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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合集三篇),欢迎品鉴!

【篇1】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检验科必须定期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2.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药品,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使用登记制度。

3.普通化学试剂库设在检验科内,要专人负责,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4.各种电器设备,如电炉、干燥箱、保温箱等仪器,以实验室为单位,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仪器卡片。

5.使用乙炔气的实验室,要防止中毒或失火事件的发生。 6.上班时检查科室有无异常,下班前关闭好门窗。有不安全现象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报告单发放制度

1.检验科所有的报告单均由检验科专人管理,定时送到临床医生及病人手中。

2.住院病人所有的常规检验报告单在检验当天的下午下班前送到临床各科室医生手中,同时与临床各科室接收报告单的人员交接签字。 3.所有的急诊检验结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汇报给临床医生,且指令专人负责。上午的急诊报告单同当天下午4:30时的正常工作报告单一同送到临床各科室。

4.门诊常规检验,随时做随时由本岗位人员按规定时间发到病人手中(血、尿常规10分钟报告),对门诊病人的生化、免疫、细菌等项目,按规定时间由专人送到病人手中。

5.发送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报告单如有丢失,各专业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同时查找原因。 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病人标本的正确采集是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也是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验质量,特制订不合格标本的拒检制度。 

一、符合拒检的不合格病人标本的范围.

1、 未正确使用抗凝剂的标本.

2、 严重溶血及静脉营养时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结果的血标本. 

3、 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量的标本.

4、 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

5、 需要特殊处理而没有做到的血标本.

6、 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尿标本.

7、 24小时标本无注明尿量的标本.

8、 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培养标本.

9、 经查对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不相符者. 

10、采集的标本将严重影响检验结果者.

二、柜检程序

1、 对拒检的不合格标本应登记在不合格标本处置记录本上。 

2、 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置单,并随同申请单送达病房。

3、 必要时电话告之,相关科室医生或护士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建立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病房。

2.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心包液、骨髓、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免疫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三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建立检验标本难收制度。病区送检验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经检验科有关人员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专业组长及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及专业组长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 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 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

急诊检验制度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急送化验室,也可用电话告知急诊检验值班人员。 (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粪便、尿液等由护士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急诊检验室。 (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4)急诊结果报告时限:急诊临检?30分钟,急诊生化?60分钟 (5)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出、凝血时间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5)生化检验

钾、钠、氯、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血氯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6)其他,根据临床需要,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商定。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

1.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检测,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的采集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抗凝剂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3.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4.向外单位送检或接收外单位送检的标本应专人负责并有专门记录。 

5.急诊检验标本要及时采集、核对、检验、报告。

6.检测后的各种标本,应保存一定时间。尤其是脑脊液、心包积液、胸腹水液、胃液等标本,检验后应保存一周,以备查对。 检验工作制度

1.全科人员应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上班后充分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2.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3.收到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4.遵守《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进行规范化操作,认真做好每项检验工作。

5.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6.特殊检验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检测后和用具一样立即消毒。

7.为保证检测质量,应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耐心听取医师和病人的意见,妥善处理。 

8.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控,并积极参加室间的质量评价活动。

9.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体检工作,配合临床,引进新技术,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更新。

10.做好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安全保卫、清洁卫生、试剂管理、仪器管理、输血管理、信息反馈、经济核算等制度,保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检验科:公示服务指南

为了“改进流程、方便就医”,检验科根据质量管理年的要求,扎实开展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制订并公示服务指南,接受病人和社会监督,方便病人,减少无谓的跑路,缩短等候时间,为临床医疗工作和健康需求者提供满意的服务。

一、开检验申请单

健康需求者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医生处看病,医生将根据您的需要并结合您的病情给您开具检验申请单,如肝功、乙肝五项、血脂等。

二、交费

将检查申请单拿到收费处交费即可。输血及合血费要到检验科血库划价后再去交费。

三、做检查

(一)血液检查:需做空腹静脉血检查的门诊病人,请您于上午8:00—10:30在检验科抽血处抽血,急诊项目检查和血常规随到随查(住院部病人血液标本全部由所在科室专业抽取)。

