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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农村经济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经济的调查报告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12-3 李敏 201201061015

关于农村经济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一)通过对一个地区的农村经济社会的调查来获知其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从而评估类似的农村经济,最后上升到全国,循序渐进的了解当前农村发张形势。

(二)找出所调查农村的经济发展的途径,调查农民的经济来源,以及该地区农村经济来源的总体模式和发展的趋向。

(三)通过对该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的调查和分析,找出制约经济发展的原因,经济发展模式中存在的问题,该地区按照地理优势所忽略的某些经济发展渠道。

(四)将调查分析后提出来的问题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便于对该地区农村经济模式进行完美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调查对象

农村群体、经济现状

三、调查方法

1、调查问卷。我们根据自填式问卷特点合理制作调查问卷。 个人一般情况,如:职业、、家庭人口数、家庭劳动人口数; 家庭财政收支方面,如:家庭的年收入、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每年的支出比重、家庭支出的主要项目;

家庭设施方面,如:日常的交通工具;

家庭消费方面,如:消费地点﹑消费环境等;

国家政策方面,如:村村通工程﹑新型医疗合作政策﹑减免农业

税﹑小额信用贷款等

本村企业方面,如: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等。各题均采用封闭式设计,要求调查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在各题所列的选择项中选取一项,作为对该题的回答。

2、调查问卷的分发。调查问卷由指定人员在农村随机分发,当场回收。回收率为100%。

3、数据处理。调查问卷数据由SPSS统计软件处理。

四、具体调查结果分析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所调查的人群男女性别比为20:13。

调查人群的平均年龄为50岁左右。从文化程度来看,人群总体的文化程度较低,在被调查人群中3/4的人具有初中以下文凭,其中40岁以下人群受教育程度高于40岁以上的人群。 从婚姻状况来看,92%都已婚。

从职业状况来看, 85%的调查者的职业都是务农。

家庭平均人口为5人左右。

家庭劳动力人口平均3人左右。

家庭年收入平均4000左右。

(二)对农村经济现状的了解情况

调查中的相关问题有4道小题,在此引用两道小题,分别用表格形式展示:

1﹑在您家每月总支出中所占比重最大的是:

种类

日常生活必需

教育支出

赡养老人

农业成本

其它 比例 40% 20% 9% 20% 11% 2、您家一月的总收入大概是:

范围

1000元以下

1000元到三千

三千元到五千

五千元以上 50% 15% 比例 5% 30%

(三)关于农村教育程度的调查情况

此次调查,共调查了四家人中的主要成员。从调查对象表中,我们知道了,14个人中,有3个文盲、9个人受过初等教育,2个受到了高等教育。部分应该收到义务教育的孩子在外地打工。总体上来说他们的文化素质都很低,但比较起过去几年,相对提高。教育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头戏,如果教育低、文化素质低、

掌握科技的本领低、经济发展就缓慢,甚至停滞。此次的调查是抽样调查,对个别家庭进行调查,从而发现问题,才能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从地理位置来说xx村离城镇和县区都不远,有着优越的教育条件啊!但是为什么教育成果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好呢?通过对部分家庭进行了访问调查得知以下几个原因:

1、经济条件困难,不能支付较高的教育费用。

2、学生本身不喜欢学习,或者对学习用处认识不当,厌学。

3、父母或者监护人对学习知识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而不允许孩子继续求学。其实教育和经济是两个互为因果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教育要从孩子做起,小孩是我们国家发展的后备军,提高小孩的教育势在必行,当今国际国家的竞争主要是靠新的科技、新的血液。一个国家发展的前途的好与坏都和小孩子教育素质有着很大的关系。国家现在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实行的“一村一大”给农民带去了新的思想,新的种植方法,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经调查发现大竹村农民孩子的教育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是农民收入不高,只好让自己的孩子上支付最少、质量最差的学校,因此孩子学到的知识就会很少,有时还会误导孩子。其次是父母为了赚钱养家和支付孩子上学,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关心自己孩子的学习,更不会给自己的小孩请家教辅导,还有的是农民自身没有多高的知识也不可能教自己的孩子。我做出自己

篇二: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马忠利

调查时间:2012-6-05

调查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县部分乡镇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2012年6月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宝山镇、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80份问卷全部收回。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有些问题的设计旨在确定被调查农民的初步的法律知识水平及他们获得这些知识的途径,从而得出国家进行普法宣传所起到的效果,并且有助于找出可以更好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通过对比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的测试结果,来观察知识水平是否对于农民接受法律意识有促进作用。有几个题的设计就从不同的角度来测试农民的法律理念。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各个阶层的居民较之从前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提高,但总体来讲还是比较落后的,尤其表现为教育程度的差异导致法律知识掌握程度的差异。

2.公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现及成因分析。

由于法律意识具有复杂、多样的内涵和外延,要想准确把握公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特征,是比较困难的。这里只对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总体特征,作一些大致评估与分析。

(1)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交织

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3)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

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1.坚持以往的普法政策

回顾15年的乡村普法历史,我们发现,乡村普法是在国家自上而下的推动下运行的,通常采用的是福利引导型模式,即国家组织人员、资金开展普法,调动农民的学法积极性,引导农民逐渐习惯依法规范自己的生产生活。这其中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传播法律信息,主要是以案说法、新闻调查、解释新法等形式,缩短农村与外界的时空与心理距离,潜移默化地促使农民变革思维和行为方式,最终使法制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2.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反思

通过调查显示被调查地的居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整体看来有一定的提高,但个别看来还是十分淡薄的,这就表明有关部门普法的工作做的还有不足之处,正因为如此才使得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因此,为了更多的居民免遭不法利益的侵害,司法所及有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育方法,进一步加强普法力度,进而使得更多的居民法制意识得的到加强,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真正把农村这一块的普法教育工作做好。

