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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汉语词语,[释义](动)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汇报。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业务院长一岗双责工作汇报【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医院业务院长一岗双责工作汇报

按照卫生局《卫生系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我院自9月中旬在全院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开展廉洁教育、查找风险点、公开权力流程、开展第三方监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等,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形成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良好局面,增强了全院干部职工的风险意识和廉洁意识。

一、广泛动员部署

为切实抓好工作,我院及时召开管理干部会议传达了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的时间节点,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动员会后,我院于月日召开工作推进会,就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做进一步宣贯,列举了部分岗位的实例,阐述了清权确权的原则以及如何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的具体方法,并有针对性地制作了多套样表发放至各科室供参考。

二、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活动

结合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大家谈”活动、整治“慵懒散奢”行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等,我院组织全院职工观看了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的医生收受医药回扣事件,先后邀请了市党风廉政教育讲师团成员、市人民检察院,市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讲 - 1 -座,警示全体医务人员警钟长鸣。月,我院“修身学堂”正式揭牌,院长上了第一堂课,以修身文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建立患者满意度监督窗口

我院设立出院病人回访中心,开展了“第三方”出院病人满意度电话回访的服务举措,对出院5日内的病人进行电话回访,征求出院病人及家属对我院服务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根据病人的建议,我院相继对住院环境、膳食服务、院内安全措施等进行了改善。对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医务人员,按照医院相关制度予以个人谈话、绩效处罚等处理

四、认真查找评估廉洁风险点

我院领导班子带头查找了风险,相互进行了点评,为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增强了风险查找的自觉性。全院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结合岗位职责,从岗位风险、科室风险和个人风险出发,认真分析和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填写了《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个人表》,了解自己岗位的风险所在。在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基本建设、集中采购、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重点岗位逐

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绘制出步骤明确、程序清晰的职权运行流程图。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岗位责任人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了自评,并按照“一对一”的防控要求,提出了相对应的防控措施。工作小组将各科室填报的职权目录、权力流程图、风险点和风险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进行权力归类、流程梳理,报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统一编制了《职权目录及其廉洁风险防控措施》,绘制了职权运行流程图,通过医院内部办公系统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通过梳理汇总,全院共收到《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个人表》份,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份,查找出廉洁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条。

五、健全廉洁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在个人、科室制定防控措施基础上,我院先后制定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医德医风教育计划》、《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廉洁行医实施办法》、《医疗服务社会监督评价制度》,成立了预算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济管理委员会、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招标采购小组成员、医疗设备购置论证小组成员,促进了我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篇2】医院业务院长一岗双责工作汇报

按照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文件要求,我院于20***年6月底在全院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将前阶段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1、成立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的日常工作。召开了院务会、职工动员会等一系列会议,学习传达省、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统筹安排。

2、以科室,认真组织党员、职工学习讨论,明确目的意义,加深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主动参与。利用报纸、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3、制定了《县中医院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卫生局工作安排,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细化,列出了九项重点内容,明确了责任人。

4、开展了向***抗震救灾先锋模范人物和身边好人好事学习活动,树新风,扬正气。我院54名干部职工共捐款一万余元。

5、按评议要求和自查情况,重新修订了《县中医院干部职工奖惩条例》并在职工大会中通过予以实施。以此进行院规院纪整顿和医疗规范整顿;并通过开展点评不当处方规范医疗行为,督察院规院纪落实等工作。

6、与浙一医院签订《网络技术扶贫协议》,利用浙一医院雄厚的专家技术力量,通过远程病房会诊、门诊会诊、远程教育等手段切实解决当地群众“看病难”问题,使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看到浙一医院专家。

7、医院由于自身条件较差,搬迁工程尚未正式进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我们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医疗用房墙壁进行粉饰、更换照明设施,并认真搞好医院环境卫生,努力为患者提供舒适的就医环境。

二、查找问题,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重点在以下几方面查找存在的问题

1、执行卫生政策情况:执行中央、省市卫生政策和法律法规整体较好,无明显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2、政务公开情况:能按照卫生部、省市文件规定落实。

