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ustzx.com--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工作中都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合集三篇),欢迎品鉴!

【篇一】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垃圾分类管理科在市环卫处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2019〕26号)文件要求,围绕年度工作重点和省市相关目标考核任务开展工作,各项任务已经取得阶段性的进展,现就2020年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做以下总结和2021年的工作计划。

  一、工作进度

  (一)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建设

  1、在“相南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2020年3月份开始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建设,共有4家公司进驻,服务9个社区约2万户居民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处和相山区城管局分别与保定市隆奥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江苏华展环境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百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签定了三方协议,对“相南街道”示范片区建设共同监管。目前已在该办事处下的9个社区51个小区采用“设置集中投放点、定时定点督导”的方式开展了垃圾分类的相关宣传、收集等工作。

  2、为了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相南街道”示范片区工作开展,招标采购了240升分类桶800只、30升分类桶1万只和10升分类桶1万只用于发放该片区内居民作为分类投放容器,现这些分类设施已分发配备到位。

  3、杜集区已确定“高岳街道”示范片区,召开了专题会,并向杜集区发改委申报了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并采购了8台智能分类箱投放到6个试点小区内。烈山区也在“杨庄街道”示范片区内选定“油库小区、淮选厂西村”作为试点小区,在小区内设置了集中投放点并投入大量的宣传。

  4、濉溪县已确定“二里社区”作为示范片区,并在该片区内投放了150个分类桶,制作30处宣传标语、2处分类亭,正在虎山路上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路。

  (二)《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的召开

  5月12日,我市在市城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参加单位有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淮北日报社等十余家市直单位和媒体单位,发布会中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体系建设、保障举措作了明细解读,对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也作了相关回答。通过新闻媒体对发布会的宣传,大大提高了市民们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了解和认识,对下一步在我市城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濉溪县、杜集区、烈山区也分别出台了各自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各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了具体工作安排。

  (三)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督查。

  按照《淮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与5月15日联合市发改委和市委宣传部,按照《淮北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开展对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促各单位抓紧时间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分类工作。检查中大部分单位配备了相应的分类设施、有了宣传氛围,但相关培训、各类垃圾的台账记录及参与度还是不高。

  (四)分拣中心建设进度。

  按照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各县区要建设1个分拣中心,截止目前濉溪县已在开发区建成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并已投入运营。杜集区选择位于区经济开发区山河大道西侧的垃圾回收站点进行改造,将原资源回收点改造成为分类回收的垃圾分拣回收中心。

  (五)筹建垃圾分类运营监管平台

  为了更好的收集、整理、分析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效果以及各县区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数字化管理,现阶段正在与中标的企业共同为平台建设做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小区,部分市民未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参与积极性不高,小区参与率有待提高;对集中投放点的设置、垃圾桶的摆放、智能调备设置点位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采用定时定点后的分类收运也有待加强。

  2、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的模式单一,未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宣传氛围不强,参与度不高。

  3、濉溪县、杜集区和烈山区目前对示范片区建设比较缓慢。

  三、整改措施

  1、督促各县区加大宣传,多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党政机关的宣传活动,采用形式多样的活动扩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率;

  2、督促县区在已规划开展垃圾分类片区内,借鉴参照“相南街道”垃圾分类模式推进示范片区建设;

  3、组织县区定期互检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检查互相学习、吸取经验,更好的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

  四、2021年工作计划:

  1、建设启用生活垃圾分类运营监管平台。

  2、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调各相关单位的职能,推动各县区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完成年度目标。

【篇二】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市城管委《关于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穗城管委〔2021〕90号)的文件精神,依据《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水平,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智慧、低碳、幸福广州”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牢固树立“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检验标准”的分类观念,着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规范”的运行机制,重点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管理、宣传动员等工作,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三、主要任务

  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具体实施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待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正式投入使用后,全面实施餐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

  (一)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在进一步完善本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的基础上,依据生活垃圾“三化”(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兼顾末端处置、号召全社会参与、方便市民投放等原则,确定本区居住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的分类方式,全区垃圾分类实现“双统一”。(即:标准统一、标识统一)。