篇三:调查 关于农村环境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环境的调查报告

调查背景:我居住在农村,大大小小的池塘、小溪随处可见。可是近几年,池塘的水由清澈变为浑浊泛黄,泛黑的池水长满水草,随处漂着肮脏的杂物,泛着农药的恶臭。环境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危害人们身体健康地头号杀手。

调查目的:通过对家乡环境情况的调查,了解家乡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识到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加强我们的环保意识

。同时希望通过我的调查和宣传,提高家乡农民的环保意识,改善农村环境的现状,把农村建设成子孙后代向往的美丽乐园。

调查地点:卢龙县蛤泊乡大冯庄村、莲花池村

调查时间:2012年01月

调查人:董学彬

调查资料:在我的印象中家乡的山是那么的高,树是那么的茂密,草是那样的绿,水是那样的清澈。但是在近年来,他们有的已经不象以前了,虽然山还是那么的高,但山上的植物已经明显减少了许多了,他们已经被垦为种庄稼的地,以前河里的活蹦乱跳的鱼儿也变成了渔民的阶下囚,水也变得有些混浊不清,但如果你想浑水摸鱼,已经太不可能了。因为上学的缘故在家的日子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所以每每回家,家里的变化也看得更加明显。

的确。近年来,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断流现象加剧,不少的湖泊在萎缩,天然绿洲在消失,现有的水库蓄水量减少,渔场破坏严重,一些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形成大面积的漏斗区。这些自然灾害使得我们农村的环境遭受到很大程度的破坏。有时这种打击甚至是毁灭性的。但,我觉得人为的破坏更加的严重。

盲目的开发,不注重环境的保护,使得原本肥沃的土地变得愈加的贫瘠。乱捕乱杀,破坏了自然生态的平衡。使得虫灾鼠灾更加严重。于是,不得不大量的使用农药,又使得农药污染变得很严重。这些在农业生产上的盲目追求一时利益,而不考虑长远生计的方式使得农民的收入在短时间内确实有所提高.但,很显然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再加上近几年来,农村的城市化建设使得建筑业在农村得到了很好的发展。这原本是好事,可是由于对环境问题的不够重视,使得建筑垃圾随处堆放。一到雨天,地上流得到处都是那些垃圾。而且因为那些建筑垃圾多数是有毒的,又时常导致家禽的中毒,甚至死亡。

为了建造房屋,大量的砍伐树木,又使得水土流失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了。每次暴雨来临,从山上流下的水里充满了泥沙。雨后的地也变得泥泞不堪。使得农村建设在表面上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可实际上却具有更大的隐患。

每次来到大城市都会看到清洁的大公路和干干净净的高楼大厦,但回到家乡却只能看到满是废弃物的乡村小道和被严重污染的河道,内心真的不是滋味!我想,农村也在不断发展,如果不注重农村环境发展的趋势,不加强农村环保和污染的监管与治理,那么农村环境污染的后果真不堪设想!

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目前我国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农村的三类环境污染,套用解决城市污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的主要手段——末端治理——都存在技术、经济障碍。除了面源污染难以收集污染物外,其它类污染用末端治理常会出现既治不起,也治不净的情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由于其污染排放的集中性、污染物相对的单一性和企业经营相对的大规模等特点,末端治理方法在多数情况下是适用的甚至惟一的。而农村的生活污染、乡镇企业污染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采用末端治理则会因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最小经济规模限制以及高折旧率限制而不可行。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

另外,目前我国在实施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上,还存在着资金分散、重复建设和“自上而下”的决策等现象。例如,面源污染的治理资金分散到农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导致一个需要环环相扣才可能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变成各部门步调不一致的局部行动,自然效果不佳;由于采用“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在政治目标最大化的激励下,对于能增加政绩的公共服务,呈现出一种较高的供给热情。而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这样没有进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的公共。服务,即便农民已经有了需求,也很难提到地方政府的操作层面上来。

家乡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活垃圾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露天堆放,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使农村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

2、大量的生活污水和乡镇工业废水排入自然水域,从而造成大面积的水域受到污染。生活污水主要来自农家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农药、化肥、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使大量水域造成严重的化学性污染。

3、近几年在农村兴起的畜禽养殖业,由于没有足够的地方消纳畜禽粪便,养殖地点又离人的住所近或者干脆处于同一个院子中,到处臭气熏天,蚊蝇乱飞。同时也给地表水带来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4、由于污水灌溉、堆置固体废弃物、承受了大量工业污染的转移,农村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已经延伸到了食品污染。

5、由于农民思想意识落后,大部分都没有环保意识,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他们不知道一旦环境遭到破坏,是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都恢复不起来的。

6、农民是被忽视了的环保群体,各种环保宣传在农村几乎是一片空白。这也许是人们的眼睛都专注在工业污染和城市污染上了,对于人口相对比较稀疏,面积比较大的农村来讲还没有引起重视。然而谁会知道每天随意丢的一个塑料袋,每次无意的扔一个农药瓶,日积月累,也可以使天堂变成地狱呢?从调查结果看,更让人担心的是,有环保意识的人与拥有环保知识的人由于产生从众心理,别人怎样自己就怎样,所以同样没有任何的行动。比如知道塑料袋危害的占50%,但每个人却仍然乱丢,如何让每个人自觉保护环境,值得每一个环保人思索。在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得到重视,加强农民关于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大整理力度,对那些排污量大的工厂实施更有效的监督。而对那些已经污染了的地方加大力度进行整治。积极进行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的面积。引进高科技,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让我们的农村向着真正的美好方向发展。建设出理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董学彬

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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