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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吕梁市招聘公告

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

公开招聘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

公 告

建设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是吕梁市委、市政府加强学前教育、着力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决策。该园为吕梁市教育体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设计规模为6轨18个班,在园幼儿540名。根据市政府的安排,该园今年将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确保今年秋季按时招生,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73名教师和2名医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侧重声乐专任教师岗位一7名;

2、侧重声乐专任教师岗位二8名;

3、侧重器乐专任教师岗位一7名;

4、侧重器乐专任教师岗位二8名;

5、侧重美术专任教师岗位一7名;

6、侧重美术专任教师岗位二8名;

7、侧重舞蹈专任教师岗位一7名;

8、侧重舞蹈专任教师岗位二8名;

9、专职音乐教师3名;

10、专职美术教师3名;

11、专职舞蹈教师3名;

12、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专任教师4名;

13、卫生保健医生1名;

14、卫生保健护士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尊重爱护幼儿,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端正,举止文明。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

(1)报考专任教师(侧重声乐、侧重器乐、侧重美术、侧重舞蹈、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中专学校幼

师(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职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卫生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预防医学(公共卫生)、儿童保健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卫生保健护士岗位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条件

(1)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中专学校幼师(学前教育)中专毕业、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2013年(不含2013年)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3)。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音乐专业、美术专业、舞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取得中小学(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考,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格式见附件3)

(2)报考卫生保健医生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3)报考卫生保健护士岗位的人员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3、年龄条件

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公历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公历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卫生保健医生、护士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公历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公历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其它条件

(1)具有与报考条件中规定学历相对应的且派往吕梁市范围内的就业报到证。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或全日制普通中专学校统招计划证明,进入聘用环节无就业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必须是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已就业(机关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或被国有企业正式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考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

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且要符合前述报考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站(WWW.llrc.com.cn)、吕梁市教体局网站

(.cn)。具体步骤为:

(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9日8:00-2013年7月15日18:00期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吕梁市八一街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7月17日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收取报名费10元、考务费80元。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7月1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取消报名资格;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按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提示,分别在指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并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准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岗位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和考试的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本年度免冠照(红底或蓝底),符合附件2的要求。凡用手机拍摄或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为不合格;

(2)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网上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到吕梁市人事考试中心下载打印;

(4)在招聘的各类岗位中,如所报人数(指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招聘岗位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该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后两天内另选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合适的报考岗位则退还报名费。

在招聘的专职(音乐、美术、舞蹈)教师岗位和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专任教师岗位中如所报人数(指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的名额或被取消岗位的招聘名额依照侧重声乐专任教师岗位一、侧重声乐专任教师岗位二、侧重器乐专任教师岗位一、侧重器乐专任教师岗位二、侧重美术专任教师岗位

一、侧重美术专任教师岗位二、侧重舞蹈专任教师岗位一、侧重舞蹈专任教师岗位二的先后顺序平均增加到这类教师岗位中;

(5)农村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返还考务费手续;

(6)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0358-8222073

吕梁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0358-3380949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在网上确认。

资格复审在面试开始前进行。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相关证件的审核:往届毕业生须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的1寸蓝底或红底标准免冠照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证明)、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和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以及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同一底版的1寸蓝底或红底标准免冠照3张、护士执业证。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形成的面试空缺岗位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幼儿教育理论、幼儿园安全知识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五大领域知识)。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卫生保健医生和卫生保健护士的笔试内容、形式、及满分值按照汾阳医院2013年招聘医生和护士的相关标准进行。

笔试时间: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时间为2013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卫生保健医生、护士岗位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如某类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达3:1,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面试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1)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分为讲课和技能展示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满分为70分,技能展示满分为30分,面试成绩等于讲课成绩加技能展示成绩。

①讲课。采取面对评委讲课的形式进行。

②技能展示。讲课结束后,当堂进行技能展示,主要测试所报岗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报考卫生保健医生、护士岗位的面试内容、形式及满分值按照汾阳医院2013年招聘医生和护士的的相关标准进行;

(3)面试时间: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卫生保健医生、护士岗位的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报考岗位类别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1:1。按照此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如果属于报考教师岗位的按照学历、笔试成绩、讲课成绩的先后次序确定,如果属于报考卫生保健医生、护士岗位的按照学历、笔试成绩的先后次序确定。

进入体检的人员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篇二:2016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绍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2016绍兴市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浙江绍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28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绍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集中发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79年9月10日至1997年9月10日出生。特别说明的除外);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8名。具体详见《绍兴市直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最新事业单位考试信息请关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安排汇总表<<<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结果及

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报名缴费后,将根据报名情况,对部分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人数或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考试资格,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为不具备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笔试

笔试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门,满分均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再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人才网公布。

>>>历年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浙江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在复审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通知书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考试资讯由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提供。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缺额在应聘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备考资料请查看: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到2015年9月10日止。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工作经历计算;

(三)在专业对口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可作为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有区域户籍限制的岗位,以2015年9月10日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六)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 >>>绍兴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篇三:2016年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年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温馨提示:2016绍兴上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中公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浙江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组织实施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本年度增人计划,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7名,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5年上虞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高考参加时户籍所在地)和具有上虞常住户口(以2015年8月22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个别急需岗位(专业)户口放宽至上虞区外考生.具体详见附件1.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研究生.

3、2015年8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对象为:参加上虞区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为2013年前(含2013年9月)选聘到村(社区),历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的,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仍可享受大学生"村官"报名.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校生不得报考(在校生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未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委培生或已签约毕业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留学回国人员学历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安排汇总表<<<

3、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到指定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要求的资料.

4、报名资料: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等有关报名资格条件所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报名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资格确认通过后,缴考试费(两科)80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应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出具服务期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如委托他人代报还需出具报名人的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考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推荐阅读: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星期六),8:15-10:15《综合应用能力》,10:30-12: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

>>>历年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查看:历年浙江省各地区事业单位考试真题汇总<<<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5年9月7日—9日,下载网址:上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准考证下载栏。

(三)面试

面试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干[1997]105号)规定执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领取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排列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列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同时,对拟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统一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再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后事业身份始终不变,不会因单位参公而改变,对此,本人在聘用前要作出不参公的书面承诺,不承诺的不予聘用.新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几种情形,所招职位空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遇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面试者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

2、凡在校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3、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

(二)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一般应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放宽到2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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