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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是***同志于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锦集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作用,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提升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防返贫动态监测及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提升“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从20***年3月27日开始到20***年4月27日结束。 

二、活动具体措施

(一)及时做好三类人群动态调整。

及时做好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动态调整。一是组织各村三、四级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动态调整,其中对年龄偏大、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初中以上学历、公道正派,特殊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70岁)进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到乡进行核查核实,汇总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并录入省办系统中,3月底前调整到位。二是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并录入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三是待20***年监测范围和程序确定后,各村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和风险消除情况核查。

(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

1.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一是将网格员管理职责、工作要求、网格管理到户基本信息(含各户人口、就业、家庭收入等基本信息)编印成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份;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三是开展一次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做到三、四级网格员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知晓。

2.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的管理,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网格员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网格员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网格员职责。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核对,熟悉本网络内的基本情况,网格员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落实好网格员职责。二是网格员走访要求。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村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政策宣传),对村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及时反馈抓紧办理,让广大村民认可并熟知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及时将各项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将20***年帮扶措施录入***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完善20***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资料。

(五)落实走访帮扶及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1.开展一次防返贫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全面走访。一是对医保、民政、住建、人社、残联、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推送的信息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二是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明确相对固定人员从事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强化对系统数据人员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及帮扶政策宣传,推广并正确引导“***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应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要加强基层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结合春季入学,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子女返校情况排查,高度关注健康及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落实20***年度医保政策。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关注分户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加强监护管理。三是落实系统监管,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录入***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整改后及时销号。

3.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成效。全面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其中稳岗就业方面,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确保实现“账实相符”:同时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落实“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小额信贷方面,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此外,持续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减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困难家庭自付医疗支出。

三、活动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村组两级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对入户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随查随改。利用“突击月”活动契机稳步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指导督促。

乡、村振兴工作站、乡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指导和督促,抓好落实。要发挥联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交流,形成帮扶合力。

(三)做好宣传报道。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及时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汇总报告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和《黄山市民政局 扶贫开发局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5年过渡期内,按照中央“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全力保障好符合救助条件的脱贫人口基本生活。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弱项,适度扩大兜底保障和福利政策覆盖范围,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重点

1、着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抓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

2、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加强与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应急管理局等专项社会救助部门的数据共享,建立全县低收入人口基础信息库。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监测管理网络,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实现由“人找政策”逐步向“政策找人”转变。充分发挥村(居)基层组织作用,将“发现机制”和主动救助纳入村(居)组织职责范围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提供24小时救助服务。

3、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按规定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政策,对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

4、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健全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按照《黄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实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增强县级供养机构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并配备专业化照护人员,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照护服务能力。盘活乡镇敬老院设施资源,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增强运行活力,将服务范围延伸至村级幸福院和居家老人。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等设施,丰富互助养老服务内容,提高服务便捷性,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5、持续做好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措施,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拓展补贴发放范围,逐步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至农村无固定收入、农村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残疾人困难群体,护理补贴覆盖至三级、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探索依托有空余床位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推进农村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不断加大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指导农村地区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为农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会交往、工作技能训练、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

6、持续做好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工作。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定期探访,完善以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和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定期探访制度,加强信息动态管理。依靠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儿童主任、社会工作者、亲朋邻里等,日常巡访掌握基本情况,及时防范、积极化解风险隐患。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严格保障标准,细化保障措施,确保不漏一人,防止发生涉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的极端个案。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措施。

7、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为重点,持续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乡镇基础作用。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提升社区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畅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创新社区工作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全面开展社区协商,加强村级议事协商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

8、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慈善力量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开展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引导村(社区)工作者等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培育乡土社工人才。探索实施全县首批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引导专业社工力量扎根乡村参与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各地依托民政服务机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乡镇社工站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个人和慈善项目申报“安徽慈善奖”评选表彰。

9、持续做好区划地名工作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申报安徽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和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划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依法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积极消除界线纠纷隐患,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四、进度安排

(一)动态监测、摸清底数(20***年6月-7月)。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各乡镇要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通过自主申报、入户走访、热线反映、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底数,纳入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帮扶范围。6月底前,配合民政部初步建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库。7月底前,各乡镇全面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全面排查、动态管理,实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精准认定。