(二)细菌培养:病人或陪伴先到细菌室领取无菌试管或血培养瓶,由医生或病人自己按相关要求留取标本。

(三)大小便检查:请先到体液室拿取杯子,收集好大便或小便标本后及时送到体液室窗口处做检查(住院部病人请到所在科室领取杯子,收集好标本后及时检验科临检室)。

(四)其他检查:白带、分泌物、穿刺液等标本由医生取好后,及时送到检验科相关检查室检查。

四、取报告

肝功、血脂、乙肝五项、生化?、?号、心肌酶谱等常规检查,上午10点半前抽血的病人于抽血当日下午4点在检验科取报告处取报告;上午10点半后抽血的病人于第二天下午4点取报告。只做血糖或电解质、肾功、淀粉酶检查的病人在抽血后1小时在取报告处取报告。特殊检查按《检验科病员须知》取报告。血常规、大小便常规

白带等常规检查的病人在标本送到后约30分钟在所检查窗口处随时领取报告单(住院部病人的所有报告将由检验科送到病房)。

检验科查对制度

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天每组有一名检验师负责对其他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核对者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大家共同分析处理。 3.采集标本时

(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2)住院病人:认真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检测项目、标本(质、量),同一病人,多张申请单时,认真查对各申请单的临床资料是否一致。

4.检验时,认真查对仪器性能、试剂质量、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 5.检验后,认真查对检验目的、结果、是否缺项等。

6.发报告单时,认真查对科别、姓名及检验项目。

7.血型及输血检验时,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标本、血袋编号、标签是否完整,标本和诊断血清是否符合要求,献血员姓名,血型、Rh血型及血交叉试验结果,血袋是否有破损及血液质量。试验结果除肉眼观察外,必须用显微镜观察结果,以防弱凝集遗漏。复核者应认真核对一次标签、血型、Rh血型及交叉试验结果后,签上核对者姓名

检验科窗口服务要求

1.每天上班提前五分钟开窗,工作人员挂牌上岗,衣帽端正,实行窗口责任制。

2.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态度和蔼、热情诚恳、礼貌待人,避免与病人发生争吵。应向病人讲明各种标本采集要求,并说明取报告单的时间。对重、危、年老行动不便病人应出窗口抽血。 3.上班时间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不闲谈嘻闹,不吃零食,不擅离职守。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检验项目、有无收费及收费是否正确。

5.抽血窗口要严格按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要求进行,戴口罩、帽子、一人一针一带一垫。

6.要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多用“您好、请、对不起”,告别生、冷、硬语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努力营造“ 放心医院、•放心科室”,塑造医院、科室新形象。

7.若发现因态度不好而受到投诉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范围:

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检验科登记制度

1. 建立健全登记制度以保证各种检验结果为临床提供科研数据,便以回顾性总结检验质量、数量。

2.设立以下登记本: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血凝、穿刺液常规、血型、输血、细菌、免疫、生化等检验结果登记本。各种贵重仪器每日运行情况记录本。化验单发送登记本及特殊标本收集登记本。不合格标本据检记录本。

3.科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及时登记,结果准确、清楚、完整。 4.违反上述规定者,从重处罚

检验科实验室抱怨及处理制度

一、对临床科室和病人(家属、委托人等)的反馈意见及“抱怨”要高度重视,往往从中能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或漏洞,有利于提高

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巩固和有效改进实验室质量体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优质服务原则,尽力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给患者或临床科室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当检验科不能妥善解决时,将根据不同抱怨事件分别移交医务科,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相关规定执行。

三、接待抱怨实行首问负责制。全科员工不得推卸,应积极接待投诉者。如当事人不在,其他在岗人员应对投诉人进行热情接待,根据投诉人的意见进行核实,或将抱怨人引领到实验室负责人处。

四、重大抱怨事件必须及时报告科主任。当事人不能解决或超出其工作职权范围的事件要向科科主任汇报。

五、所有投诉要进行核实,并将处理结果进行登记。登记要点有:投诉人姓名、反应的问题、处理意见、投诉者是否满意、接待人及时间等。

六、对抱怨责任人按医院或科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抱怨处理程序:

(一)抱怨的接受:耐心听取他们提出的抱怨,不能生硬回绝。首先应注意稳定抱怨者的情绪,热情、友好、礼貌、严肃和认真地对待。记录抱怨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抱怨内容等。

(二)抱怨的处理:

1、患者对服务态度抱怨的处理方式:接到抱怨后,及时记录抱怨;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科室负责人汇报;调查事情原委,并依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记录调查处理结果。

2、患者对结果准确性抱怨的处理方式:为患者出示原始实验数据;向患者解释相关实验程序和可能临床情况,帮助患者解除疑虑;必要时复查;如果存在不同方法学检查同一种疾病之间存在的差异,尽量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对患者做出科学的解释。

3、如确有实验结果不符合有效性要求或出现错误,则应及时纠正错误,重新实验以得到准确结果。同时由实验室负责人向患者致歉以争取得到其谅解。

4、医生对检测结果和临床诊断的符合率抱怨的处理方式:对医生的抱怨进行全程调查,查找存在影响结果的因素;就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与医生建立相互交流机制,及时沟通。

(三)抱怨处理原则:能及时处理的抱怨应给予及时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报怨应争取与抱怨者约定反馈时间,尽可能将问题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寻求妥善的处理方法,尽快答复抱怨者;抱怨的处理以抱怨者的满意为目的,但必须以尊重科学,尊重事实为原则,在不违背科学原则,医疗行为规范的基础上,争取抱怨者最大程度的理解。

(四)抱怨处理善后:做好报怨记录;如抱怨涉及到实验室操作程序存在不合理性,实验室应积极改正,并重新修订操作规程,并报科主任批准后执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向实验室负责人报怨得不到满意解决时,有权向科主任提出报怨。

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各专业实验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从节约的原则出发,每月向科主任申报所需试剂,列入请购单内,由科主任负责处理。 2.科内确定由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请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

3.所有试剂的请购、进货均由科统一管理,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正常,有批准文号,有生产日期和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专业实验室应做好本室试剂的请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防止浪费、变质、过期,如有发现应及时处理。

检验科卫生制度

1、全科整洁卫生工作实行分室包干,责任到室、到人。 2、每天打扫、拖擦地面、地板、擦抹台面。定期擦抹门窗及玻璃、桌、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科室整洁。

3、不在实验室吸烟、进食,不乱丢纸屑等。

4、注意个人卫生。

5、科内有专人监督,科主任定期检查。

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要全科讨论并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教育培训制度

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坚持以结合专业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3.根据工作表现、专业需要和科室条件,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学习班或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4.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

5.科主任每年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仪器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仪器的性能,严格遵守仪器的操作规程,熟练地进行操作。

2.仪器实行专人专机,使用前应检查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正常,操作中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不能擅自乱动乱修,按照正常渠道进行检修。使用后须检查仪器并恢复原位,清理好试剂、操作台,做好使用、维修记录。

3.仪器与仪器资料不分离,便于随时查阅。仪器室内应有简明操作规程。

4.进修实习人员原则上不能独立使用本仪器,必要时,应在指导老师严格指导、监督下进行操作,并由指导老师负全部责任。 5.做好仪器室的安全、清洁工作、严禁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食或接待客人。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医院或科领导同意方可接待。 6.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及纠正各种仪器的指标,每天了解仪器的运转情况、试剂的使用情况;检查仪器的整洁、安全、水源、电源情况,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行。

7.检验科主任应经常了解、检验仪器室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选购仪器由专业人员、检验科主任会同医院分管领导,经多方考察了解后,按正常渠道进货,并建立仪器档案,检查、登记入帐。仪器报损也应按医院规定手续办理。

9.带有微机配置的仪器,不得运行与本机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

院内感染、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1.各种检验标本的收集、送检,必须有统一的容器留好,不得外溢和污染。

2.静脉采血、指尖采血,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采血针,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便、尿标本一律用一次性便盒、尿杯。

3.已检验的标本,必须先经消毒、灭菌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弃去或焚烧。细菌培养用的废弃本(含各种培养基和培养物)必须经消毒或高压灭菌后弃去。 4.检验科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必须经消毒处理后集中,按规定处置。 5.工作台上、放有检验标本或其他传染物品的冰箱、冰柜内不得存放食物。

6.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用肥皂水清水洗手。

7.工作台面、被污染的地板应用过氧乙酸或漂白粉消毒液擦洗。实验室定期用紫外线消。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等暂离值班室时,应标明去向。

