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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与狼共舞 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时常4小时讲述了一个白人约翰邓巴中尉的经历为线索来真实的反映出边疆印第安人的生活,体现一种与众不同的平原马背文化与真实的一段美国历史。

主角约翰邓巴是一个追求自由富有冒险精神的人,他自愿申请去荒凉的西部驻守。初到西部,这里与繁华中东部有着迥异的景色,一望无际的草原与碧蓝高远的天空相接,荒芜苍茫中隐藏着西部草原独有的气质。终于到达了驻地,却发现这里空无一人,在给养充足,却险象环生的驻地,邓巴自由而快乐的生活着,他每天整理着驻地,有条不紊的给自己安排工作,等待着援军的到来。闲暇时会游游泳、洗洗衣服,和野狼逗趣。如果没有踢鸟的误闯,可能他会这样一直等到援军的到来。当印第安人前来挑衅的时候,他会用咖啡和白糖取悦他们,也会不失时机的展示自己的友好;在夜晚的篝火旁,他可以和狼一起翩翩起舞;当他和印第安人成为朋友的时候,他会义无反顾的保护自己的朋友。在一场印第安人种族间的战争取得胜利后,他认为这场他保卫老弱病残安危的胜利,是他一生最伟大的胜利;在美国军人占领驻地之后,威逼他找到苏族人时,他依然选择保护他们的安危,哪怕付出自己的生命。影片中交织的各种情感正是让人感动的所在,也是影片成功所在。

印第安人与白人有着迥然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可以看到一种原始人的气味。人们的生活纯朴,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是以感情为基础建立起

的小群体。之所以称为小群体,是因为印第安人的部落人规模都不太大,部落内的人对自己的部落有强烈的归属感,而部落对外界的人有强烈的排他性。部落与部落之间经常会因为食物的抢夺的发生战争,也会为保护自己的家园而发生战争。

在影片中,我们看到了苏族与波尼族的战争。而在与波尼族的战争中,苏族人取得了胜利。在面对波尼族的进攻时,“与狼共舞”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他为他们带来了最先进的火枪,这是其他印第安人部落不能够抵挡的武器。与波尼族的战争是一场没有黑暗政治背景,也不是为了争地、图财、救人,只为保持冬天的贮粮,只为保卫妇儒的生命,免于饥饿困挠的战争。

在印第安人部落里,没有政治之间的冲突,没有什么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这里战争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保卫自己的食物,自己部落的财富与亲人。

在“文明人”的眼中印第安人无疑是残忍野蛮﹑落后迷信的,但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可以说是他们的习俗,是历史的遗留与见证,如若强行改变那千百年后还有什么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曾经有一位冒险家只身进入食人族去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有着在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习俗:如果有一位亲人去世,那活着的人要自断一节手指。这在我们看来是血腥而又无法理解的,然而这恰证明了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强烈的羁绊,亲人之

间无可替代的情谊。相比于当代人间的人情冷漠,亲人间的相互猜疑,这种简单的方式更让我震撼﹑感动。

所以说传统部落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更纯洁质朴,不会夹杂任何利益色彩。

当影片的最后,“风中散发”在邓巴即将离去的时候高声呼喊“与狼共舞, 我是风中散发,我是你永远的朋友。”时,喊声越含越嘶哑,我的心在那一刻真的被震撼了,之后,一匹狼站在山顶,高高地仰起头深深地竭力地悲鸣。整个人失魂一般,思绪久久拉不回来。从没想过一部影片能带给我如此震撼,虽然整个影片所有的场景几乎都取于美国的边疆,那个看似可野蛮荒芜之地,可是处处展现的确是无尽的美好,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融合。

闫珂

高二(8)班

篇二:与狼共舞影评

大学影视欣赏

《与狼共舞》影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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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影视赏析评价

电影《与狼共舞》在影史上的地位尤为突出,首先它是美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西部片,导演凯文?科斯特纳大胆地选用了公认不受欢迎的西部片题材,并成功地复活了一个几乎濒临死亡的片种。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它一改传统西部片的西方中心价值观,从老套的以白人为主角的个人英雄主义跳出,而是对北美大陆上白人与原著民之间的文化冲突和相互理解进行探讨和思考,使《与狼共舞》成为最具有人类学精神的西部片。

