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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

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

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

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

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

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

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70%*1.5*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

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

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

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

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

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

释。

天津蓝色思维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篇二: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编号:

审核:

批准日期:

版本:批准: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 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

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或加班加点。

五、 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 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4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周一至周五加班算平时工作日加班,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算节假日加班。周一至周五下班时间后接到新任务算加班,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周一至周五因公司需要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内原

则上不算加班。

六、 加班补偿: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安排。

2.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1)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加点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延时加点工时×1.5倍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公休加班工时×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月计薪天数/8×法定加班工时×3倍

(2)加班费的计发比例

a.平时工作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 b.公休日加班: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

c.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按员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的3倍计算。

3.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篇三: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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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运行)

版 本 :

生效时间: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目 录

1 目的 ............................................................................................................... 3

2 适用范围......................................................................................................... 3

3 定义 ............................................................................................................... 3

4职责 .............................................................................................................. 3

5规定 .............................................................................................................. 3

5.1 原则 ................................................................................................................... 3

5.2 加班认定 ............................................................................................................ 4

5.3 加班审批程序 ..................................................................................................... 4

5.4 加班处理 ............................................................................................................ 5

6 附则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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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配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加班、换休管理标准,

确保考勤管理的严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无。

4 职责

1、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的人员、加班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对加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行政部汇总各部门加班考勤,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规定

5.1 原则

5.1.1效率至上原则。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

5.1.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正常上班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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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换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换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换休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5.2 加班认定

5.2.1在正常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工作的。

5.2.2必须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2.3特殊原因,需要紧急处理的加班。

5.2.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特殊任务进行的加班。

5.2.5总经理、部门经理指定的加班。

5.2.6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5.2.7公司员工为完成或为提前完成工作自愿加班的不确认为加班。

5.2.8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考勤,并视情节轻重处罚20—50元罚款,由部门经理建议,分管领导审批)。

5.2.9员工来总公司、分公司、开发部或者办事处,周末及节假日没有上班而是正常休息的,不作为加班计算。公司组织员工开大会、搞活动、系统培训,如果占用非上班时间,不计算加班。

5.2.10销售员或者技术服务员在外地出差时间较长,遇到周末而需继续等待客户下周再谈事情的,就地休息,不作加班计算,但计算出差补助(业主或客户全部解决食宿的除外),如果确实是周末需要加班和客户谈事情或者做服务的,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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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工作日/双休日/节假日加班:

组织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的同意。需要加班的人员应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若一个部门需要加班,《加班申请表》由部门经理上报;若全公司集体加班,《加班申请表》由行政部统一上报。

5.3.2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5.3.3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表》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5.3.4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标准工作时间制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5.4加班处理

5.4.1不定时工作制员工

加班不换休、不结算加班工资,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5.4.2标准工作时间制

原则上加班优先冲抵预休、或换休,如不能安排预休或换休以及冲抵预休、换休后结存的加班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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