(1)服务指南,药品,常规检查治疗价格、专家资料等上墙;

(2)住院病人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

(3)财务公开每月一次,医院资产、运营情况等每季在院周会上通报。

(4)各项招投标信息,人事招聘信息及时发布,结果每季在医院公开栏公布。

3、执行物价政策情况:做到价格准确、项目明确、患者知情,无分解、重复、搭车和自立项目等乱收费情况,无违反物价政策现象发生。设立了专职物价员,确保各项调价能及时、准确执行,过度用药和过度检查的问题;

4、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诚信服务情况:看病难看病贵是众多原因造成的,主要是政府投入不足,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院积极想办法。

(1)严格控制药品比例,每月进行一次处方点评;

(2)实行单病种医疗规范;

(3)加大对设备、设施投入,购置放射科洗片机和检验科尿液分析仪,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就医条件;

(4)在全院开展了首诊首问负责制;

(5)简化就医程序,完善服务指南,增设指示牌,进一步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努力做到让病人就诊方便快捷;

(6)每季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规范管理,确保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

(7)对60岁以上病人给予一定的减免;

(8)调整作息时间,窗口单位提前上班。

5、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情况:

(1)院长与院务会成员,职能科负责人,科主任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义务;

(2)制定了全院职工思想的职业道德学习教育计划,每月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一次,每年全院上课一次。建立了全院职工医德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3)未发现收受红包、回扣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4)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立行风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设立医患纠纷办公室,对于患者和家属反映的问题,我们都给予了及时合理的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除外)。

6、纠正商业贿赂和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情况:

(1)院长、书记找医院药剂、设备、总务、采购、财务等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戒免谈话两次;

(2)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9%均为政府招标产品,大宗物品、基建工程等基本实行招投标。

(3)党委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行其责。医护人员廉洁行医,没有反映有收受红包、回扣的情况,有2名患者和家属对医护人员拒收红包给予表扬;医院从未发布过任何虚假医疗广告。

7、征求社会意见情况:医院于9月底召开了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共有19人参加会议,党支部、医院办公室还走访了康庄社区,发放调查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三、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和召开工休会、社区群众座谈会、设立行风热线、设立行风意见箱、问卷测评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我院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欠温和;与病人沟通不够,语言生硬,说话缺泛艺术性,人性化服务意识不浓,服务理念待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少数职工对一些常用的临床技能操作掌握得还不很熟练,诊疗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部分医护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掌握得还不够,法律意识不强;

4、住院条件较差,卫生设施陈旧,仪器设备陈旧老化,硬件设施有待加强;

5、医院感染方面存在缺陷,医疗垃圾处理不够规范,医疗场所消毒及卫生管理应予以加强。

针对这些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医院将积极整改,加强对职工临床技能操作、医德医风、卫生法规的培训;加强对医院人性化服务设施;对于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欠佳的问题,我们会采取大家互相监督、出现问题通报批评等方式来减少并逐渐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通过召开病人和社区群众座谈会,加强和他们的沟通,深入了解他们的所需、所想和所愿,把解决患者反映的问题作为行风评议工作的核心,多为患者办难事、办实事、办好事,在解决患者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逐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构建“廉医、诚信、为民、和谐医院”和“平安医院”打下坚实的根基。

【篇3】医院业务院长一岗双责工作汇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我院团组织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带领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在医院建设发展中做出贡献,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提高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团的基层组织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团组织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以服务青年为工作生命线,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从严治团、依规治团,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

第四条团组织应围绕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展青年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团的基础建设,加大团员素质培养,深化青年文明号建设活动,推进医院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五条我院基层团组织的设置原则为,团支部一般按同级党组织所辖范围设置。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特殊情况下,经院团委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员人数较少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其他科室联合成立团支部。学生团组织因人数多,成立教育团总支和团支部。

第六条各级团组织的选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进行。教育团总支和学生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1年;职工团总支和团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院团委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至5年。

第七条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第八条建立院团委委员与团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团委委员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团委书记应当落实密切联系青年机制。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院团委受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抓好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三个根本性问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主要职能有: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和青年特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和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支部书记会,研究制定、部署落实团的中心工作。