影片的前半部分是以美军中尉邓巴的视角进入陌生的苏族人的世界,而后半部分,导演将白人世界与苏族人的世界置于同一个平面上展示给观众,不再是白人作为探险者的身份进入苏族人的生活,因为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以西方价值观作为观察核心的追踪白人视角的描写方式。作为一部相当长时间都说苏族语、打英文字幕的“另类”大片,凯文?科斯特纳追求的是为观众营造这样一种观察视角,即站在苏族人和白人的价值观之外,让观众自己来评价、思考这对矛盾主体各自的思维方式和他们之间的冲突,在最大程度上使观众以韦伯所倡导的“价值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历史上白人与苏族间的冲突。

一、电影文本

《与狼共舞》的叙事在好莱坞式叙事范围内并未一味地苛守其种种法则。影片以主人公邓巴的所见所闻所感为线索,从一点向一个横断面铺展开来,具有广博的气势。在发生与发展上的联系颇为紧密,而全片的总发展格式为:发生(约15%)——发展(约35%)——高潮(约30%)——结尾(约20%)。从这个粗略的划分上可以看出,影片在情节的铺设上很费一番心机,特别是邓巴踏上西征的一路上,影片用一组组瑰丽动人的画面以舒缓流畅的方式展现于观众眼前,让人久久不能忘怀。这一段落的渲染漂亮地展开了整个情节,并让观众同主人公一起融入了无边际的西部荒原,感受着它那雄奇和伟岸。而全片所具有的史诗基调也在这一刻形成了。

在前文中我已经提到了影片的人物比重,现在让我们来详细地了解一下他们各自所占据的分量的先后顺序:邓巴——印第安人(苏族)——狼——白人(骑兵队)——印第安人(庞尼族)。邓巴是叙事中的“眼睛”,影片的所有视点都是基于他而存在。编导赋予了这个人物以谦逊的态度,稳和的心态以及乐观积极的精神,也只有这样一个“软性格”的人物,才会和印第安人——这种长久以来保持着诸多“硬性特征”的族群和平相处。即使是以往影片中的“硬碰硬”,也会在矛盾中渐渐磨掉彼此的锐气,转而变成“软性”。人物性格特征的合理设计保证了影片的发展会按照“规范”来进行。那么,编导便可在这个人物身上加入各种各样的信息编码,以引导影片因果关系的发展和对主旨的影响。一方面,邓巴是以一位白人开拓者形象示人,他就像是上天派下来的使者,到了一几未开发的土地,进行着一场文明与心灵的开发。开始时,他的这种意识倾向并没有得到任何的表现,他仍是像其他白人一样,对这片土地始终存有戒心,但无论是影片的情节还是叙事都在提示我们他的转变。影片一开始就向我们说明了邓巴实际上是处于绝境之中,对生命不抱太大希望,因而他希望在枪口下结束自己的生命。之后他又被派驻到边疆,彻底地与密集的人群(同类)失去了联系,孤身一人再加上身处绝境让他对生命似乎没有幻想。然而应片在另一方面又提示我们,他的内心是如何的坚强、如何得富有责任感。他收拾了那破烂不堪的哨所,并坚守岗位。在这里,影片以一系列生机勃勃的画面表现了这一点,这一切构成了他继续存在的基础,并且从性格和环境两方面使邓巴这个人物同“尘世”隔绝起来。当一切收拾妥当,安顿下来后,印第安人和狼相继出现了,这使得情节再次升温,形成引导全片发展的重要情节点。到这个时候,邓巴

