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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室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二、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三、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用坏谁赔偿,并对班级实行奖励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四、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一切财产一律由总务处分配、管理、掌握使用。建立完整的校产档案,每年度搞一次校产状况报告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一)、对各处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

(二)、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

(三)、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

(四)、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

(五)、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

(六)、教务初负责图书、实验室、教室、体育财产、电教设备、硬软件的使用管理。总务处负责宿舍财产的使用与管理。

五、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中心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二)、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办公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三)、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

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六)、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八)、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九)、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篇二: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大理市喜洲镇河矣江完小后勤工作

管理制度

大理市喜洲镇河矣江完小后勤工作

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物规定

一、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三、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四、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五、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二、财产赔偿制度

一、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二、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三、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四、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五、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三、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中心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二、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三、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四、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六、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七、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八、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九、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四、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对一切回笼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后,应分别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对违反规定的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一、手续不备的凭证,应退回补办。如发现伪造、涂改企图虚报冒领的凭证,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四、保管好印章、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据

出纳人员保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转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及注销手段。

五、教学楼管理规定

一、教学楼教室管理,责任到班,管理到人。

二、注意保持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

三、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四、保持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拦、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五、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保持教学楼的环境卫生。

六、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七、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

六、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三、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四、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五、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六、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七、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八、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七、档案借阅移交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二、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三、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四、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八、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篇三: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安远中学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物规定

1.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2.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3.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4.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5.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二、财产赔偿制度

1.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2.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级、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3.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4.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5.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三、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2.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3.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4.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5.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6.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7.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8.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9.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四、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对一切回笼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后,应分别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对违反规定的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一、手续不备的凭证,应退回补办。如发现伪造、涂改企图虚报冒领的凭证,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在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2.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帐面余额必须与实际库存的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余额应及时同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张面余额与对帐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于不相符帐款要及时查询。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否则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负责。

3.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副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让给他人。

4.保管好印章、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据

出纳人员保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转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及注销手段。

五、教学楼管理规定

1.教学楼教室管理,责任到班,管理到人。

2.注意保持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

3.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4.保持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拦、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5.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保持教学楼的环境卫生。

6.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7.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

六、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2.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3.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4.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

5.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6.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7.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8.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七、档案借阅移交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2.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3.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4.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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