  (二)努力打造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系统。

  基本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结合区内不同区域的垃圾量和成份构成等因素,原则上:居民家庭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等三类;公共区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学校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1.可回收物收集处理:由居民和单位直接纳入废品回收系统,或投放到可回收物容器,由保洁人员收集后纳入废品回收系统。

  2.厨余垃圾收集处理:

  (1)居民厨余垃圾收集处理:楼房居住区由居民投放至各楼层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内或采用标准颜色胶袋装载放置家门口,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收集,并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2)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厨余垃圾由各单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每天由辖内行政街用专用保洁车(或塑料垃圾桶)将厨余垃圾运至厨余垃圾中转点后,再采用专用运输车将厨余垃圾运至市指定处理厂(场)进行集中处理。

  3.有害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居民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区城管局用专用运输车定期将有害垃圾运至区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临时贮存;待达到一定数量后,由区城管局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

  4.其它垃圾收集处理:由各环卫作业单位按现行收运方式进行收运,进入现行生活垃圾处置系统进行处理。

  (三)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

  分层级、分区域建立考核评估体系,评估指标涵盖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物流的组织、分类数据的统计、社会宣传的组织、单位和市民的知晓率及参与程度等方面,采取专业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定期对各职能部门、行政街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将设施的配置率、市民的知晓率等评价指标纳入城市管理评价体系中。

  (四)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

  充分借助媒体宣传阵地、主题活动宣传阵地、教育教学宣传阵地、总体策划宣传方案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营造公众参与氛围,重点让广大市民知晓为什么分类、分几类、怎样分类,并分阶段、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结合各类创建活动及市区有关重大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组织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并能参与互动的各类主题活动。

  2.发放一批宣传资料。针对机关团体、企业、居民、学生等不同群体,制作各类宣传品及宣传手册,发放到街道、社区、居民。

  3.充分调动各相关单位的资源优势,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至各阶层。首先是机关团体做好表率作用;其次是在学生的日常教学中,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到学生实践活动中;三是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内容,形成以团员和青年志愿者为核心,以物业人员、居委会干部、居民为主力,由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工作的志愿服务格局。

  4.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有关评选活动中,如文明社区、星级卫生街道、市容环卫“双竞赛”、城市管理综合考评等评比活动。

  四、实施范围

  从2021年4月份起,按市城管委划定的实施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学校、市场、两条行政街、其他行政街一至两个具示范作用的小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向各社区、企业推进。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1.2021年3月底前

  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城管委垃圾分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有关宣传资料发放至居民住户,各街道将有关宣传资料张贴在各社区宣传橱窗,组织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上门宣传活动,并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各类专项培训及参观学习。

  2.2021年4月后

  结合各实施区域逐步推开,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务求取得宣传实效;在实施阶段尚未推行的区域,继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分类设施配置,为该区域按时推开垃圾分类作准备。

  (二)实施阶段

  1.4月1-15日。在区政府、各行政街食堂,沙园街,南华西街,各农贸市场推行垃圾分类。

  2.4月16-30日。在中小学校推行垃圾分类。

  3.5月份。除沙园街、南华西街外的16条行政街选取1—2个小区推行垃圾分类。

  4.6-12月份。

  (1)加强对垃圾分类实施区域的督导,提升居民、学生、社会团体、环卫保洁人员掌握分类方式、方法;

  (2)逐步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3)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原始资料和数据收集、归档管理;

  (4)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和本方案要求,对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实施单位进行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区成立由刘捷副区长任组长,黄春风副主任、吴美庭局长任副组长,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供销社、工商海珠分局、区规划分局、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行政街要相应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设专人负责,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计划保障

  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制订本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方案包括垃圾分类设置配备计划、宣传计划、分类投放、分类收集、人员配置等方面内容,并将方案报区城市管理局。

  (三)经费保障

  施行垃圾分类涉及垃圾终处理场所、设施的硬件建设,垃圾分类整个流程设备的购置,一些必不可少配套设施,环卫作业人员增加等方面经费的投入。在此过程中,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以单位负责为主,政府作适当补贴;行政街开展垃圾分类的费用,根据各行政街所承担的任务量及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成效,政府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作适当补贴和奖励。