(三)制定、审批和呈报团内工作计划和总结,团内文件请示、报告及对外报道等工作。

(四)加强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弘扬“公、慈、勤、和”院训精神,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

(五)根据医院党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号召团员青年投身医院发展建设。

(六)指导团支部工作,负责全院团干部的考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团干部素质。

(七)及时了解团员青年、团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青年正当权益,及时反映青年需求。以服务青年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八)申报组织团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九)定期向院团委的主管院领导汇报团委工作;每年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阶段工作。

(十)做好团委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团支部换届改选计划的审批及工作指导。

(十一)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团员青年政治热情。

(十二)按要求向上级团委上缴团费,结余部分用于共青团工作的活动经费,做到合理使用。

(十三)重视团委班子建设,围绕医院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十四)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第十条各团总支、团支部受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领导,团支部是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担负直接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团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等。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三)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团员和青年抵制不文明行为,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弘扬网上主旋律,正确对待、理性使用网络。

(四)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时更新团员信息,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团员管理;做好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关怀帮扶困难团员;维护和执行团的纪律,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表彰表扬先进;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团员、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六)密切联系、服务青年,向青年有效传播党的主张,凝聚广大青年的智慧和力量,了解、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要求,关心团员和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体活动。

(七)实事求是对团的建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报告情况。按照规定,向团员青年通报团的工作情况,公开团内有关事务。

(八)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帮助青年提高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推动团员、团干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改进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团委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研究制定团委中心工作,讨论重大问题,做出团委决议。

第十二条团支部书记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以布置工作、传达精神、交流情况、听取团支部工作汇报为主,适时组织专题研讨,理论学习等。

第十三条团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一般情况下,参加会议团员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本支部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四条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团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到会委员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参加表决的委员超过应到会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表决。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的二分之一即为通过。

第十五条团员人数较多或者涵盖多个科室的团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团小组,并设立团小组组长。团小组主要落实团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团支部安排的任务。团小组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组长由团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团小组团员推荐产生。

第十六条每年至少集中进行团干部培训1次,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团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团小组会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团支部应当组织团员按期参加团员大会、团小组会和上团课,按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定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两制一课”应当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做到形式多样、严肃活泼。

第十九条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委书记每年至少要为团员青年讲1次团课。团支部结合重点工作一般每月开展1次主题团日,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为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团干部每季度、团员每年参加以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第二十条团员教育评议是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贯彻以教育为基础,注重工作实效、讲求严肃认真的指导思想。应当结合个人总结和团支部意见,根据团员的实际工作和参与团组织活动及履行团员义务的情况,开展民主评议。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1次。

第二十一条团员年度团籍注册一般应当在每年1月份,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生团支部一般应在秋季开学1个月内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当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二十二条团组织内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主管院团委的院领导与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之间、团委委员同定点联系的团支部书记之间、团支部委员之间、团支部委员和团员之间、团员和团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第二十三条各级团组织应当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专业优势,每年组织志愿服务应当不少于2次。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组织青年医务人员参加院内外相关志愿服务活动。每名团员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应不少于16小时。

第六章推优入党

第二十四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我院推优入党工作。

第二十五条“推优”工作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注重培养教育,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推优”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推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推优”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七条凡团的关系在医院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完成党课学习要求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

第二十八条获得局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十九条业绩突出的团干部可视其工作表现,可由院团委在征求团干部所在团支部、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院党委推荐。

第三十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

第三十一条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院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资格。

第七章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二条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十三条团员应每月按时向团组织缴纳足额团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者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三十四条各团支部于每年11月30前将团支部的团费足额交到财务处会计室,并将缴费收据及名单交至院团委。院团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的团费总额的40%由会计室通过转帐的方式上缴至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团委,并提交银行进账回单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团费的使用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第三十六条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第三十七条各级团组织使用团费,需制定活动计划(含活动预算)。团支部使用团费,需向院团委提出下拨申请。活动计划和申请经团委委员会讨论后,根据医院经费预算额度和使用要求,填写《请示报告申请单》向医院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各级团组织。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共青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他有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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