(二)政策落实、应保尽保(20***年8月-10月)。全力推进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拓展和应用,各乡镇要密切关注低收入人口情况变化,及时分析并筛查出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强化主动发现机制,组织人员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地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需要救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做到应保尽保。

(三)查漏补缺、巩固深化(20***年11月-12月)。11月底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将结合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通过机动式明察暗访、随机检查、互查抽查、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兜底保障网更严密、更牢固、更有效。12月底前,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将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并系统总结梳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行动成效和工作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将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加快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加快乡镇社工站、未成年人工作保护站和农村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实际,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员、儿童福利督导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业务培训,提升各类人才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调度。紧密围绕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拓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

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3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的要求,全面推进我镇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携手描绘宏伟蓝图,助力岭北乡村振兴”为主题的2022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金思路”擂台比武活动。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比武活动,使我镇各级基层党组织铆足“比”的劲头,增强“学”的主动,激发“赶”的动力,强化“超”的追求,从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使我镇以更高的标杆审视自身,以更宽的视野谋划发展,以更强的基层党组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政治保证,以更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主办单位、承办部门

(一)主办单位:中共遂溪县岭北镇委员会、遂溪县岭北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部门:岭北镇乡村振兴办公室、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

三、比赛时间、地点

本次擂台比武活动分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初赛时间:2月27-28日;决赛时间:拟定于3月20日,在金岭文化广场举行。

四、赛程安排

1.初赛。采取“考核组实地走访评分+民意测评+镇挂点干部评分+村党总支部书记评分”的方式进行,初赛总分(100分)=实地走访评分(100分)×60%+民意测评分(10分)+镇挂点干部评分(10分)+村党总支部书记评分(20分)。

(1)实地走访评分(100分)。由主办单位组织评审团开展实地走访评分,参照省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执行。(评分标准见附件1)

(2)民意测评(10分)。测评票由考核组现场发给村民小组群众填写,完成后即时收回。100户以下的村民小组发出测评票20张,100户以上的发出测评票不少于30张。测评票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四个等级。换算方法:民意测评分=(优秀票数×10+良好票数×8+及格票数×6-不及格票数×2)÷发出测评票数。(测评表格详见附件2)

(3)镇挂点领导评分(10分)。

(4)村党总支部书记评分(20分)。

根据初赛总成绩按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别从各村委会中选出2条村民小组(城里村委会不超过4条),共16条村民小组入围决赛。入围决赛名单于3月2日公布。同时,各村委会收集进入决赛的村民小组的演讲材料(加盖本村公章),于3月7日前报送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2.决赛。以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和乡贤组团参赛,采取“网络投票分+村党总支部书记演讲+村民小组长演讲”等评分方式进行,决赛总分100分。村党总支部书记围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等重点工作,结合各村取得的实际成效分享各自的先进经验;村民小组组长演讲内容主要为本村基本情况、治理方式方法、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等方面工作。

(1)网络投票(满分100分):入围决赛的16个参赛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公众投票。按照网络投票得票高低排名,第1至5名得100分;第6至10名得80分;第11至16名得60分;投票数为零得0分。网络投票平台入口、投票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比赛(满分100分):入围决赛的16个参赛单位组团参赛,即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演讲限时4分钟内。总分20分,得分分别计入下辖的村民小组得分中)+村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演讲限时5分钟内)组团参赛。(评分标准详见附件4)

(3)现场点评:由评审专家点评工作亮点和经验,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4)现场公布结果:决赛总分=网络投票分×20%+演讲比赛现场评分×80%。

五、比赛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举办岭北镇2022年乡村振兴擂台比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全镇各级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筹划准备,严密组织实施。

(二)实事求是,扎实推进工作。举办乡村振兴擂台比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推进工作落实,全镇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参与,全力打造镇级示范行政村、示范自然村,示范带动全域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三)严格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岭北镇人民政府、镇各机关、评审团人员要全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确保比赛成绩真实可靠。参赛单位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保密规定,在比赛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组织活动,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表彰奖励。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决赛成绩得分高低排名评选出前10名给予奖励,对前3名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余的7名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本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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