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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精选四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一】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2、库存现金明细分类核算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篇二】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和保管

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

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不得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

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

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

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

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篇三】现金管理制度

库存现金管理内容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篇四】现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9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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