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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人员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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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人员700名

重庆村官考试的笔试科目是《行测》+《申论》。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为了让考生们更加了解重庆大学生村官考试,重庆中公教育为大家收集和整理了大学生村官的备考资料,希望这些这些备考资料能帮助到考生们积极备考,了解更多考试的出题方向,中公教育与你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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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教育部、人力社保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6年,重庆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700名。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选聘计划详见《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含团干部),有培养潜质。

3.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

4. 学习成绩优良。本科学历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聘资格。

5.截止到2016年7月9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9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胜任农村基层工作。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户籍、性别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 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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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重庆市在岗大学生村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23日10:00至6月27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附件

1),慎重选择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重庆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考信息,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第2日17:00前完成。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的报名信息,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将下载保存,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第2日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6年6月28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报考区县党委组织部或重庆市委组织部。

附件:

1.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计划一览表

2.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网上报名流程

3.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对应区县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于2016年7月9日在重庆市主城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缩减选聘指标。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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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分值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2016年7月下旬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五大功能区”布局,分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个区域(附件3)划定。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各区县选聘指标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6年8月上旬,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研究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生干部书面证明,《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附件4,请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自行下载),到所报考区县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制定面试方案并牵头组织。报考区县于资格复审次日具体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由报考区县资格复审部门于面试次日,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同时,报考区县委托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调剂

选聘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原因出现较大缺额时,可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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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及七一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重庆志愿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填写统一印制的选聘通知书,将选聘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报到。相关区县组织部、人力社保局与报到的选聘大学生签订服务合同,安排到村工作。

附件:

4.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

5.2016年重庆市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填表说明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政策待遇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重庆市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具体政策待遇如下。

(一)身份

重庆市2016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二)服务期

大学生村官3年为1个服务期。任满1个服务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可按有关程序续聘,续聘原则上不超过1个服务期。

(三)岗位

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选任为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四)补贴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提高。聘任期间,所在区县按规定统一购买相关保险。

(五)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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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6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择优招录(聘)公务员(选调生)、事业编制人员。任满1个服务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上述定向招录(聘)。

2.任满1个服务期、当选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招录。

3.任满1个服务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任满1个服务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区县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可转聘为街道社区工作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或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5.任满2个服务期、当选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经重庆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政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对任满1个服务期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任为大学生村官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录用(聘用)后试用期1年;任满1个服务期的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前可免费托管人事档案、免费参加1期职业培训,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整个选聘工作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不同情况对有关考生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考试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咨询

涉及选聘政策及选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624)。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电话:023—63896185、63896553)。

(二)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以大学生村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篇二:2016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村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提高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村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考核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力求科学、全面、准确,做到“考精、考实、考重点”。

第三条 本暂行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核定职数内的村支书、主任、村副支书、副主任、人口主任。

第二章 绩效考核内容和分

第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人口计生工作(24分)、农村低保工作(5分)、安全生产工作(4分)、森林防火工作(6分)、生态家园建设工作(6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3分)、危房改造工作(2分)、控制新增违法建设(3分)、农村新建房引导控制(3分)、两创一建(整脏治乱)(4分)、基础设施建设(5分)、信访维稳(3分)、村庄整治(2分)、参合金收缴(5分)、村规民约执行(4分)、征地拆迁工作(2分)、组织工作(11分)、纪检监察(4分)、统战工作(1)、其他工作(3分)。

第五条 加分项目5分,减分项目不封顶。(具体细则见附件)

第三章 绩效考核主体和方式

第六条考核主体。镇党委是督查考核村干部的责任主体,每年根据各村实际,由镇党委围绕重点工作与村干部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制作专门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七条绩效考核由动态跟踪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三部分组成。

(一)动态跟踪考核,主要采取“月考核、季总结、年总评”的方式进行。月考核,即由包村领导组织镇双考办每月对村干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每个月考核方案)。考核排名情况经过公示上报并记录在案;季总结,即由村干部根据一季度以来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总结,以书面文字形式上交双考办存档。年总评即根据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对村干部进行年终等级排名,分别评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二)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由镇党委组织考核组对村干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

(三)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每半年开展一次,采取“双述双评”的办法,即对上、对下双向述职和对上、对下双向测评。每年6月底、12月底,由镇党委召开“村干部述职报告会”,村干部向镇党委政府(行政)及党员群众代表述职,并上交述职报告到双考办存档;述职报告会上由镇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村干部进行公认度和满意度测评。

第八条以年度为单位,镇党委、双考办根据月督查考核、季总结、年度目标考核情况建立村干部实绩档案在双考办,一人一档。

第四章 绩效考核等次

第九条 村干部的动态跟踪考核和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按正职和副职两个类别分别评为三个等次:优秀、称职、不称职。量化实行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见月考核表和年终考核表

第十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村干部,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采取组织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 惩戒措施

第十一条 末尾淘汰制。实行按月开展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对连续 考核三个月处于本乡镇末位且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干部,实行淘汰处理。

第十二条 一票否决制。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打击违法建设工作中,若有一项被一票否决的,给予停职或依法罢免处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责任追究制。在安排或发放民生低保、民政救助、农村危房改造、计生“两户”奖励扶助等资金中吃拿卡要,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撤销或依法罢免村干部职务,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离职或受处理村干部在离职或受处理后,拒不交清集体资产和账目或故意损坏集体资产和账目的,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篇三:2016年甘肃省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甘肃省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细则

点此查看>>甘肃三支基层考通关秘籍 2016年全省拟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一、选聘对象

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团学干部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要求适宜男性报考,立志扎根农村、能吃苦的女性也可以报考)。

4.报考甘南州的,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大学生村官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30元由中国人寿捐赠;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4.大学生村官到岗后,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全部编入相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工作半年以上、表现优良的,安排进入 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安排担任村“第一书记”;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安排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对长期不在岗、不认真工作、 屡教不改的解聘处理。

5.大学生村官聘期内户口可留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入任职的县(市、区)所在地或乡镇。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6.大学生村官在我省行政村工作满3年以上(甘南州为2年以上)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对其在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本息进行代偿资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 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代偿。

7.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8.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

9.任职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10.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1.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 子副职;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 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12.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

14.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任职满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自行下载《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交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2.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确认提交,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大 小<50kb,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上传照片非本人的取消笔试资格。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对伪造中共党员身份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关注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查看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及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准参加笔试。

报考甘南的考生须进行藏语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到甘南州合作市参加藏语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

1.考试科目:

选聘大学生村官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具体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涉农知识、脱贫攻坚等方面。 笔试满分分值为200分,考试时长为3小时。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

3.考试地点: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各市(州)分校(可在指定网站查看领取准考证具体地点及笔试相关事宜)。报考嘉峪关市的考生在酒泉市考点参加笔试,报考金昌市的考生在武威市考点参加笔试。 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学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项目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进行相关内容填写和盖章)。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审核地点和时间,于8月上旬登录网站甘肃大学生村官报名网()查询。

(四)决定聘用

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 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选聘人员经省委组织 部研究后,正式确定为选聘大学生村官。

(五)培训上岗

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人社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

五、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

政策咨询电话:0931-8831656网报咨询电话:0931-8818326

接听电话时间:2016年5月20日—8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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