  (四)施行保障

  对各街道垃圾量增长实行量化考核。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对各行政街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运输,并根据市对各行政街进入填埋场的垃圾量数据,确定其生活垃圾产生量基数(吨),按市核定的标准制订各行政街全年垃圾量增加比例,结合市公布的垃圾阶梯式收费标准对各行政街垃圾量增长进行量化考核。

  七、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

  (二)区经贸局:负责再生资源(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管理;

  (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四)区环保局:负责指导危险废物(分类后的有害垃圾)、餐饮垃圾的回收和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餐饮垃圾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五)区建设园林局:负责敦促公园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花木残枝、裁剪树叶的回收、处理的监督管理;

  (六)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负责敦促酒店、旅游景点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和酒店餐饮垃圾终处理工作;

  (七)区卫生局:负责协调食品消费环节监管部门敦促单位食堂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八)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指导各行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除指导各行政街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外,还协助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网络;

  (九)区国土房管分局:负责敦促物业管理小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区供销社:负责规范废品回收站和流动回收人员的管理,建立有效的可回收物回收系统;

  (十一)工商海珠分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敦促市场按要求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十二)区规划分局:负责对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的规划报建工作;

  (十三)团区委:负责组织全区团员、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实施工作;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对违反《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协助区城管局对垃圾分类设施的选址和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协调区经贸局、区供销社规范废品回收站,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八、奖惩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垃圾分类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条例进行问责,并列入当年城市管理评比的重要内容;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奖励。

【篇三】单位垃圾分类年度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水平,加快环卫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的通知》瑞委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努力实现“全域美丽”、打造“至美瑞安”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我街道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我街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结合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实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规划构建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树立“可卖尽量卖、有害分开放、厨余要分类、投放应准确”的分类理念,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实施计划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每一个季度为一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阶段(20***年3月-4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制定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废弃织物、餐厨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做到分批有序的推进,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20***年实现街道资源利用率达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年5月-8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结合玉海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统一、规范设置。

  第三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20***年9月-10月)。社区(村)是生活垃圾分类的最基础单元。依托街道社区(村),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广泛动员各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民众知晓率,通过不断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加强街道、社区、学校的协调,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实施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良好习惯。

  第四阶段为巩固阶段(20***年11月-12月)。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镇”的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加强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根据分类工作推进情况,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20***年-20***年)

  根据我街道城乡生活垃圾成分特点,按照大类粗分、简便易行的原则,将日常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等先行开展“可回收物”细分类。

  1.可回收物(蓝色桶):指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2.有害垃圾(红色桶):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日用小电子产品、废灯管、过期药品、废家庭医用器材、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等。

  3.厨余垃圾(绿色桶):指易腐性的菜叶、果壳、食物残渣等有机废弃物。

  4.其他垃圾(灰色桶):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实施专项收集处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20***年-20***年)

  根据我街道“一把扫帚”环卫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确定的分类方法以及年度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路线,统一配置数量充足、规格适宜、标识醒目一致的分类运输车辆,确保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100%。

  1.“可回收物”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居民、单位直接投售至废品回收系统或由商务、供销部门资质认可的单位上门收运和回收利用。

  2.“有害垃圾”采取定点、预约等收集方式,由环保部门负责提出收运处置方案,组织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3.“厨余垃圾”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单位、中小学、医院供餐等产生的餐厨垃圾由已取得市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特许经营的单位负责收运、处置。

  4.“其他垃圾”按照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由环卫所或特许经营收运单位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实行分类转运,做到日产日清。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体系(2021年-2022年)

  应当加强分类知识培训指导,建立“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宣讲队伍,分批次、逐月在社区(村)开展集中宣传培训,指导和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劝)导机制和管理责任区制度,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各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社区分类劝导员,建立社区督(劝)导员队伍,有条件的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可以安排生活垃圾分拣员进行辅助分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的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及责任人相同。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党员志愿者、义工组织等作用,激发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热情。


查看更多年度工作计划相关内容,请点击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免费范文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1821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