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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高考满分作文 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一杯咖啡飘香,缭绕的香气中萦绕这味觉的沉沉思索。到底何时,桌上那一杯凉茶消逝?在咖啡的香气中回味已逝的时尚,品味如今的时尚。

时尚是什么?也许是古罗马贵妇身上飘逸的华美丝绸,希伯来人手中摆弄的秀美青瓷,又或是时代青年腿上的珠链、周杰伦口中的咿咿呀呀。有一点可以肯定,它是一个时代的符号,是思想与观念的转逝,急变造就时代的产物,是人们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一种心理需求的迎合。一传十,十传百,以至整个社会都充斥着时尚的身影。但这不意味着时尚是某种攀比或是从众的心理在作祟。特定时代人们观念雷同性也许与之有关,所以时尚并非人们的盲目追求。范曾说过,对中国如今有些流行的时尚事物不必作太多议论,它不便从学术方面作太多考究,因为古代,琴棋书画就是文人墨客的时尚。大师之言一语道破了时尚的意义。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尚,它是伴随着社会与思想的发展而来的。

世事的风浪吹袭,如海浪拂过沙滩,但又有几个贝壳留在沙滩上呢?我们不禁要问,那些时尚与经典如何避过世事的风浪,而在世间风行一时呢?随着百家讲坛的风行,讲史成了一种时尚,类似的节目与书籍如今成了一种时尚。你细想就会发现原因。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人们对于思想与文化的积淀渐渐淡漠,而讲史却能激发人们心中积聚已久的对文化的热情,它成为时尚也就不奇怪了。因此,任何一时时尚的成因都与时代发展的背景和人们思想深处的原始需要有着紧密联系。在华丽外衣的包裹之下,满足了人们视觉而未冲入人们心灵的事物只能似过眼云烟,一去不复返。

面对时尚,有的人疯狂追逐,有的人却嗤之以鼻,有的人漠不关心,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时尚呢?竹林七贤隐于山野,食玉食散,饮酒赋诗,超然物外。而他们正是受了魏晋文人喜食玉石散的影响,整日昏昏沉沉,在自己制造的朦胧世界里享受忘我的快乐。但同时,若是这些充满才气的人投入于救民于水火之中的斗争中,也许也能成就一番事业。所以面对时尚,我们要竭力保持冷静,在理性的指导下去追寻那些我们认为值得的事物,否则,智慧陷入华美的泥淖。

将咖啡一饮而尽,久久回味它的香气,让这一刻的时尚注入心灵深处,让我感受它永远的香气。

简评:作者对时尚的思考,回答了什么是时尚,时尚具有怎样的特征,怎样对待时尚等三个问题,延用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这一常态逻辑思维,结构中规中矩,思路恰切妥当,结尾在情景中包含肯定的答案。

篇二:作文品味时尚

在这个作文题目中,“品味”和“时尚”是两个重要点。“品味”是动词,但是如何品味,可以成为写作的着落点,主要指理解、认识、感受等,不是一般的“看”,是要有过程和方法的。“时尚”到底是什么?时尚可以表现为对美、雅、好的追求,也可以表现为对丑、俗和坏的批判。“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提示比较有实际意义,便于避免学生一时找不到话题。其实,对“时尚”的所指应是很丰富的,可以是社会、生活、人生追求方面,也可以是历史、名人、文化、政治,等等。对“时尚”的理解是关键,它有助于立意的深刻和新颖,有利于提升学生作文的档次。

从文体上看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其次,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论述;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 品位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品位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

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

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骆冬青) 品味时尚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

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 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张雨仁)

品位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蔡明)

篇三: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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