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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心村,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篇1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二、覆盖范围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三、工作目标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与省下发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篇2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切实保护耕地,促进全县“空心村”整治工作实现新的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既可以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又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村宅基地依法依规管理,提高整治村的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文明、美丽新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理事会主导、群众主体、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动、资金扶持等方法措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支持并自觉投身参与“空心村”整治活动。各乡镇要立足实际,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强整治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在“空心村”整治项目申报前,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协调处理各方利益,着力消除工作阻力。列入整治计划的“空心村”均要成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空心村”整治理事会,从各项政策的制定到具体工作的开展都由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规范操作程序,全程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在外成功人士及在外务工“同乡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动“空心村”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引导、逐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方法,先摸清辖区内现有村庄和农村居民点的区位、规模、土地利用现状及分布情况,然后选择村组干部工作能力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庄建立“空心村”整治示范点,合理确定数量、布局和规模,聚集力量,整合要素,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逐步实施,全面推开。

  (三)坚持集中整治与分散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要统筹规划、科学实施,对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空心村”,由乡镇政府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组织实施。对相对分散、规模较小的“空心村”,由乡镇政府采取分散整治的方式,组织村组进行整治。

  (四)坚持“三控三疏”与“六个结合”的原则。在操作上坚持“控外疏内、控规疏乱、控管疏违”,严格控制村庄外延,严格控制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和村庄管理,大力疏通内部交通,大力整治乱搭乱建、违占违建等问题。同时,在推进上坚持“空心村”整治与土地“增减挂”、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两违”清理与管控、农村危旧房和土坏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精准扶贫等六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衔接、相互促进,确保实现多赢效果和综合效益。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积极引导农民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低丘缓坡地建房,3年内坚决杜绝农民占用耕地建房。

  (二)整治标准。经过整治的村要达到以下标准:一是村庄规划得到实施,村庄规模不盲目外延,杜绝建新不退老宅和私占、乱占宅基地的现象;二是村内空闲地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环卫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三是建立公开公正的群众监督机制,杜绝乱批乱划宅基地现象;四是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整治模式。各乡镇在“空心村”整治中,要结合乡镇实际,因地制宜,可采取以下几种整治模式:

  1.村庄合并。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腾出原村址复垦为耕地。

  2.原址新建。“空心村”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原址上实施村庄规划。在经济发展较快、农民较富裕的村庄,围绕新农村建设进行“空心村”整治。依法依规严格控制每户宅基地面积,优化住房结构,鼓励向“空心村”内部空间发展;结合实际,合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填实“空心村”。通过拆除闲置无人居住的旧宅以及影响规划实施的房屋、茅厕、猪圈等,打通主干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土地,使村庄用地趋于合理,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

  3.整体搬迁。腾出原宅基地复耕,根据村庄规划,建设新村,但村庄新选位置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

  (四)整治要求。一是村内空闲地一律收归集体,由村集体统一调整使用。二是依法收回多余宅基地。下列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新批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三是对房屋无产权且无价值、有产权且无利用、有产权且在居住但影响规划等情形进行分类施策,妥善处置。违反规划占用村内公共场所的临时建筑物(如厕所、猪圈、小卖部等)一律拆除;堆放的垃圾、柴草、建筑材料一律清除;人员长期在外,家里宅基地上有房产,在不影响村庄规划和村容村貌的,可以保留一处宅基地;没有房产或虽有房产但破烂不堪,影响村容村貌的,可采取协议拆迁,承诺回乡定居时再批划宅基地等方式处理。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选点。各乡镇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庄用地闲置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选取1个经济基础较好、村级班子强、群众有要求且总户数在50户以上(户数达不到的可以选择2-3个村组合并计算),需拆旧面积占总区域面积30%以上的村作为“空心村”整治试点(实际完成拆旧面积比例高于30%的,酌情加分)。同时,分析村庄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确定村庄整治模式。

