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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房屋租赁合同(公司通用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

(适用法人)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于2010年×月×日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协议。

通用条款

1.出租房屋的合法性

1.1甲方应对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属,且拥有合法的处分权,并应向乙方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见附件二);

1.2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可以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并保证不会因出租房屋的适用范围受限而导致乙方租赁本房屋的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的提前终止;

1.3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房屋的建筑属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完整性及有效使用性,以满足乙方租赁本房屋目的的必要性;

1.4甲方出租房屋若设定了抵押,甲方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并应向乙方提供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出租的确认函件;

1.5出租房屋若有共有人,甲方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名单,且保证全体共有人同意出租,并应向乙方提供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出租的确认函件。

2.出租房屋的交付及验收

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特别条款之约定的交房日期前将租赁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2.2《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三)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且甲方将租赁房屋钥匙移交乙方后,视为甲方交付完成。

2.3甲方交付的房屋,应达到基础设施设备完备。

3.出租房屋用途及装修

3.1租赁用途:乙方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或违法活动等法律禁止之行为。

3.2乙方在该出租房屋内的经营活动,应依法办理相应经营活动的法律文件。

3.3乙方若需改变用途,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房屋使用性质发生改变,导致乙方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视为甲方违约。

3.4甲方应自本房屋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若甲方未按本条之约定办理备案手续,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但据此产生的行政处罚,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4.1本租赁合同约定之租金为含税租金,其相应之税款,由甲方自行承担。

4.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期租金支付期前一个月内,应向乙方提供合法之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之发票后,应在30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不得晚于本合同约定的每期租金支付日之最后一日。

4.3除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合法之租金发票,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甲方租金,直至甲方提供合法租赁发票之日起5日内支付租金。

4.4租金、押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和日期,见本合同特别条款之约定。

4.5本合同约定之押金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甲方除抵扣乙方应承担的费用、租金,剩余部分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内如数返还给乙方。

5.依附租赁房屋产生的税费

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及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另一方遭受行政处罚等损失时,其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依附于本租赁房屋产生的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甲方缴纳。

6.依附出租房屋产生的物业管理费用

6.1租赁期内产生的相关物业管理费用约定详见本合同特别条款之约定。

6.2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6.3在租赁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至乙方之日起(含当日)发生的费用按照本合同约定来承担。

7.出租房屋的维护与修缮

7.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和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7.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7.3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7.4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7.5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8.出租房屋的装修装饰

8.1乙方若因经营需求,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该物业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如安装防盗网、防盗门等),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2甲方在收到乙方装修装饰方案的书面申请后,2日内应予以书面答复,若甲方未予以书面答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之方案。

8.3若甲方不同意乙方之装修装饰方案,乙方经两次修改后,仍旧不能通过甲方之审核同意,本合同即告终止。

8.4乙方若需在租赁房屋外(限于租赁范围)设立广告牌(门头除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5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租赁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但可移动的道具、灯饰、门头等可由乙方移走,但乙方不得造成租赁房屋结构性的破坏,以保持租赁房屋的完整性。

9.出租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9.1租赁期间,甲方可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房屋所有权,但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对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9.2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设定的抵押权实现,而导致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租赁该房屋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9.3乙方若需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转租、转借该租赁房屋。

9.4甲方若出售租赁房屋时,应在不少于6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回复,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权。

10.合同的解除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行解除。

10.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3.1甲方迟延交付房屋达30日以上的,或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交付

房屋并经乙方催告后,在15日内仍未交付的;

10.3.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乙方不能实现租赁目的

的;

10.3.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危及乙方正常经营活动或人身安全的;

10.3.4甲方对租赁房屋有权利瑕疵,且未告知乙方的;

10.3.5甲方不承担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

使用房屋的;

10.3.6因租赁房屋相邻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10.3.7租赁房屋使用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超过30日。

10.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0.4.1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10.4.2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6个月的;

10.4.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10.4.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或分租租赁房屋的;

10.4.5乙方利用租赁房屋非法经营的;

10.4.6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10.5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11.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11.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返还房屋时,对租赁房屋的装修装饰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

11.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本合同第10.3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本合同项下6个月租金。

12.2乙方有本合同第10.4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本合同项下6个月租金。

12.3租赁期内,若甲方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本合同项下3个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此之外,还应退还收取的未到期租金。

12.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1条款之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本合同项下6个月租金。

12.5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营业损失、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乙方营业损失的计算标准为:甲方未履行义务之前乙方3个月营业额的月平均值乘以甲方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月数。

12.6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期租金万分之五的迟延履约金。但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合法发票的情形除外。

12.7本合同到期后,乙方未及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当期之日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实际拖延天数的租金。

13.免责条款

13.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不可抗力之证明。

13.2因国家政策(如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免除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之责任,但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时隐瞒该事实的除外。国家对拆除该租赁房屋或改造租赁房屋如有补偿,则对该房屋属于乙方的装修、设备及停业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13.3因本“免责条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篇二:房屋租赁协议(模板)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乐陵市威格尔橡胶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德州天弘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乐陵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元大道西首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10 年;自 201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2021年 12 月 31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5000 元人民币(伍仟元);每年年初缴纳年租金。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需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各种费用所产生的任何问题均乙方自行承担;

2、在租用期内,乙方将该房屋做办公场所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在租赁期内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给第三者;

4、租赁期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半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6、在租赁期内,如任何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2012 年 1 月 1 日

篇三: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公司统一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 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 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___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纳给甲方。甲 方收取租金五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_______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5、甲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 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 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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