完成了对陌生环境的适应,其标志是他赤身裸体站立在哨所边面对印第安人,此时,他已经完全是在“离群索居”,并陶醉在大自然中。同时亦点明了影片的核心主旨之一——人与自然的融合。之后转入第二部分,也是整个影片的发展段,即与印第安人的交流。在这一大段落中,又可分为“互访”、“接纳”、“融合”、“并肩”四个部分。“互访”一段中情感交流是全片中最有意思的,这时观众和邓巴一样,所面对的是一个陌生的群体、陌生的生活方式,编剧创造了许多独特的笑料,如邓巴请印第安人吃糖时,印第安人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吃了以后觉得不错,马上又随手抓了一大把,这样就像是一群农民刚过上小康生活一般,对电视、冰箱之类现代化生活用品一无所知,结果把电视当镜子、把冰箱当书橱一样叫人忍俊不禁。这一段落叙事总体来讲是含蓄的,当邓巴来到印第安营地时,印第安人并不欢迎他,而在他与印第安人之间也始终有一堵无形的屏障在阻碍着他们的沟通。之后“接纳”一段中,影片巧妙一利用了“烟斗”的交换这一细节,为两个对立关系的融合找到了突破口。这支烟斗在邓巴与“踢鸟”之间来回,而两人同吸一个烟管,标志着他们之间的隔阂已经消除,叙事空间也向外扩展开来。而这一段结束的标志则是邓巴和印第安人一起进行那场激动人心的捕猎。至此,两个在传统意义上对立的集团已完全合并在了一起,并形成一股合力,推动了影片的整体叙事。接下来的“融合”部分则已经没有了先前的种种疑惑与不和谐,更多的是一种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一种团结的气氛占据了整个银幕空间。这一段的标志是邓巴在火边起舞。这是一种仪式般的行为,也是本片中最具象征意味的环节,整个画面亦是热烈沸腾。而他与印第安人的完全结合是他同印第安人并肩战胜来进犯的庞尼族人。这个时候,邓巴已然成为苏族人的一分子,并和他们站到了同一条线上。影片到这个地方为止,完成了主人公与主体表现环节的互动,将人物细腻地融进整个情境中。而这一切事件的串联体是邓巴的“自述”,即是他眼睛所看到的,因此,影片的立足点在于邓巴的主观视野,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编导对待事件的看法和态度,也为影片最后邓巴和苏族人共同战胜白人进犯做好了准备。

另一方面,邓巴是传统西部片中意识形态的合体——牛仔的一个变形体。他在整个机制中的主导作用与以往西部片相比是没有多少差别的,他代表的主题依旧是个人主义与整体社会秩序的一种对抗,只是影片在具体的设计上做了大胆改动,并将反抗的范围扩大,用与印第安人的友谊代替了原始人性中的善,而用白人军队(骑兵队)的到来代表了整个恶的一面。邓巴则象征着白人集团中分化的另一面,具有代表性意义。同时,他的进入印第安族群的过程,也是在改变原有的集团关系,从而建立起一个全新的关系体。这和以往英雄式的“秩序建立”不谋而合。全片虽然在内容上是对传统观念的反拨与叛逆,但其宣扬的核心主题还是在主流式的爱与理解的和平观念,从这层意义上讲,它与主流、传统是一致的,并没有脱离原有的类型化模式对于“英雄”的设计,因此,科斯特纳还是在用一种传统的模式进行着自己的叙述。

从两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邓巴的人物设计带有明显的自我反省意识,将自我从“文明”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去寻找那彻底的自然归化,以开拓的方式展开事件,在各个事件中强化细节特征,如赤裸在西部荒原(冲破文明的牢笼,与大自然天人合一)、收拾破旧的哨所(清楚“文明”的垃圾,净化自然)等。邓巴与白人妻子离开则是传统的回归——他结束了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离开代表着英雄的离去,留下的也只是历史,而真正的主角仍是邓巴本人。

二、风格

影片在整体风格上由于受到主流文化的限制,并没有多少奇特的语言特征。但给人总的

感觉却是相当明朗,影片着重以诗意的展示来体现美国边疆地区的广袤、雄伟的自然景象。摄影师迪安·塞姆勒的掌镜几乎到了完美的程度。首先,《与狼共舞》所使用的是2.35:1的宽银幕格式,这种纵横比在好莱坞电影中经常用来表现大场面的壮观视野。《与》片对宽银幕的应用表现出制作者的意向,即希望把风光呈现带给观众,使人物及其行动包容其中,形成整体的大印象。

塞姆勒为影片表现壮丽风光提供了一个始终如一的拍摄方式。影片的画面以极远景镜头为主,使任务形体成为一个点,以融入风光中去,或是利用逆光,让人的形体成为剪影出现在画面中。而自然物则是峡谷、平原或是山地,保证了影片画面的层次错落分明。在极远景镜头的表述上,长镜头应用也比较常见,多为运动着的画格,一般是横摇为主,以缓慢的节奏让片中的西部具有一种史诗般的魄力。在这里要指出的是,影片完全是以一种客观记述的方式冷静描绘西部风光,给人以一种巍然挺立的严肃之感,并且在影片的持续感和节奏上影响着观众。这样的一些取景格式构成了影片描绘西部风光的一系列主导动机,特别是在邓巴刚踏入西部沃土的时候,摄影所营造出的史诗感给人留下了什么深刻的印象。