2.认真做好值班室的检验工作,急诊优先,做到快速、准确、服务优良。

3.值班期间若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汇报,以求妥善处理。

4.下班前做好签收标本的工作及交班记录,办好交接班手续,搞好清洁卫生。

5.值班人员如有擅离岗位或失职行为应严肃处理。

【篇2】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优美、明净,方能为广漠患者提供优美、安静、舒畅的治疗与休养的场所,需要全院职工及住院患者自觉维护。主动参加医院卫生管理是全院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室内及环境卫生实行三包的管理办法,每周五定为医院卫生日,每月一次全院大扫除,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院卫生检查日。卫生检查收院办公室组织进行,巨大节日前必须全院突击开展卫生纯洁工作。

三、病区内的卫生每日要定期进行打扫、拖地,病房、走廊用消毒液拖地。厕所每天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四、保洁员必须主动巡视医院的空地、道路及公共场所,清除绿化地带中的废纸、烟头及垃圾,及时纯洁标志牌。五、室外生活垃圾应袋装倒入垃圾箱内,由纯洁工统一清扫,并及时将散落在垃圾箱四周的垃圾清扫入箱,各科室的厕所要随时做好纯洁工作,地上有污垢、有血渍要及时冲洗,随时检查马桶水箱是否漏水,下水道是否阻塞,保证厕所纯洁、无臭味。

六、各科室的废品、纸箱应及时送到医院废品处统一处理。

七、医院各部门、病区垃圾必须由保洁员回收装袋后按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当天收到的垃圾应分别送到指定的垃圾房,夏季不得超过24小时。

八、医院生活垃圾、医用废弃物必须分色装袋。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装运,医用废弃物必须用黄色垃圾袋装运,严禁医用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袋。

九、所收垃圾按规定的方法、程序进行处理,不得采取其他方法和手段。生活垃圾由环卫处负责清运,医用废弃物由固废中心负责清运。

十、如实填写医用废弃物登记表,由院感科核实数量。

十一、卫生检查评比结果与奖金挂钩,凡上级单位来检查,因科室或个人而影响全院总评分的将按奖惩条例进行奖惩,并与年终优秀科室、班组评比挂钩。

十二、配合市、镇爱卫会及街道搞好院内消毒及除四害(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卫生活动,力争使院内的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篇3】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建立以院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工作小组,设立安全联络员,监督和检查医院安全工作事关全院各项工作,人人有责。医院安全包括一般安全和医疗安全。

一般安全:

1、工作人员必须提高必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2、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笼头是否拧紧,电源是否切断。

3、加强对医院各种设施的管理,防止出现损坏现象。 加强医院内的治安工作,为了能给病人提供比较好的环境。

医疗安全: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专职人员,要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在医务科的指导下,认真履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责。

4、加强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强化医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特别强调要履行以下职责:

(1)、门(急)诊工作坚持首诊、首问负责制;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在院内拒绝对患者的急救处置;

(2)、临床科室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及时、准确无误地处理各项医嘱,严格遵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医院抢救设备完好率100%,抢救药品齐全,不断加强医务人员的急救技术培训;

(4)、一、二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5)、各科室对就诊、会诊、检查、治疗的病人,要按轻重缓急区别对待,不得推诿病人而延误救治;

(6)、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输血、麻醉等操作之前,必须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履行告知义务;并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十条规定取得当事人签字同意;

(7)、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务人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严格防止任何人抢夺或盗窃病历资料;

(8)、药剂人员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制度,检验、放射、功能检查等科室都要严格遵守本科室的工作制度,高标准地做好工作;

(9)、加强进修、实习医生及试用期医务人员的管理。

五、依法处理医疗争议,并依法处理医疗事故当事科室及人员。

医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一)医院行政一把手对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

(二)分管副院长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

(三)医院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听取各科室主任对每季度末或一段时间以来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医院安全生产问题,总结和布置医院安全生产工作,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参加会议人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产通报制度

(一)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就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职工会议进行通报。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 3 日内书面向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发生紧急、特殊情况及出现事件时,应随时通报。

四、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制度

1、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4 、事故调查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员处分的落实情况。

5 、本院认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项。

五、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对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上级院领导。

(二)对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追究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达到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同时对相关的责任人也必须做出相应的处罚。

七、医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班子由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并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

2、对职工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重点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签定安全责任书。

3、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区对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应将消防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值班人员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

5、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对全院的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要勤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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