  (二)签好协议。要紧紧围绕“集约用地、规划建房、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凡申请审批宅基地的农户,必须与所在乡镇签订建新拆旧协议,并将老宅基地退还村组集体,由村组集体统一安排使用;除合理分家析产外,不得采取隐瞒、变通、买卖等欺骗手段回避老屋拆除,拒退旧宅基地;坚决防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所有符合建房审批条件的农户必须安排在划定的规划区内建房。严禁农村集体宅基地非法买卖。

  (三)全面清理。各乡镇政府要组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时摸清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现有老屋、空闲宅基地的面积、数量、位置、使用权人等基本状况,汇总成册,分门别类提出清理意见,为宅基地收归村集体统一安排使用创造有利条件。对“一户一宅”以外,多出的宅基地收归集体,由村集体统一调整分配。列入“空心村”整治的村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协调县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进行指导、监督并联合执法,加大宅基地清理力度,确保“空心村”整治顺利实施。

  (四)统一整治。农村集体宅基地“四统一”管理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有效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把村内宅基地、空闲地收归集体统一规划、统一拆旧、统一管理、统一整合的治理模式。

  五、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根据试点村的状况,按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空心村”整治方案,整治措施要符合本村实际。方案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通过“空心村”整治复垦出的耕地,可保持原土地使用权人不变,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调整使用或进行承包。

  (二)明确要求,统筹实施。按照村庄规划和整治方案要求,各村及时召开拆除户动员会,明确拆除时间和要求。各乡镇政府及各村民委员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拆除户的工作,劝其主动自行拆除。对应交回旧宅的,要明确交回时间。党员、干部有拆除任务的,要带头自行拆除。对应拆未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建立宅基地退出机制,对自愿拆除原有房屋,将空闲宅基地交还村集体或自愿放弃老宅基地而不再安排新宅基地的农户,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根据受损情况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协商确定,乡镇帮助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对在整治中所有被拆除腾出的空地全部收归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和监管,切实防止违规建房;也可安排部分空地由村集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拍和有偿使用的原则进行集体拍卖,拍卖后的资金主要用于改造村内道路、排水沟以及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拆除户的房屋和土地补偿。

  (三)加强指导,检查验收。“空心村”整治工作完成后,由村委会提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另行制定)。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民政、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教体、科技、公安、信访、文广新、扶贫、新村办、爱卫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空心村”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空心村”整治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部署落实。

  (二)强化规划管理。要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农村审批宅基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行有闲置旧宅不批准新宅的办法,有效遏制弃旧宅建新宅、一户多宅等现象,防止形成新的“空心村”。县国土部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为村庄的发展留足空间。县住建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根据“一户一宅”规定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指导各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村庄规划乱搭乱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对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应当依法拆除。

  (三)强化协调配合。“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行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国土部门要做好政策咨询、指导工作;县住建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乡村抓好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县财政、发改、交通运输、民政、扶贫、爱卫办等部门要提供相应的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县信访部门要认真抓好有关“空心村”整治的来信、来访工作;县公安部门对干扰、破坏“空心村”整治工作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有关政策宣传好、解释好,并注重挖掘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空心村”整治工作。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和进村入户等方式,将治理“空心村”的政策和计划、目标任务等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完整收集好治理工作阶段性的影像、文字宣传材料。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贴近群众,做实做细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克服思想认识误区,破除陈规陋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空心村”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全面建设美丽乡村做出新的贡献。

  (五)强化考核奖惩。要建立“村为主体、乡镇负责、政策扶持、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把“空心村”整治工作列入乡镇和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奖惩,推动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完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工作,推动“空心村”整治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篇3

  (一)目标任务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个村,******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个;******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个,******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治理标准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三、治理方式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四、时序安排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年底前完成***%,“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篇4

     按照市县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部署要求,为推动小王庄村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改善我村面貌,全面提升我村环境质量,加快我村建设步伐,经村“两委”研究决定,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村净化、绿化、美化、硬化、亮化达标为方向,以提升村民生态遗失和环境意识为着力点,坚持正确引导、逐步落实、实效的原则,引导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弄环境综合治理,解决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文明素质,转变生活方式,优化居住环境,为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我村饮用水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我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在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和用于农田灌溉,村民身体健康和农作物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