在对人物关系及中小规模场面的拍摄上,摄影机则起到了牵连整个关系转化的作用,对于人物,不同的人具有一定的格式,这一点表现纵马驰骋的印第安人时显得尤其突出,画面总以中远景或远景来表现其在马上的飒爽英姿。与之相配的是平视或仰角拍摄,体现出人物的正直性格与高大形象。对于邓巴的镜象处理显得复杂一些。由于科斯特纳在不少地方让邓巴成为了一个影片叙述的变体,因而也赋予了他一定的叙事动机。但在体现其个性时,画面还是有规可循的。在开场时,影片对邓巴冲向敌阵给予了“英雄式”的关照,画面跟随人物动作及速率进行平行运动,在背景极快闪烁飞逝中展现出一种英雄人物身上所具有的雄壮英武之美。在影片中后部分,邓巴的形象被摄影机逐渐托高:一方面是为展现他与自然之间的相融。影片将他与自然背景放置在一起,记得片中有一个邓巴目送苏族人离去的镜头。换面开始时是中近景拍摄邓巴,接下来摄影机拉焦,画面由中近景逐渐变为中景,并出现了艳阳天,这是影片中最绚烂的一个镜头,很少有哪部片子能把人物与大自然处理得如此漂亮了。另一方面,影片又将他和印第安人放在一起,表现他的勃勃英雄之气。

摄影上另一个特点就是反差对应的格式,这集中表现在印第安人的生活呈示上。在拍室外戏的时候,画面总是以明朗、开阔的方式来处理,而室内戏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自然光源是人群中的篝火,一团人围着火种而坐,整体空间范围十分狭小,但或光给人的却是祥和、温暖的感觉,表现出的是一种凝结的力量。而后邓巴围着篝火起舞,更是把篝火上升到了一种仪式般的神灵高度,表现的是邓巴在“火中”与印第安民族的一种合流。

声音是影片的另一力量成分,叙事空间内的声响逼真度极高,产生了强 的动感,特别是万马奔腾在平原上的声音,顿时营造出大气磅礴的气势,其震撼力是惊人的。另一声音的来源是邓巴的旁白,科斯特纳那平缓、舒畅的述说方式也为影片提供了丰富的动机,推进了整个叙事。在战斗场面里,声效的应用达到了全片的最高峰,这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组合,夹杂了矛头刺股声、马蹄声、奔跑时发出的响声、叫声和枪声。在苏族人与庞尼族人进行正面交锋这一段的最后一幕——苏族人围成一圈,把庞尼族的头领围在中间,声音一下子从刚才围逼敌人的热闹转入到几乎静止,之后是对手歇斯底里的狂叫,然后又是苏族人对准那头领,一起开枪。这一段的声音是逐层递增的,从喧闹到静寂,再到局部的叫喊,最后是集体开枪发出的如炮轰似的响声。对声音的合理运用促进了这一段的叙事,让观众的注意力集中于叙事之上,并由对峙时相对的静止造成期待,最后以响彻云霄的枪响结束了期待。

影片的音乐做得亦与影片本身相互映照。好莱坞音乐界泰斗约翰·巴里赋予了影片以强烈的史诗格调和地域风格。影片的主题音乐舒缓、平和,与西部大地的伟岸辽阔相得益彰。邓巴进入西部时的音乐蓬勃积极,活力四射;片尾时主题音乐的慢节奏体现出了离别的伤痛与无奈。当印第安人出现时,音乐又是非常有力、激昂,总之,几段乐章紧密相连,激情崩射,堪称是一次大师的完美杰作!

三.启示

也许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苏族部落中有像“踢鸟”那样乐于学习,善于理解的人。而邓巴又是那种友好的白人,那大家都放下各自的一些成见,坦诚相见不就解决冲突了吗?其实不只是影片中的白人与苏族的冲突,我们现实世界中的民族冲突和误解都是那么难以和解。而核心的问题就是自我中心。从前文我们可以得出:民族价值观的偏差和主观意志的自我中心其实相当大地来源于各自文明不同的生活经验。由于生产方式和客观环境的制约,使各文明对整个世界的认知或是哲学观都来源于自己的生活经验。对世界的认知的差异深刻地影响了对来自陌生文明的事物的判断,例如我们难以想象一个来自西方经济理性社会的欧洲商人与一个来自狩猎采集型部落的战士在某件物品的所有权上达成共识;又例如一位以“契约精神”为判断依据的西方法官和一位受传统社会“价值理性”熏陶的乡村官员在同一个案件上产生了迥异的判决,却都认为各自的判决符合“真理”或是“天意”。在“真理”这些根本性问题上产生文化偏差的条件下,弥合文明间的冲突确实很难。

