盗;

3、开展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倒卖、经营、运输等非法行为,确保节日安全。

(六)公共聚集场所:

1、加强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火源、电源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2、各商、市场要严格按照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的要求,抓好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商、市场的安全可靠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节日期间开展镇领导带队,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自查等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要认真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储存运输和销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形式:企业自纠、自查:镇域内所有企业立即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自纠、自查活动,查找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本企业安全无事故。

(四)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五一”期间。

(五)检查要求:

1、各村、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维护好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安全环境;

2、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件》及北京市各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等各项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定强有力的安全措施,完善各项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和突发事件抢救方案,加强节日值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安全稳定;

3、各单位要加强“五一”期间值班,坚持领导带班,落实岗位责任制、现场巡视制,保证信息畅通,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置,要在第一时间内向镇综治办报告。

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3

为切实加强20***年清明、“三月三”、“五一”假期文化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文化旅游安全事故,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气氛,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做好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督查督导,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管控工作责任规范有效,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督查督导的对象

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

三、督查督导内容和重点

(一)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和经营单位的巡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强化网络文化舆情监控;加强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非法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落实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制度,加大文化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无证经营、超时经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整治。

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查业主落实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检查业主对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彻底整治,及时处置文化市场突发性事件。

(三)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园周边的文化经营场所,防止违法违规及低俗文化产品进入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

(四)加强农村地区文化市场监管。

加强对城乡接合地及乡镇农村地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五)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旅游安全生产底线。

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县旅游行业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旅游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措施。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严防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旅游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六)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旅游安全问题隐患。

加强旅行社安全监管,全面检查旅行社租使用车辆情况,严禁租用无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车、私家车等从事旅游客运,规范旅行社租车行为;加强行车期间的安全提示,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旅行社合理制定旅游行程计划,严防发生旅游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严格检查旅行社开展旅游产品检测评估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旅游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或隐患的,要督促旅行社立即停止产品的经营;全面检查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和引导游客投保意外伤害险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确保足额投保安全保险。

加强星级饭店安全管理,全面检查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电源、火源、油源、气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的规范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全面检查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检查星级饭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对各场所、各环节认真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等事故。

加强A级景区安全管理,重点对A级景区内宾馆酒店设施、餐饮服务设施、景区交通运输设施、游乐设施、购物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对景区内大型户外设施进行加固并设置围栏,防止游客靠近。对旅游景区内的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测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加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提示引导的检查,制定完善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应急预案,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A级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的检查,督促A级景区制定流量管控方案,在人流集中时段采取疏导、分流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加强值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信息,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险情,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实地督查、情况反馈等方式,对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展督查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本地区文化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

(二)督查督导阶段(节假期间前两周)。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迅速成立督查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并组织力量对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查督导,摸清隐患情况,做到不漏掉一家、不放过一处疑点。认真填写文化旅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登记表(附件1),确保各种防控措施、制度和应急值守的有效落实。对督查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治,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整治,切实做到整治措施、整治期限、资金、责任人的落实。

(三)督促整改阶段(节假期间前一周)。

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治、整改,对督查出问题的场所进行抽查回访,同时填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查督导清单(附件2),对不及时整治或限期整治不到位的,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关停的立即关停,确保督查整治到位,取得督导整改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充分认清通过大督查预防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意义,将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纳入同级党组织议事日程,履行“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严格责任追究,敢于动真碰硬。

在安全隐患督查督导期间,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经营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追究主体责任,督促其按照规定要求,按质按时完成隐患督查和整改工作。

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4

为做好六景镇(园区)20***年第二季度暨“清明”“广西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六景镇各类突出安全及环保问题的整改,加大安全生产和环保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防范我镇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六景镇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即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承担的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负责,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和环保。

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和环保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六景镇(园区)20***年第二季度暨“清明”“广西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六景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局(办、室)股室负责人、各有关单位负责人

职责:对六景镇(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并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安全生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布置、指导协调六景镇(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计划及重要措施,解决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工作重大问题,实现六景镇(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环保监管工作全覆盖。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六景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梁传声同志兼任,人员从六景镇国土规划环保安监局抽调,负责相关事项的落实工作。

三、工作范围

六景镇辖区范围内所有企业以及在建项目,重点检查电力、化工、造纸、污水处理厂、固废处置中心等重点排污企业。

四、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重点检查以下八方面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企业、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屋等场所内;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情况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8)高温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高温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监测监控情况,高温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2、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

(二)在建项目

1、重点检查以下八方面内容: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2)建设工地工人是否佩戴安全帽,其中高空作业人员还要系保险绳。

(3)建设工地用电情况:用电装置是否规范、接线头是否裸露、漏电保险装置是否安装等。

(4)建筑物外墙是否搭建符合规格的脚手架,建设至三层及以上是否布置安全防护网(平网或立网)。

(5)龙门吊、搅拌机、塔吊等机械设备是否按规定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建筑工地材料堆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7)建筑施工现场工人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