  (二)我村生活污染加剧。村中无公厕、畜禽散养、农家肥和废弃物乱堆乱放、人畜居住混杂、生产生活废水随意排放等问题依然普遍。含有塑料包装的食品、生活用品在农村已经十分普遍,垃圾中的难降解有机物质迅速增加,由于利用率极低,除城镇设有简易垃圾填埋场进行简单填埋处理外,村里的垃圾随意堆放公路旁、沟渠边、房前屋后。垃圾长期露天堆放既影响村容村貌,也容易产生有害气体污染大气,以及垃圾在腐坏过程当中经渗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三)畜禽养殖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污染日益突出。畜牧业发展迅速,村里很多农户由分散式养殖转变为集中式养殖,由此也带来了畜禽粪便物污染问题。

  (四)落后的能源利用方式。能源利用主要依然是秸秆和煤炭,液化气、沼气、电气等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这样既浪费木材,破坏植被,也很容易引起呼吸道疾病,威胁群众身体健康。同时,随意焚烧秸秆、稻草等农作物现象屡禁不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很好的农作物资源就这样付之一举,丝毫没有充分利用,相反却污染环境,造成事故。

  三、目标任务及整治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教育。防治生活污染加强环境建设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要把提高群众环境意识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和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从治理城乡、家居环境脏、乱、差入手,通过组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和活动,破除陈旧的生产生活陋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农村环境安全是关系到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关系到农业发展、农民奔小康的大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积极创建生态示范村(组),促使生活垃圾的节约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走经济、社会、生态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的路子,创造村容整洁的新农村。

  (二)积极参与整治。按照和谐、统一、美观的要求,协助村“两委”对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门头牌匾、广告标语,进行规范设置;治理粪堆、柴堆、垃圾堆等“三堆”问题,实行垃圾定点投放、街道、庭院的绿化美化和树木栽植工作,提高乡村绿化水平。

  (三)加强督导引导。要加强督导,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主动配合村“两委”工作,完成分工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积极引导教育任职村群众增强卫生、环境意识,推动任职村环境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任务分工:

  1、由袁x、刘***负责环境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2、由杜***、袁x组织人员,负责清污、治脏等各项措施的落实;

  3、由田宝雨、刘***负责组织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养成和教育及后期成果巩固工作;

  4、由村书记田***带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对策,把农村环境问题摆上议事日程,不走工业化“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努力使农村向着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篇5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优美、文娱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整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村确定一个垃圾集并点,每个集并点配备一个钩臂箱(特大村可考虑适当增加),每户自备一个圾桶,每80-100户选聘一名保洁服务人员和垃圾清运服务人员,负责村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运送至村集并点,做到“六净”、“六无”,即:进村道路净、集市街巷净、沟塘堰边净、公共场所净、房前屋后净、村周环境净、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抛洒杂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

  2。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一座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并点垃圾收至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由市运至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要求

  1、在卫生保洁员责任区范围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扫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它公共活动区域等的环境卫生,确保无杂物、无碎石碎砖和其它生活垃圾,并将每家每户垃圾收集转运到村垃圾集并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一天两次(早6:00---8:00晚17:00---19:00)对上述地域进行清扫。

  2、服务人员负责对本责任区内各家各户落实门前“三清”责任制进行督促和检查。

  3、当钩臂箱垃圾装至箱体80%左右,及时联系转运司机进行清运,并同时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保洁服务内容

  1、清扫。对责任区内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进行清扫,做到无垃圾纸屑、积水、青苔。

  2、捡拾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渠、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送。清扫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运板车及责任区内各种指示牌、宣传栏、钩臂箱外观干净整洁。

  (三)垃圾清运服务内容

  1、将责任区内所有居民户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并清运到村级垃圾集并点。

  2、将村庄前后、沟渠、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步清运至村垃圾集并点。

  3、确保垃圾不外溢,对清运设施检修保洁,需更换零件及时提出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及时进行清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进步骤

  20***年8月-9月为前期准备阶段,一是进行宣传发动,采取下发宣传资料,上门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晓率。二是选聘村级服务人员,并与之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好中转站,各村选建好垃圾集并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转。2016年元月为检查考核结账阶段。

  五、考核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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