在《与狼共舞》中,邓巴中尉和“踢鸟”是两个引人深思的角色,他们虽然如同他们的“同类”那样,对对方文明产生怀疑甚至鄙夷,但是,他们敢于去主动了解对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既然相对于自己的生活经验来说,陌生文化的价值观是如此难以接受,那就去了解对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思考其所属文明的社会运作方式。如果脱离这点去寻求弥合矛盾或是理解的途径,那就是空谈,难以放下自己的主观成见和价值观中心态度。因为这样就根本没有理解对方的资本。在影片中,邓巴中尉可谓是拥有了一系列经典的人类学调查体验,不但敢于学习,更是融入其中,也只有通过一个拥有这样个性的角色才能让我们感受到思维方式的不同和让习惯于西方价值观的观众换个视角来观察历史上发生的这一切。

篇三: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

电影《与狼共舞》观后感---与自然共舞 这是一部获得多项奥斯卡大奖的电影,包含了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音响等。 凯文·科斯特纳,印象深刻的,是他主演的三部电影:《未来水世界》、《邮差》、《与狼共舞》。 《未来水世界》,渺小的人类在强大的自然面前,将求生的本能发挥到极致——大灾难之后,人类与自然依存关系的重建虽然艰难,却也可行。他成为了引领人类方向的那一星勇敢的灯火。 《邮差》,一个小人物,以好奇、游玩的心情,将自己无意得来的一些信件,投往各地。这是一个无心之举,却使得久已瘫痪的、四分五裂的国家在废墟上重建,成为国家统一、人民融合进程当中不可小视的力量。小人物因使命的神圣,变得崇高而伟大。 《与狼共舞》,印第安苏克斯部族人在融入美国前,最后一段属于自己的生活。电影表现了太多的冲突与抗争,而融合,既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进程,这一切就不可避免。令人乐观的是,融合以后的和谐可以期待,

因为,有太多凯文?科斯特纳扮演的角色,成为美国与印第安部族之间深入沟通的桥梁。 大约4个小时的电影,将这一段特殊历史背景下,一个民族独特的风情、语言、文化、生存方式展现得既细微又鲜活,观众因为这独特的领略而醉心于电影,更因为这史诗般的巨制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一、求变是必然。人如此,国家同理。任何一成不变或墨守成规,都将被发达与先进所取代,这个过程不论多么痛苦——流血、冲突、依依不舍,都无法阻挡“必然”的步伐。 二、在历史进程中,侵略与被侵略,统治与被统治,占领与被占领,不论以何种方式——野蛮也罢,怀柔也罢,最后胜出的,永远是强大的一方,个人情感只能退居其次。 三、关于争战与死亡。电影有几处的表现,处理都偏重于理性与审慎。这其中,男主角是一个和解者——他从战争中走过,深知个体生命生存的权利,不以种族等外在因素所左右,死神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法则,那就是顺其自然。正是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我们甚至可以看到更多没有露面的持这种态度的人,他成为他们的代表,从而使得一个弱小民族在强大民族的征服面前,不至于完全被消灭。 一)看到路边的骸骨,

他只是默默捡起一根箭头察看,但他心里明白,那是印第安人的箭,射杀的只能是白人。

二)剥野牛皮的手法太残忍,他明白是白人所为,但当印第安人杀死那些白人的时候,他的内心虽也有着短暂的震撼,但很快就释然了。他躺在印第安人狂欢的圈子外面,()在心里说,我不气愤,也不难过。他明白,这,也是一种弱肉强食。 三)印第安人救下他时,几乎杀光了那些押解他的白人军人。他说,你们杀得好,他们该杀。他其实是一个有着相当高道德准则的人,而那些军人,在他面前,表现实在低劣而残忍,为他所不齿。他是宁可与狼共舞,也不愿意向他们解释什么的。 四、神性的光环。他得到了印第安人为他起的名字——与狼共舞。当狼也与他和谐共处、一起起舞的时候,我们可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如同相信印第安人的眼睛一样——看不见的一种东西,将他与狼相连。这很神秘吗?也许。但它是一种真实存在,一种神性的光辉环绕在他身上。世间万物原该有一种神秘气息相通,总有一天,当人类更深地融入自然当中时,一定能更深地嗅到那种气息,它是比语言、音乐还要博大精深而又沟通无限的。 它,便是至高无上的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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