(8)建筑施工现场周边是否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2、做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南宁市、横州市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检查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厂区车辆:重点排查厂区内叉车、货运卡车的安全隐患,检查叉车、卡车是否存在超速超载情况,驾驶员是否执证驾驶,驾驶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车辆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企业是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职业病危害: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结合园区实际,以饲料生产、化肥生产、木材加工、混凝土拌合站、喷漆车间、固废中心等为治理重点,展开职业病危害检查治理工作。检查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通风设施是否良好、监测设备是否灵敏有效、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防爆规定、是否有火种火源、作业人员是否按有关规定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等。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五、企业环保工作检查重点

(一)检查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落实环保管理机构,是否落实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并完善日常检查记录,是否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等日常环保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二)检查企业环保手续完善情况

1、项目环评审批情况:检查项目是否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备案表)、是否取得审批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确认是否未批先建;检查项目的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是否一致,包括建设规模、性质、采用的设备和工艺、使用的原料有无重大改变,有无虚报、瞒报、漏项或私改项目内容等情况。

2、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检查投产项目是否已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否存在未验先投的行为。

3、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排污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是否已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管理,企业实际排污标准与排污许可证要求是否相符,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等工作。

(三)检查生产企业“三废”处理情况

1、废水处理情况:检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效果及日常管理情况;检查企业排水管道、污水排放口及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检查企业雨、污分流执行情况,厂区内生产及生活污水需经过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厂区内雨水接入园区雨水管网;检查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严查企业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

2、废气处理情况:园区企业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产生废气、工艺废气以及扬尘污染。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废气;检查废气产生企业是否按照其环评要求完善脱硫、脱硝、除尘、除臭等废气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3、固废处理情况: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别检查,重点检查涉危险废物单位生产管理情况,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等是否规范正确,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

(四)协调处理环保问题投诉事件

认真对待群众对园区环保问题的举报投诉,及时将举报投诉问题反馈横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协调解决群众与企业之间的环保纠纷。

六、工作方式

(一)企业、施工单位层面自查自纠

各企业、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厂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成清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企业、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以及环保现状进行全面评估。

(二)六景镇(园区)层面检查组集中检查整治

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同时,六景镇(园区)各局部门将根据服务企业分工方案组成检查组,对企业安全生产与环保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组织对企业(包括该企业内的在建项目及其对外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在建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采用“闭环管理”模式,组织复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检查组及时将检查记录表交至各组指导员手上,再由领导小组联络员汇总。便于领导小组准确掌握各企业安全情况,开展对隐患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

(三)总结通报

领导小组四季度末对本季度安全生产与环保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于下一季度安全生产和环保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特别是针对超期未完成整改、屡次发现问题未进行整改等轻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的企业进行会上通报批评,并上报市安监、市生态环境局、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交由其进行相应的执法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施工单位、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行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工作和重大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总要求,各企业、施工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同志要做好检查督导。

(二)发挥工作合力。各企业、施工单位与园区管委会要统一思想,坚持“发展离不开安全”以及“绿色发展”的管理理念,园区各部门通力合作,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与环保监管管理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与环保监管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完善与安监、消防、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企业、施工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以及环保群众投诉多的共性问题,要进行专项督导。园区各工作组要经常深入企业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2023年“五一”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有关部署安排,全力做好“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的《全市“五一”假期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坚持防控为先。全县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制定“五一”假期应急预案,全面落实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30%的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已经开放的室内景区,应抓紧妥善处理好票务、员工安排等相关工作,立即公告关闭。

(二)强化流量管理。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全面实行旅游景区门票分时段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防止游客集聚。

(三)规范游览秩序。各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实名制扫码入园制度,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要加强巡视巡查,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保持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进入,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入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

(四)防范重大风险。突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旅游交通、A级景区及其特种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景区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管理,督促景区完善消防规章制度和设施设备,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和应急演练处置到位。落实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管理措施,紧盯预案、安保、安检、防护物资准备等重点环节,严防踩踏、爆炸、垮塌、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对旅游包车、景区摆渡车辆游船、电梯等游客运载工具,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对涉水涉崖旅游景区,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事件的A级景区进行重点排查,规范和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有关制度,对重点景区加强人流车流管控和疏导,做好医疗救助等准备工作,确保重点时段安全有序。督促景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指导旅行社、A级景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扎实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消防预案,节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

二、工作要求

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成立督导检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五一”期间赴我县现场督查,重点检查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情况、重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各景区、旅行社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于4月30日前对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进行全面检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倾导,落实责任分工。我县将成立工作专班,下沉一线,全面落实行业属地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旅游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大风险防得实、控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畅通。各景区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最大限度少人员仿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各景区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旅游景区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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